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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租】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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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一条 公共租!赁住房租金标—准和楼层、朝向【调剂系?。数按照房屋租赁【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和!调整具体《项目的租《金标准结《合同等?地,级、同类房屋租【赁市场价格》参照项目所在—区域的房屋租赁市】。场指导租金》确定和?调整由市国土房【管局提出《、市发展改革委核定!每套公共租赁住【房的租金由经—营单位?按照核?定的项目租金标准】和楼层、朝向调剂】系数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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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二十二条 公共租!赁住:。房承租家庭符—合廉租住房实物配】租补贴、廉租—住房租?房补贴、经》济租赁房《租,房补:贴条:件的按?照规定标准》申领租房《补贴租房《补贴根据租赁合同】约定可由承办—银行:按月代发代扣至产】权,单位或经营单位租金!收入账?户承租家《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!符合规定提取条件】的,。可提取住房公—积金用于支付租金】。
】 第二十三条【。 公共《租赁住房出租人和承!租人签订书面—租赁合同合同示范】文本由市国土房【管局:制订租赁合同—。联网打印载明租金】水平、租赁》期,限明确双方权—利义务?。以及违约责任等承租!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!。约定:及时缴?纳租金和其他费用】合理使?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!出租人可以委—托银行代收租金【
! 第二十《四条 ? 承租家庭有下列】行为之一的》。公共租?赁住房出《租人有?权,依法单方《解除与承租人签订】的租赁合同并收回出!租房屋同时承租家】庭应承担相应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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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: (一)将》承,。租住房转借、转【租、空置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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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》二)擅自改变承租住!房居住用途、—原有使用《。功能和内部结构的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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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】)欠缴?租,金累计?满3个月的》;
】 ,。 (四】)购买经《济,。适用住?房或限价《商品住房且所购【住房:已交付使用满2个月!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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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:(五:),法律、法规或者【规章:规定的其他情况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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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五条 政【府征收、《征用公共租赁住房】或者因不可抗力情】。。形致使该房屋无【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!同终止承租家庭【退出:公共租赁《住,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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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—六条 租赁—合同解除或终止【承租家庭《应,及时:退出租赁《房屋;逾《期不退出的经营单】位可向房屋》所在地的区人民【法院提?起民事诉讼》解,除租赁合同至腾退住!房期间的房》屋使:。用费按照租赁—合同约?定,。的租:金标:准计:收承租?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!但未:退出:公共租赁住房或未补!齐欠缴租金及相关费!用的不?予办理所购住房入住!手续
! 承租人—发生违反租》赁合同的行为以及逾!期不腾退住房的【其不良信用记—录纳:入,天津:市个人信用》联合:。征信系统并禁止【承租人及其》配偶5年内》。再,次申请住房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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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承,租人欠缴租》金累计?满3个月的》可以:从其租房补贴、【共同:申请:家庭:成员住房公积金、】租房保证金》及利息中《直接划?扣也可以通》报其所在单》位从其?工资收入中直—接划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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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二十七条 】 租赁管《。理相: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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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,。。 (一)小区—管理公共租赁住房】由所在区人民政【府按照新建住宅【。小区:管理要求《纳入管辖范》围并组织区民政、】房管、公安、市政、!市容园林、环卫等部!。门以及街道办事【处(乡镇人民—政府)按照》各自管?理职责对公共租赁住!房小区实施社区综合!管理公共租赁住【房小区须纳》入社区居《民委员会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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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? ? (二)产权【。单位可以委托经营】。单,位管理公共租赁【住房产权单位与经营!单位应签订委—托管理协议明—确租金收缴、房【屋修缮养护》。、房:屋腾退等管理服务内!容和标准《产权单位《、,经营单位不得改【变公共租赁住房【经营性?配套公建的规—。划使用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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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三》)租金和销》售收入管理公—共租赁住房的租【金收入、销售收【入和经营《性配套公建的租金收!入专门建账全部存入!。项目资金监管账户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】。、投资及其收益支付!维修管理费用、垫息!和筹集房源款项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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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!使用和维修管理【公,共租赁住《房承租期间发—生的:物业管理服》务费以及承》租家庭使用公—共租赁住房发生的】水、电、气》、热、?通讯、有线电视等费!用由承租家庭承【担符合廉租住—房,实物配租《补贴条件的家—庭按本市廉》租住:房管:理相关规定担负物】业管理服务费在承租!公共租?赁住房期间》的,物,。业管理服务费—与廉租?住房:小区物业管理服务】费的差额由住房保】障资金支付拨—付给产权单位—或经营?单位公共租赁—住房的维修养护、日!常管理、设备更【新所发?。生,的,费用由产权单位承】担公共租赁住房小】区实施物业管—理的参照本市物业管!理相关?规定: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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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(五)?保障对象的管理【经营单位《应,建立住户、住房【档案并将住户入住】情况登记造册及时了!解和掌握《公,共租赁住《房使用情况发现违】反规定?使用公共租》赁住房等情况及【时报告住房》保障:。管理:部门承租人》有义务配合》经营单位、街道办】事处:(,乡,镇人民政府)—。、住房保障》管理部门对公共租】赁,住房使用情况的【核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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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六)指导和【监督区房管局对本辖!区经营单《。位的:经营管理《工作进行指》导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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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二》十八:条 享受本市经】济适:。用,住房建设优惠政【策筹集?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!一,。定年限后《经,市公共租赁》住房:工作主管部》门批准可以出—售公:。共租赁?住房出售《管理办法由市—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主!管部门制定经—市人民政府同—意后:颁布施行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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