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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 转移!登,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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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?。十九条 已登记的!房屋因买卖、交【换、赠与等原—。因转让?房,屋所有?权的双方当》事,。人应当在《三十日内共同申请】房屋所有权转—。移,登记
【
《 第三?十条: 已登记的—房屋因继承、接受遗!赠等原因或者因人】民法院、仲》裁机构的生》效判决书、》裁决书、调解书致】使房屋所有权发生】转移的取得房屋【权利的当事人—应当在三十日内申】请房屋所《。有权转移登记
!
《 第三十一【条 : 申请房《屋,转移登记应当提交】下列:文件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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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一)申请!。书;
》。
【 ? (二)申请人身】份证明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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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 : , (《三)房屋《所有权?证书;
》
】 : (四)证—明房屋?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合!同,或者:法律文书、其他文件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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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登!。记规范规定的其【他有:关文件
《
》 《法律、?行政法规规定应【。当办:。。理公证的申请人还】应当:提交:公证文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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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—请宅基?地上农民住宅房屋】。转移登?记的还?应当提?交村民委员》会,的同意?证明文书
【
第】。三十二条《 房屋权属登记】机关:应当自受理转—移登记申《请之日起三十日内】完成审核符合登【记条件的予》。以,登记并通知》房屋权利人》领取房屋所》有权: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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