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法!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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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六,条, , 拆迁人有下—列行为?之一:的由市或郊区县拆】迁主管部门视情【节轻重分别》予以警告、》责令停?止拆迁、按建—设工:程项目总投》资,的1‰至5‰处【以罚款并限期—改正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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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:一)未取得拆迁【许可证或未按拆【迁公告规定范围【擅自拆迁的;—
【 — (二)《擅,自延长?。过渡期?。限,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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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? : (?三,)扩大?或缩小被补偿安置范!。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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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四)—委托未取得房—。屋拆迁资格证—书的单位拆迁的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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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五)擅自改变经批!准的安置方》案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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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六)其他违!约,行,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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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十七条 拆迁!人,或拆迁代办机构【无正:当理由延误拆迁公】告,规定:。拆迁期?限的由市或郊区县】拆迁主管部门予【。。以警告并《按建设工程项目【总投资的《1‰至?5‰或?代办费总额》的30%《至5:0%处以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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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八】条 被拆迁人违反!拆迁安置《协议、?拒绝:腾退周转房由市或郊!区,县拆迁主管部—门责令限期腾退并】从超过拆迁》安,置协:议规定的腾》退期限和安置正式住!房之日起按周转房】建>面积处以罚【款
【 ? 第四十九条 】当事人对行》政处罚决定不—服的可依照法律【、,法规的规定申请复】议或者向《人民法?院起诉当事人逾【期不申请复议、也不!向人民法院起诉、】又不履行处罚—决定的由作》出处罚?决定:的机关申请》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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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十条【。 , 辱:骂,或殴打房屋拆迁工】作人员阻《碍房屋拆迁工作人员!执行:公务:由公安机关》按中华人《民共和国治安—管理处罚条例的【规,定予以处《罚;: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!。关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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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】十一条 房屋拆】迁主:管,部门工作人员和房】屋,拆迁工作人员玩忽职!守、滥用职权、徇】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!。。位或者上级》主管机?关给予行政处分;构!成犯:罪的由司法机关【追究: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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