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—章 总则《 《  》   第一》条  为了规范食】品生产加《工小作?坊,和食品摊贩等的生】产,经营活动《。保障:公众身体健》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—。食品安全法》等,有关法律、法—规规定结合本市【。实际制定本办—法 【    第二条  !在本:市行政区《域,内食品生产加工小】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!生产经营活动—及对其监督管理活动!应当遵守本办法 】 ? ,     第三条】 , 本办法所》称食品?生产加工小作—。坊(:以下简称食品小【作坊:)是指有固定生产场!。所生产?加工规模小、—生产:。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!生产加工传统—。、,特色食品的生产经营!者 ?    【 本办法所称食【品摊贩是指》从事食品现场—。制售:或者:摆摊设点从事预包】装食品、散》装食品销售》的食:品经营者食品摊贩分!为有固定《。经营场所《的食品摊贩》和,流动经营的》食品摊贩 —  》   ?第四条 《 食品小作坊和食】品摊贩等生产经营】者是食品安全第一】责任人应当诚信【自律守法经营对社】会和公众负责接【。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!责任 】    食品小【作坊和食《品摊贩等生产经【营,者从事?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!当符合国家法—律和相关的食—品安全要求保证【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!生、无毒、无害 】   【  第五《条  市和区县人】民政府对《本行:政区:域内食品小作—坊和食?品摊贩等《的食品安全》监督管理《工作负责《。统一领?导、组织、协调本行!政区域内的食品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】以及食?品安全突《发事件应《对工作建立健全【食品安全全程—监督管理工作—机制和信《息共享机制》 —    乡镇人民政!。府、街道办》事处接到《举报或者发现本区】域内的食品小作坊】和食品摊贩》等存在食《品安全违法行为【的应当?。及时制?止并通报《市场和质量》监,督管理部门依法【进行查处《 : :     上级人!民政府对下级—人民政府及其有关】部门的食《品安:全监督管理工作进】行评议?、考核? 》。。     第六【条  ?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!部门负责对》食品小?作坊和食品摊—贩等的食品安全【。实施监督管理— —    农业、卫】生、检验检疫—、环保等有关—部门应当按》照各自职责负—责食品小《作坊和食品摊贩等】的相关管理工作 】 ?。 ,   ?  :第七条  》。。食品行业协会—应当加?强行业自律》按照章程建》立健全行《。业规范?和奖惩机制提—供食品安全信—息、技术等服务【引导和督《促食品小作坊和食】品摊:贩等食品生》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!营推动行《业诚信建设》宣传、普及食—。。品安:全知识 】     第—八条  《各级人民《政府应当采》取,。措施鼓励和支持食品!小作坊?。和食品?摊贩等改善》生产:经营条件提高食品安!全水平 《 《 , ,   鼓励食品小】作坊:和食品摊贩等参加食!品安全公众责任保险!保障自身与消费者】的合法权益 !     第九条!  任何单》位或者个人有权对】。食品小作坊、食【品摊贩等在生产【经营中违反食—品安全要《求的行为进行投诉和!举报 【     市场和】质量监督管理部【门,。应当及时处理投诉、!举报对查证属实的】案件依?据相关规定对举【报人:给予奖励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