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五章: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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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:十六条 拆—迁人有?下列行为《之一的由市》或郊区县拆迁主【管部门视《情节轻重分》别予:以警告、《责令停止拆迁、按建!设工程?。项目总投资的1【‰至5‰处以—罚款:并限期改正
】
】 ?(一)未取得拆【迁许可证或未按拆】迁公告规定范围【擅自拆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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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擅!自,延长过渡期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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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 (三)扩大或缩小!被,补偿:安置范围的;
【
》 (!四):委托未取《得,房屋拆迁资》格证书的单》位拆迁?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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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: (五—)擅自?改变经批准的安置方!案的;
! 【 (:。六)其他《违约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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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七条 】 拆迁人或拆—迁代办机《构无正当《理由延误拆迁公告】规定拆迁期》限,的由:市或郊?区县拆迁主管部【门予以警告并—按建设工程》项目总投资的1‰】至5‰或《代办费总额的30】%至50%处以【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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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四十八条 —被拆迁人违》反拆迁?安置协议、》拒绝腾退周转房【由市或郊《区县拆迁主》管部门责令限期腾】退并从超《过,拆迁安置协议规定】的,腾退期?限和安置正式—住房之日《起按周?转房建>面积处以】罚款
【。
第四【十九条 当事【。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!。服的可依照》法律、法规》。的规定申请》复议或者向》人,。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!期不申?。请复:议、也不向人民法院!起诉、又《不,履行处罚决定的【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!关申:请人民法院强—制执行
【。
《 第五十》条 ?辱骂或殴打房屋拆】迁工作?。。人员阻碍房屋拆迁工!作人:员执行公务由公安机!关按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治安》管理处罚条》例的:规定予以处罚;构成!犯,罪的由司《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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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!十一条 房屋拆】迁主管?部门工作《人员和房屋》拆迁工作人员玩忽】职守、滥用职权【、徇私舞弊的由其所!。在单位或《。者上级?主管机关给予行政】处分;构成犯—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!刑事: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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