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六章 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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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三十四条 》 市财政部门—应当:加强对住《房公:积金归集《、提取和使用情况】的监:督并向市住房公【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!
— , , 市住房公积金】管,理中心在编制住【房公积金归》集、使用计划时应当!征求市财政部—门的意见《
— 市住房【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!审批住?房公:积金归集、使用计】划和计划执行情【况的报告时必须【。有市财政部》门参加
】
? 第三十》五条 《市住房公积》金管理中心》编,。制的住房公积—金年度预算、决算】。应当经市财》政部门审核后提【交市住房公积—金管理委员会审议】
》
《 市住?房公积?金管理中《心应当?每年定期向市—财政:。部门和市住房公积】金管理委员会报送】财务报告
—
】市,住房公积《金管理中心应—当,每年:定,期,向社会?公布住房公》积金归集、使用【情况和?财务报告接受—社会监督
》
《
: 第三十六【条 市《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!应当依?法接受市审》计部门的审计—监督
?
?
《 第三十》七条: :。职工和市住》房公积金管》理中心有权督—促单位按时履行下】列义:务
】 : , (一) 住!房公积?金的缴存登》记或者变《更、注销登》。记;
【。
— (二) 住】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!、转移?或者封存《;
》
【 (三) 足】额缴存?住房公?积金
》。
? 第三—十八条 单—位应当将住房公积金!的缴存情况定期向】职工:代表大会报告
!
,
—职工发现所在单【位未:按照规定缴》。存住房公积金—或者未及时》办理职工住房公【积金帐?户的设立、转移或】。者封存的可以—向市住房公》积金管?理中心举报
【
— :职工有权揭发、检】举、控告挪》。用住房公积金的【行为
【
》第三十九条 职工!和单位?有,权查询本人、本单】位住:房公积金的缴—存、提取情况—市住房公积》金管:。理中心、受委—托银行?不得拒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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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—工和单?位对住?房公积金帐户内的】。。存储余额有》异议的可《以申请?受委托银行复核;】对复核结果》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市!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!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!、市住房公积—。金管理中心应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!五日内?给予书面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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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四十条 市!住房公积金管理【中心应?。当对单位缴存住【房公积?金情况进行监督【检查被检查单—位应当如实提供职工!、工资等相关情况不!得拒绝
【。
市住房!公积金管理》中心应当对受委【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!务进行监督检查【受委:托,银行应当配合—并按照要求》提供有关资料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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