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转让《
《。
,
》 第八条 房】地产权利人可—。以通过以下方—式进行房地》产转让
》
【 《 (一)买卖;
】
?。。
《 (【二)拍卖;
!
】 (三)》抵偿:债务;
《
,
?
, 】(四)法人或—者,其他组织因》设立、分立、合并等!情,。形,发生房地《产权:。属转移;
】
! (五?)赠与;
】
】。 (?六)以其他》合法方式转让—
》
第—。九条 房》地产在个人独资企】业与其投资人之间的!。转移按照房地产【权属变更登记办理】
:
—。 , 第十条 有【下列情形之一的房】地产不得《转让
《
! (一)—房地产权属未—进行登?记的;
—
】 (二)房地】。产权属有争议—的;
【
》。 (三)【未,。取得商品房》销售许可证的—;
》
,
— (四)—土地使用权被依【法收回的;
!。
? : : (五)—共有的房地产未经其!他共有人书面—同,意的;
》
《 ?。 (六【)已作他项权登记】的房地?产未经他项权人书面!同意的;
】
: 》 : ,(七)被《司法机关或者—行,。政机关依法》查封的;《
《
,
— (八)法【律、法规规定不得】转让:的其他情形
—
》 第十一条 ! 建筑?设计为独立成—套的:。房屋未经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批准分—。割的不得分》割转让?。
:
— 第?十二条 房—屋转让?的其土地《使,用权应当同》时转让;房屋分割】转让的其土》地使用权按照—相,应比:。例同时转《让
:。
】 第十三条 — 房地产转》让的转让人应当如】实,告知受?让人所?转让房地产》的,权属、抵押、租赁等!相关情况《
:
》 第《十,四条 房地产转】让时当事人应当签订!书面:合同合同一般包括】以,下内容
》
?
? —(一)当事人的【姓名或者名称、住】所;
! : : (《二,)房地产坐》落地点、四至范【围和面积;》
,
】 (三【)房:地,产用途?;
!。 , 《 (四)房地—产权:属证:书,编号;
》
?
: 【(五)土地使—。用权取得《方式和使用》期限;?
】。 ? ?。(六)?房地产附属设施【、设备情况;
】
】 (》七)价格、支付方式!和期限?;
:。
— , 《 :(八)交《付,条件和期限;
!。
《 》 (九)违约责】任;
【
!(,十)争议《解决方式;
!
— , (十》一)双方约》定的其他事项
】
,
第】。十五条 房地产】开发企业应当—将待售?新建商品房》信息输入网上交【易管理系统取得【市房:地产交易行政主【管部门?核发:的商品房销》售许可证后方—可销:售
】。 ?房地产?开发企业应当通过】网上交易管理—系统打印新建商【品房买卖《合同并?将与购房《人签订合同》的结果输《入网上交易管理系统!
】 第十六条 】房地产开发企业【不得有下列销—售,行为
》
:
? 《 (一)未取【得新建商品房销【售许可?证销:售或者变相销售【收取:。款项的;《
— — (二)返本【销售或者变相—返本销售的;
】。
:
:。 》 , (三)发—布新建商《品房:虚假已售、待售【信,息的
】 第十七条】 房地《。产转让当事人—。。在办理?权属转移登记时应】当如实申《报房:地产交易价》格并依法缴纳税费
!
— 第十八条 】 市房地《产交易?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!市房地产市场价格】拟定房地产市场交易!指导价格报市—人民:政府批准后发布
!
【 第十九《条 房《地,产拍卖机构在拍卖房!屋,前应当到房地产【权属登记机构对所拍!卖的房屋进》。行,查询并?将被拍卖房屋的所有!权状况、抵押状况】。和使用现状予以【公示
》
》 第?二十条 举办房】地产交易《会举办人应当在交】易会举办的三日【前到:市房地产《交易行政主管部【门备案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