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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章 转让 》   !  第八条  房】地产权利《人可以通《过以:下,方式进行房地产【转让 ?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一)买卖》; :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拍卖; 》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三)】抵偿债务《;   !   ?。   (四)法【人,或者其他组织因设立!、分立、《合并:等,情形:发生房地《产权属转移;— 《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五)赠与;》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。  (六)以其【他合法方式转让【    ! 第九?条  房地产在个】人独资企业与—其投资?人之间?的转移?按照房地产权属变】更登记办《理 : , 《  :  第十条  有】下列情?形之一的《房地:产不得转让 【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房地产权属未进!。行登记的《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房地《产权属有争议—的;  !。。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。三)未取得商品【房销售许可证的; !。 : ,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土—地,使用权被《依法收回的;—    !   ? , (:五,)共有的房地产未经!。其他共有人书—面同意的; 【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六)已作他项权【登记的房地产未经他!项权人书面同意的】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七】)被司法机关或者】行政机关依法—查封的;《  【   ?  :  (?八)法律《、法规规定》不得转让的其他情】形 : :。     第十!一条  建筑设计】为独立成套的房屋】未经规划行》政主管?部门批准《分割的不得分—割转让 》 :   《  第十二条  房!屋转让的其土地使用!权应当同《时转让?;房:屋分:割转让的其土地使用!。权,按照相?应比:例同时转让 !     第十三!条  房地产—转让的转让人—应当:如实告知受让人【。所转让房地产的【权属、抵押、—租赁等?相关情况 —     】第十四条  —房地产转让时当事】人应当签订书面【合同合同一般包括以!下,内容 》 ?   ?   ?  (一)》当事:人的姓名《或者名称、住所【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。),房地产坐落》地点、四至范围和】。面积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三)房地产用途;! 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(四)房!地,产权属证书编—号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五)土—地,使用:权,取得方式和使用【期限; 》 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 (六)】房地产附《属设施、设备情况】。;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七)价格【、支:付方式和期限; ! :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八)交付条件!和期限; —。 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九)违约责任!;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十)争议解决方式】; 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(十一)双方【约定的其他事—项 《     第十!。五,条  房地》产,开发企?业应当将待》售新建商品房信息】输入网上交易管【理系统?取得:市房地产交易行政】主管部门核发的商】品房销售许》可,证后方可销售 】     房!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通!过网上交易管理【系统打印新建—商,品房买卖合》同并将与购房—人签订合同的—结果:输入网上交易管理系!统 —     第—十六条 《 房地产开》发企业不得有下列销!售,行为 ? 《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—。一)未?。取得新建《商品房销《售许可证销售或【者变:相,销售收?。取款项的; !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返本销售或者!变相:返本销售《的;  !。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(三)?发布新建《商品房?虚,假已售、待售信【息的 】    《第十:七条 ? ,房地产转让》当事人?。在办理权《属转移登记时应当】如实申报房地—产交易价格并依法】缴纳税?费, ? :     》第十:八条:。  :市房地产交易行政】主管部门《根据本?市房地产《市场:价格:拟,。定房地?产市场交易指—导价格报市人民政府!批准后发布 】     【第十九条 》 房地?。产拍卖机构在拍【卖房:屋前应当《到房地产权属—登记:机构对?所,拍卖的房屋》进行查询并将—被拍卖房屋》的所有权状况、抵】押状况和使用现状予!以,公示 】  : , ,第二十条《  举办房地产交易!会举办人应当在交易!会举办的三日前到市!房地产交易行政主】管部门备案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