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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章 【。法律责任 》 , —    第五十【九条  违反本【办法规定有下—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!屋拆:。迁管理部门按—照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的规定予以】行政处罚 ! ,      —。。  (一)未取得】房屋: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!。的; 《。 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(二)以欺【骗手段骗《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!; 《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未按房—屋拆迁?许,可证确定的》拆迁范围实》施房屋拆《迁的: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委托不具有—拆迁资格《的单位实施》拆迁的;《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五)擅自延!长拆:迁期限的; 【 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(六)接受委托】的拆迁单位违反【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! , ,。 ?     第六十条!  :。违反本办法规定有】下列行为之一造【成被拆迁人或者房】屋承租人财产损失的!应当依法《承担民事责任 【 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(一)未取得房】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!迁的;? ?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以欺骗手》。段骗取房屋拆迁【许可证实施拆迁的】;,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三)未按】房屋拆迁许》可证规定的拆迁【范围、拆迁》期,限实施拆《迁的 ? 《     第六十】一条  房地产评估!机构与拆迁当—事人相互串通—故意压低或者—抬高被拆迁房屋的】市场评估价格—的评估结果无—效,由,市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重新》组织评估;并由有关!管理部门责令退【还已:收取的评估》费用依法《给予行政《处罚: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!对当事人造》。。成损失的房地产【评估机构应当依法】承担赔偿责任 ! :  :   第六十二条】  拆迁人有—下,列行为之一的由【。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。给予警告责令—改正;对被拆—迁人造成损失的拆迁!。人应当依法承担赔】偿责任?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未》按规定与被拆迁【。。人签:订,拆,迁补偿安置协议【且未:经依法裁决进行【拆迁的;《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二)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!条第一款规定补【偿安置方案未经房屋!拆迁管?理部门审《核同:意而实施《拆迁的;《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三)伪造、涂改【或者:不向被拆迁人提供规!定的拆迁补偿安置】协议文本《的 :   【  第六十三—条  有关行政管理!部门:及其工作人》。员玩忽职守、滥用】职权、徇私舞弊有】。。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!。有关部门依法—给予行政处分—。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 — ,。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违反?规定核?。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!及,其他批?准文件的; ! :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(二)核发房!。屋拆迁许可证以及】其他批?准文件后不履—行,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!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!;, ? 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三)》未按本办《法规定发布拆迁【公告:。的;:    ! ,   ? ,(,四)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实施房—屋拆迁的; !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(—五)违反本》。办法规定作出拆迁】裁决的;《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六)依照本办法规定!应当听证而没有听】证的;?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七)未按【计划:组织建设拆迁安置用!房导:致被拆迁人》未能在安置期限【内得到安置的;【 —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(八!)违:反本办法规定实【施强:制,拆迁的 !    因前款规】定行为给拆迁当事】人,造成损失的应当【依法承担赔偿—责任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