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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章? 房源?筹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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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条 ? 公共?。租赁住房《通过单?独建设在普通商品住!房和经济适用住房】等项目中配建、收】购等方?式多渠道筹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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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条 ? 金融机构通过【多种方式支持公共】租赁住房筹集、运营!工作公共《。。租赁住房投资者可】通过银行《。贷款、住房公积【金贷款、《中长期债券》、保险资金、信托】资金、?房,地产投资信托—基金、中央预算内投!。资和国家财政专【项补助以及符合【投融资?规定的其他方式多渠!道筹集资《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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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! 投资建设、运营公!共租赁住房享受以下!优惠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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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用地—保障公?共,租赁住房建》设用地?采取划?拨方式供应纳入年度!土地:供应计划予以—重点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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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:二):。建设优惠公共租【赁,住房纳入《保障性住房建设【投资计划享受本【市经济适用住房【。建设优惠政》。策
! (【三)税?收优惠?公共租?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!。执行国家相关规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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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(四)资金支持人】民,政府可按公共—租赁住房贷款利【息的一定比例给【予垫:息用于偿还公共租赁!住房贷款利息等【。垫息资金由住房【保障资金《垫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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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:。(五)国《家和:本,市,规定的其他优惠政】。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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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七条 公共租赁!。住房按照本》市住房?保障规划和年—。度建设?。任务目?标,选址应符合城—市总体规《划、土地利用总【体规划和住房建设规!划做到统《筹兼顾、合理布【局配建?的公共租赁》住房:项目应单独》。组,团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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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】 公共租》赁住房规划》条件、?。。户型标准、开竣【工和入住时间、租】赁对象、装》修标准等应作为土地!供应的前置条件【在国:有土地使《用权划?拨决定?书附件中予以—明,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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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】 公?共租赁住房由—通过招拍挂》方式确定的具有【相应资?质和良好社会—信誉的?企业或由市》公共租赁住》房工作主管部门指定!的非营利性专—门机构实施开发建】设
】 : 公共?租赁住房《。建筑设计《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!。市有关?技术规范《符合国家和本市【有关质量、安全、环!保要求达到现行建】筑,节,能标准?并实施热计量应按照!规,定建设相应的—公建配套《设施并?与公共?租赁住?房同步建设》、同:步投入使用在交付】使用:前应按照经济—、环保原则进—行适当装修》具,备基本使用功能竣工!验收合格并取得准】。许交付使用的证明后!方可交付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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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条 : 新:建,公共租赁住房—应满足基本》住房需求套型建筑面!积以30至45平方!米为主最高不—超过60平方米并做!好,空间合理利》。用的潜伏设计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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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十一《条 收《购的公共租赁住房应!户型适中、价格合】理,收购:价格:由市发?展改革?委核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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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收购公共】。租赁住房为在建【项,目,的公:。共租赁住房的建设】工期由?收购单?位按照收购协—议约定的开竣工日】期进行?监督确保按期—完成建设及时—交付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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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—二条 收购的公共!租赁住房从售房【款中提留1》.5%建立共—用部位、共》用设施设备》。维,修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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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租!赁住房出售时公共】租赁:住房的产权单位【(以下简称产权【单,位)和购房》人,。应缴纳?共用部位、共用【设施设备维》修资金缴纳规—定按照届时政策执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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