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 】运营管理 !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九《条  市交通运输行!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!相关部门制定轨【。道交通乘《车规则和《运营服务规范建立】健全监管制度指导和!。监督轨道交通—运营活动《   】  第三十条— , 轨道交通经营单】位应当建立健—。全安全运营》规范落实安全—生产责任保》障轨道交通安—全、有序、》规范运营《并履行下列职责 !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一)向乘客作—出服务承诺;— :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二)对轨!道交通设施进行维】护、保养和定期【检查;? 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(三—)对工?作人员进行安全教】育,和培:训驾驶?、调度、行车值【班等岗位的工作【人员应?当持证上岗; 【 :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(四)?按照规?定,设置安全、消防【、疏散?等引导标《识保持出入口、【通道畅通; 【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五)落!实卫:生管理?措施保持车站、车】厢等公?共场所整洁卫生【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六】)保持?售票、检票》、自动扶梯、空【调等设施正常运【转; 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七【)维护车站》和列:车,内秩:序安排工《作人员?巡查及时制止违法】、违规行《为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八)使用安全监控!设施的?应当保护乘客隐【。私; ? 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《(九)法律、法规规!定的其?他职责 —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一《条  轨道交通经营!单位制定列车运行计!划应当报市交通运】输行政管理》部门核?定并通过报纸—、,网络等形式》向社会公《告   !  轨道《交,通,经营单?位应当按《照列车?运行计划《。排班发车并在车站】醒目处公布首—末班车行车时刻、换!乘指示和《候车信息《 :    【 列车因故延误或者!需要调整行车时【间的应当通》过车站?、列车广播系统或者!媒体等及时告知乘客!和,公众 【     列车【运,行中应?当在车厢内通—过广播、电子显【示屏等方式》播报站名 【    — 第三?十二条 《 轨道?交通经?营单位应当在车站】显著:位置公示《禁止携带枪支弹【药,、管制器《具以及?易燃、易爆、有【毒,和有放射性》、腐蚀性的》危险品目录》 》     轨道【交通经?营单位有权对乘客携!带物品进行》安,全检查对携》。带危:险品的?乘客应?当拒:绝,其进站、乘车;【拒不服从管理—的报告公《。安机关依法处理 !  》   第三十三条 !。 对乘客遗失的物】品轨道交通经营单位!应当予以公告招【领公:告发布满一个月且】保管:超过六个《月无人认领》或者易?于腐坏、难以—保管:的物品轨道交—通经营单位可以依】。。法,及时处置并公示处】。置,信息  !   ?。第三十四《条  轨道交通票价!的,确定和调整》应当组?织听证按照省有【关规定经市价格行】政管理部门审—核后:。报市人民政》府核准 《   【  第三十五条 】 乘客应当持—有效乘车票证—乘车不得有下列【行为  !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)无票乘!车; 【 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?二)越站乘车—; —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(三)使用!假票、?。废票等无效车票【; 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四)【。持伪:造、变造的优惠乘】车票证或者冒用【他人优惠乘车票【证乘车 —  《 ,。  对?有前:款,规定行为的》乘,客轨:道交:通经营单位可以将】相关信息提供至市】个,人信用基础数—据管理系统归集【 》  :   第三十—六,条  轨道》交通发生《故障:或者发现存在影【响轨道交通》运营安全的隐患【时轨道交通经营单位!应当采取《相应措施排除障碍】、恢复安全》运营 》 ,  ?   无法及时【恢复:安全运?营的轨道交通经营单!位应当组织》乘客疏散和换乘并向!社会公?布同时报《告市交通运输行【政,管理部门乘客—。有,权持有效乘车票证】要求轨道交通—经营单位按照原【票价退还票款 !   》  第三十七条  !轨,道交通经营》单,位应:当,建立乘客《投诉受理制》度轨道交通经—营单位?应当自受理投诉【之日起五个工—作日内作出》答复 【。     》投,诉人对答复有异议】或者轨?道交通经营单位未】答复的可以向市交通!运输:行政:管理部门投诉—市交通运输行政管】理部:门应当自受理—之日起十个工—作日内?作出答复 !   ?  第三十八—条  禁止下列损】。害轨道交通设—施的行为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》。擅自:操作有警示》。标志的?。按钮、开关装—。置非紧急状》态下动用应急或者安!全装置; !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二)—损坏车辆、隧道【、轨道、《路,基、车站等设—施设备; —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三)损坏!和干扰?机电设备、电缆、通!信信号系统》; 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(四)毁损、遮盖或!者,移动安全、消防、】疏散导向、》站,。牌等标志以及防【护监视等设》备; 】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五)】在轨道上放置、丢弃!障碍:物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六)向轨道线【路、车辆及其—他设施投掷物—品; 【 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(七)其他损害【轨道交通《设施的行为 ! ,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九条:。  禁止下列影【响轨道交通运—营秩序和乘客安全】的行为 —。 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(一)非法!拦截车辆、阻断运】营; 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,)擅自进入轨道、】隧道或?者其他有禁止进【入标志的区域;【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三)攀爬、翻越!或者钻越围》墙、:栏杆、闸机、车辆】等,; 《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四)强行】上,下,车,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五)!在自:动扶梯、出入交通】闸口打?闹嬉戏; —。 : ,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(六)无健康成【人陪护的精神病患】者、醉酒者、学【龄前儿童乘车; 】。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七)!携带畜禽、宠物等动!物进站、乘车—残疾:人携带有识》别标识的助残犬除】外;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八)携带】法律、法规》规定的危《险,品、枪支弹药—和不能判明性质【。的化工产品进站、】乘车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九)携带轨道!交通乘车规则规定】。的有碍运营服务管理!的,物品进站、乘车【; 《  《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(十)》。其他影响《轨道交通运》营秩序和《乘客安全的行—为   !  :第四十条《  禁止下列影响轨!道交通设《。施内容貌和环—境,卫生的行为》 , 》。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一)【擅自堆放《杂物、停放车辆、】兜,售商品或者派发【印刷品; !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二)吸烟随地吐!痰、吐口香糖、【便溺乱扔果皮、纸屑!等废弃物; 【。 ?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三)随意【涂,写、刻画、张贴或者!悬挂物品; 【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四)乞讨】、拾荒、卖艺、躺】卧、踩?踏坐席; 【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)在:车站付费区、列车内!饮食或者《。携,带严重异《。味、易污损设施的】物品乘车;》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六)损坏灯—箱、多媒体屏—、,。墙贴、玻璃贴、看板!等广告宣《传设施;《 :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七)其他影响!轨道交通设施内容貌!和环境卫生的行【为   !  第四十一—条 : 禁止在《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!周围堆放杂物—、摆设摊点》、乱停车《辆、:。揽客拉客或者从事其!他妨碍乘客通行【和救援疏散》的活动 【     第四】十二:条  在轨道交通设!施内从事拍》摄,电影、电《视剧及广告宣传片活!动的应当《征得:轨道交通经》营单位同意并不得影!响轨道交通运营秩】序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