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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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条 为改进和】规范经济适用住房】管,理制度保护》当,事人合法《权益根据《。国务院关于解—决城市低收》入家庭住房困—难的若干意见(【国发[?2007]24号)!和建设部《等七部委制发的经济!适用住房管理—办法等文件规定【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!。办法:。
【 : 第二条 》 本办法《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!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!限定套?型面积和《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!准建:设面向?城市低收入住房【困难家庭供应具有】保障性质《的政策性住房—
】 ,。 ,本办法所称城市【低,收入住?房困难家庭是指家】庭收入、住房—状况等?符,合市人民政府—规定条件《的家庭?
! 第三条 本办】法适:用于本?市江岸区、江汉区】、,硚口区、汉阳区、】武昌区、青山区、洪!山区(以下统—称中心城《区)和武汉》东湖新技术开发【区、:武汉经济技术—开发区?、东湖生《态旅游风景》区,范围内经济适用住房!的建:设、供应、使用和】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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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条 市人民政!府负责本市》经济适用住房的政】策、制?度、发展《规划和工作计划等重!大,事项的决策和协【调并:对全市经济适用住房!。工作实施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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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区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!施本辖?区内经济适用住【房的建设、销售、售!后管理及《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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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五条 市!住房保障和房屋【管理部门《(,以下简称市房管【。部门)负责全市【经,济适用住房》工作的?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!市住房?保障工作机构具【体承担
! 区住房【保障和房《屋管理部门(以下简!称区房管部》门)负责本行—政区域?内经济适用住房【工,作的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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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市、区发《展,改,革、建设、》国土规划、》环保、民政、财政、!监,察、:公安、?价格等部《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!经济适用住房—管理的有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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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街道办《事处按本办法规【定做好经济》适用住房的相关工】作并确定机》构和人员具》体负责工《作经费由区财—政部门予以保—。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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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条 !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实!行政府工作目标责任!制市:人民:政府与区人民政【。府、相关管》理部门签订目标【责任书明确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】门,的经济适用》住房年度工》作目:标和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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