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: 总则
!
,。。
第一条】。 为保《障城市建《设,的顺利进行加强城】市房屋(以下简称房!屋)拆迁安置管理保!护房屋拆迁当—。事人的合法权益根】据国:务院城市房屋拆迁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】律、法规的规定结合!本市实?际制定本条》例
—
? 第二条 凡在!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!有,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!。要,拆迁房屋及其附属】。物的适?用本条例
》
?
? 第三条 【 本条例所称拆迁】人是指取《得房屋?拆迁许可证的—建设单位或个人【
,
:。。
》 本条例所称【被拆迁人《是指被拆除房屋【及其附?属,物的所有人(包括代!。管人:、国家授权的—国有房?屋及其附属物的管】。理,人)和有合法租【。赁关系的《使用:人
?
】第四条 》房屋拆迁《必须符?合城市规划有—利,于城市旧《区改建?和城市国有》土地:效益的发挥》促进国民《经济和?社会:协调发展
!
《 第五?条 拆迁》人必须?按本条例的规定【对被拆迁人给予【补,偿和:合理安?置;被拆迁人—。必须>从城市建设】需要在拆迁公告【规定的?搬迁期限内》完成搬迁
—
?
第六条】 市人民政府征地!拆迁:办公室(《以,下简称市《拆迁主管部门)【主管本市城》市房屋拆迁工作依照!本条例的规定对拆】迁安置工《作实施监督管理
】
— : 郊区县人民政府授!权的部门(》以,下简称郊区县拆【迁主管部《门)主管本》行,政区域内的》房屋拆迁工》作并对拆迁安置【工作:。实施监督管理—
— : 第七条 【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!邮政、电信、供电等!部门按各自职—责协:助拆迁主管部—门做好房《。屋拆迁安《置工作?
! 第八条 人【民政府应当加强【对房屋拆迁安置工】作的领导对在房屋拆!迁安置工作中—有突出贡《献的单位或个—人应给予《。奖励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