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二章
!
?
第一》节 物业管理区【域
—
》 第五条 物业!管理区域《的划分应当遵—循相对集中、便于】管,。理的原则并》考虑物业共用设【施设备、建筑物【规模、社区建设等因!素按照下列标准【执行
【
》(一)以《建设项目《国有土地《使用证宗地图用【地范围线为》准一个?项目视为一》个物业管理区域【;但规模过大、划】分为一个物》业管理?区域不便于管理的】。或者已?分割成?多个自?然街坊?或者封闭《。小区的可以分—别划:。分为独立的物业【管,理区域;
!
! :。 :(三)已《建成、?共,用设:。施设备比《较齐全、相对集【中的项目划》分为一个物业—。管理区域《
,
】。 第六条 开发】建设: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!。工程规划许可—证后:三十日内《按照本?条例第五条》规定划分物业管【。理区:域并将?划分方案报送区【房屋主?管部门;区房屋主】管部门认为》。符合第五《条规定要《求的予以《备,案并:在有关图纸上—。予以注记
】
—开发建设单位应当】在物业销售前将【经备案?的物业管理》区域向物业》买受人明《示
! 老旧城区没有】实施物业管理的建】成居住区需要实施物!业管理的由街道办事!处、乡(镇》)人民政府、社区】居民委员会征求业】。主意见后确定物业】管理区?域,并报区房屋主管【。。部门:备案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