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房,屋他项权登记
】
】 , ,第三十九条 【设定、转让、—变更:、终止房屋的—抵押权、典权等他】。项权的双方当—事人应?当自事?实发生?之日起三十》日内共同申请房屋】他项权?的设定登记、—转移登记、变更【登记和?注销登记
》
:
:
》第四十条 申请】房屋他项权设定登】记应当提交》下列文?件
】 ? ? ,(一)?申,请书;
》
— 《 (?二):申请人?身份:证明:;
:
】 (三)房!屋所有权证书—;
:
,
— 》 (四)设定抵押】权、:典权等?他项权的合》同;
—
》 》(五)抵押》担保:的主合同
】。
第四】十一条 申请【房屋他项《权转移登记、变【更登记、注》。销,登记应当提交下列】文件
】 《 (一)申请!书;
?
?
,
: (二!)申请人《身份证明;》
:
— 《 (三)房屋【所有:权证书;
》。
【 (【四)房屋他》项权证书;
!
,
】 ,(五)?证明:房屋他?项权发生转》移、变更或者终【。止的文?件
》。
: 第四十二】。条 申请房屋在】建工程抵押权登记】。的应当?提交下?列文件
—
,。
! (:一)申请书》;,
《
! (二)申请人【身份证明;
】
:
》 (三)土地!使用权证书;—
— 】。。(四)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;
【
,
?
: — (五)房》屋建:设工程总承包合同】和,施工总承包合—同;:
【 《 : (六?。)抵押合同;
】
,。
【 :。 (七)抵押担】保的主?合同
》
? 第》四十三?条, 申请《房屋在建工程抵押权!转移、变更、注销】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!文件
》
》 《 (一)申请【书;
】 : (【二)申?请人:身份:证明;?
》。
【 :(三)登记》证明;
—
】 (四)证【明抵押权发生转移、!变更、?终止的文件》
【 ?第四十四条 同一!房屋有两个以—上申请?。他项权登记的房屋权!属登记机关应当【按照先后顺序进【行登记
—
? 第四十五】条 房屋权属登】记机关应当自受【理房屋他项权登记】申请: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!完成审核对符合登】记条件?的予以登《。记并通知房屋他【项权人领《取房屋他项权证书】或者登记《证明;对房》屋他:项权注销登记的【应当书面通》知申请人原》房屋:他项权证书或者登记!证明作废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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