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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【。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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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【九条 违反本【办法规定有下—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!屋拆:。迁管理部门按—照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的规定予以】行政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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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。。 (一)未取得】房屋: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!。的;
《。
— 《 (二)以欺【骗手段骗《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!;
《
? 】(三)未按房—屋拆迁?许,可证确定的》拆迁范围实》施房屋拆《迁的:;
! (四】)委托不具有—拆迁资格《的单位实施》拆迁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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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)擅自延!长拆:迁期限的;
【
《 》 : (六)接受委托】的拆迁单位违反【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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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条! :。违反本办法规定有】下列行为之一造【成被拆迁人或者房】屋承租人财产损失的!应当依法《承担民事责任
【
— , 》 (一)未取得房】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!迁的;?
?
》 (二】)以欺骗手》。段骗取房屋拆迁【许可证实施拆迁的】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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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未按】房屋拆迁许》可证规定的拆迁【范围、拆迁》期,限实施拆《迁的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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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】一条 房地产评估!机构与拆迁当—事人相互串通—故意压低或者—抬高被拆迁房屋的】市场评估价格—的评估结果无—效,由,市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重新》组织评估;并由有关!管理部门责令退【还已:收取的评估》费用依法《给予行政《处罚: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!对当事人造》。。成损失的房地产【评估机构应当依法】承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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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十二条】 拆迁人有—下,列行为之一的由【。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。给予警告责令—改正;对被拆—迁人造成损失的拆迁!。人应当依法承担赔】偿责任?
— 【 (一)未》按规定与被拆迁【。。人签:订,拆,迁补偿安置协议【且未:经依法裁决进行【拆迁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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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!条第一款规定补【偿安置方案未经房屋!拆迁管?理部门审《核同:意而实施《拆迁的;《
【 (】三)伪造、涂改【或者:不向被拆迁人提供规!定的拆迁补偿安置】协议文本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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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六十三—条 有关行政管理!部门:及其工作人》。员玩忽职守、滥用】职权、徇私舞弊有】。。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!。有关部门依法—给予行政处分—。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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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!)违反?规定核?。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!及,其他批?准文件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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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: (二)核发房!。屋拆迁许可证以及】其他批?准文件后不履—行,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!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!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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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(三)》未按本办《法规定发布拆迁【公告:。的;:
! , ? ,(,四)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实施房—屋拆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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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—五)违反本》。办法规定作出拆迁】裁决的;《
— (!六)依照本办法规定!应当听证而没有听】证的;?
《
】 (七)未按【计划:组织建设拆迁安置用!房导:致被拆迁人》未能在安置期限【内得到安置的;【
— , (八!)违:反本办法规定实【施强:制,拆迁的
! 因前款规】定行为给拆迁当事】人,造成损失的应当【依法承担赔偿—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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