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转让
》
! 第八条 房】地产权利《人可以通《过以:下,方式进行房地产【转让
?
《
!(一)买卖》;
:
— (二!)拍卖;
》
】 (三)】抵偿债务《;
! ?。 (四)法【人,或者其他组织因设立!、分立、《合并:等,情形:发生房地《产权属转移;—
《
! (:五)赠与;》
】 《。 (六)以其【他合法方式转让【
! 第九?条 房地产在个】人独资企业与—其投资?人之间?的转移?按照房地产权属变】更登记办《理
:
,
《 : 第十条 有】下列情?形之一的《房地:产不得转让
【
《 (!一)房地产权属未进!。行登记的《;
! (【二)房地《产权属有争议—的;
!。。。 (】。三)未取得商品【房销售许可证的;
!。
:
,
】 (四)土—地,使用权被《依法收回的;—
! ? , (:五,)共有的房地产未经!。其他共有人书—面同意的;
【
》 (】六)已作他项权【登记的房地产未经他!项权人书面同意的】;
! (七】)被司法机关或者】行政机关依法—查封的;《
【 ? : (?八)法律《、法规规定》不得转让的其他情】形
:
:。
第十!一条 建筑设计】为独立成套的房屋】未经规划行》政主管?部门批准《分割的不得分—割转让
》
:
《 第十二条 房!屋转让的其土地使用!权应当同《时转让?;房:屋分:割转让的其土地使用!。权,按照相?应比:例同时转让
!
第十三!条 房地产—转让的转让人—应当:如实告知受让人【。所转让房地产的【权属、抵押、—租赁等?相关情况
—
】第十四条 —房地产转让时当事】人应当签订书面【合同合同一般包括以!下,内容
》
? ? ? (一)》当事:人的姓名《或者名称、住所【;
! (二】。),房地产坐落》地点、四至范围和】。面积;
! 】(三)房地产用途;!
】 , (四)房!地,产权属证书编—号;
—
】 (五)土—地,使用:权,取得方式和使用【期限;
》
》 : (六)】房地产附《属设施、设备情况】。;
! 《 (七)价格【、支:付方式和期限;
!
:
】 (八)交付条件!和期限;
—。
《 — (九)违约责任!;
】 (】十)争议解决方式】;
】 : 《 (十一)双方【约定的其他事—项
《
第十!。五,条 房地》产,开发企?业应当将待》售新建商品房信息】输入网上交易管【理系统?取得:市房地产交易行政】主管部门核发的商】品房销售许》可,证后方可销售
】
房!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通!过网上交易管理【系统打印新建—商,品房买卖合》同并将与购房—人签订合同的—结果:输入网上交易管理系!统
—
第—十六条 《 房地产开》发企业不得有下列销!售,行为
?
《
《 (—。一)未?。取得新建《商品房销《售许可证销售或【者变:相,销售收?。取款项的;
!
? 【(二)返本销售或者!变相:返本销售《的;
!。 ? 《(三)?发布新建《商品房?虚,假已售、待售信【息的
】 《第十:七条 ? ,房地产转让》当事人?。在办理权《属转移登记时应当】如实申报房地—产交易价格并依法】缴纳税?费,
?
:
》第十:八条:。 :市房地产交易行政】主管部门《根据本?市房地产《市场:价格:拟,。定房地?产市场交易指—导价格报市人民政府!批准后发布
】
【第十九条 》 房地?。产拍卖机构在拍【卖房:屋前应当《到房地产权属—登记:机构对?所,拍卖的房屋》进行查询并将—被拍卖房屋》的所有权状况、抵】押状况和使用现状予!以,公示
】 : , ,第二十条《 举办房地产交易!会举办人应当在交易!会举办的三日前到市!房地产交易行政主】管部门备案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