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四章—。 监:督管理 》 《。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七:条  市和》。区县人民政》府应当加强》对食品小《作坊和食品摊贩【等食品安全监—督管:理工作的领导并将】食品小作坊和—。食品摊贩等》的监督?管理纳入《食品安全年度—监督管理计划 ! ? ,   市《。。场和质量《监督管理部》门应当建立健—全食品?小作坊和食品摊【贩,等的监督检查制度】通过巡查《、抽查、抽》检等方式加强—食品安全《日,常监督管理及—时查处食品安全违】。法行为 《。 》。    市卫生部】门,应当:将食品小作坊和食品!摊贩等生产经营的】食品纳?入年度食品安全【风险:监测计?划 : : ?    食品—监督抽检和食品【风,险,监测经费应》当纳入同级财政预】算,  【   第二》十八条  区县【市场和质量监督【管理部?门应当定期会同其他!有关部门及乡—镇人民政《府、街道办事处【对本行政区域—内食品小作》坊和食品《摊贩等?的生产经营》活动开展《专项:整治依法查处违法生!产经:营行为 》     】。第二十九条  市场!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!应当对食《品小:作坊和?食品:摊贩等生产经营的】食品进?行抽样检《验对消费者反映【较多和本地》区消费量大》的食品应当重点抽】样检验 】     》。第三十条《  市场和质量监督!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!执,法部门应当按照各】自职责依法查处食品!小作坊和食品—摊贩等的违法行【为并互相通报处【罚信息 !    食品小作】坊和:食品摊贩等》违,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!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!。部,门依照中华人民【共和国食品》安全:法有关规定》。吊销登记证或者【备案证明 】 ,   ?  对食品小作坊和!。食品摊贩等的无证经!营行为由《市场和质量监督【管理部门及相关部】门,按照有关规》定予:以处理 —    — ,第三十一条  发生!食品安?全事故时食品—小作坊、《食品摊?贩等应当《立即处置封》存可能导致食物【中毒的?食品及原料防止事】故扩大同时立—即向市场和》质量监督管理—。、卫生部门报告 !    【 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隐瞒、谎报、缓!报食:品安全?事故不得毁灭有【关证据 —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二条  【食品小作坊和食品】摊贩等在《。生产经?营过程中《产生的废弃物—应当按照国家—和本:市有关?。规定处理不得回【流入:食品加工、》。经营等环节 — : :   ?  第三十三条  !。区县市场《和质量?监督管理部门应【当按照一户一—档的原则建立食品小!作坊和?食品摊贩等的—食品安?全监管档《案结:合日常?监督检?查、违法行为—查处等情况实施风险!分级分类管理—   】  第?三十:四条 ? 市场和质量监【督,管理部?门,应当组织对食—品小:作坊、食品摊—贩,等从业人员进行免】费食:品安全培训督促食品!小,作坊、食《品摊贩等生产—经营者自觉遵—守食品?安全法律《、法规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