:
第?三节 前期物业管】。。理
! 《第十条 住宅及】同一物业《管理区域《内非:住宅的开发》建设单?位应当?。按照国家及本—。市相关?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!选聘具?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!务企业并与之签【。。订前期物业服—务合同?
!。 ,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经物业—所在地?区房屋主管部—门批:准可以采取》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!。务企业
《。
— (一》),投标人少于三人;】
【。 (二)多层物!业总建筑面》积,少于五万平方米【或者单栋高层(含】小高层)物业总建】筑面:积少于?三万平方米》或者:多层、高层》混合物?业总建筑面积少【于四万平《方米
【。
? 招标人应当【在发布招标公告或】者发出投标邀请【书十日前持招标公告!或者投标邀请书、】。招标文件等有关【资,料向物业所》在地区房屋主—管部门?备案
?
】 第十一条 开】发建设单位与物业】买受:。人签订的房屋—买卖合同应当包括】前期物业服务合【同约定?的内:容并明确物业—管理区?。域,。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!共用的配套》设施设?备
! 前?期物业服务》合,同应当对《物业服务内容、服务!标准、收费标准、收!费,方,式及收费《起始时?间、合同终》止情:形等:内容进行约定;涉及!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!的其约定应当一【致
?
—。 第十二条 【 房屋交付使用前】(含当月)所发生的!物业:。服务费用《,由:开发建设《单位承担房屋交付】使用后所发生—。的物业服务费用,】由业主承担》但房:屋交付后一年内【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!由业主按百分之【七十的比例承—担物业?服务费用
】
: 房屋通过】竣工验收达》到交付?条件业?主收到书面交付【通知并办理完相应手!续的即?为交付?。;业主收《到书面交付通—知后一?个月内无《正当理由不办—理,相应手续《的视为?交,付
! 第十三条 【 开发建设》单位:在出售物《业前应?当制定临时》。。管理规约并》到区房屋主管部门备!案物:。。业买受人在与开发】建设单位签订房屋】买卖合同时应当对】遵守临?时管理规约》予以书面承诺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