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 总!则 《 ? :    第一条  !。为了加强安全生产】监督管理防止和【减,少生产安全事—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!命和财产《安全促进本市—经济社会协调发【展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安全:生产法?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结合本市实》际情况制定》本,条例 《     】第,二条  在本市行】政区域内从事生【产经:营活动?的单位的安全—。生产以及《有关部门的监—督管理活《动适用本条》例   !  有关法律—、法规对消防安【全、道路交通安【全、铁路交通安【全、水?上交通安全和民用航!空安全?等另:有规:定的适用其》规定 —  ?   第三条  安!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!安全:第,一、:预防为主、综合治】理的方针实行政府】统一领导、部门【依法监管、单位全面!负责、社会》参,与,监督: 》    《 各级人《民政府、有关—监督管理部》门和生产经营单位】实,行安:全生:产工:作责任制 》 》。 ,   第四条—  各级人民政府】应当:加强对安全》生产工作的》领,导将安全《生产工?作纳入国《民经济和《社会发展规划及年】度,计划 【     各—级人民政府应当保】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所,需经费并纳》入本级政府财—政预算对于》涉及公共安全的重】大生产安《全事故隐患治理、】生产安全事》故应急救援和—调查处理所需—经费应当《予,以保障 —     【第五条  生—产经营单位》的,主要负责人是—安,全生产第一责任人】对本单位安全—生产工作全面负责;!其他负责人》。对各自职责范围【内,。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!接管理责任 【 《。    生》产经营?单位应?。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!建立、健全安全生产!责任制度完》善安全?生,。产条件确保安—全生产 】     第六条】  各级人民—政府主?要负责人对本地【区安全生产工作【负全面领导责任【;其: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!。工对安全《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!责任: ,。 》    各级人民】政府有关部门—主要负责《人对本部门管理范围!内的安全生产工【作负:全面领导责》任;其他负责人按照!职责分工对安全【生产工?作负直接管理—责任 —     —第七条  市—和区、?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】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!作,履行下列综合—监督管?理职责 《 《  :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(一)拟》。定,安全生产《。规划和政策分析预测!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!生产形势《发布安全生产信【息; — 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(二)指导!协调、监督》检查:同级人民政府有【关部门和下》级人民政《。府,安全生产工作—; :   【   ? ,  :。(三)?对,同级人?民政:府,有关部门和下级【人民:政府落实安全生【产责任制情》况实施监督检查;】 ? :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四)组织【本,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!联合检查和专—项督查?监督检查重大安【。全隐患治理》工作; 《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五)组织指挥和协调!安,。全生产应急救援工】作依:法组:织生产安全事故【调查处?理工作监督事故【查处和责任追究情】况; 》 :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六《)负责?安全生产事故—的综合统计分析工】作; —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(,七)承?担安全?生产委员《会的日?常,工作; !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(八》)安全生产法律、法!规规定的其》他职责 》 :。     —第八条?  安全生》产监管?。、公安、建设交通、!质量技术监》督等负有安全生产】监,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!照有关法律》、,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!责范围内《分别对?有关安全生产—工作实施专项监【督管理 【    》 工业、商业、国】有资产监督管理【等政府主管部门【和机构按《照本市安全生产责】。任制规定负责相【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! 》   ?  第九条 — 乡、镇人民—政府和街道办事处】应,当确定安《全生产监督管—理机构?和人员?负责本?辖区内的安全生产】监督:管理工作 》 》 ,   第《十条  工会依【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!。本单位安全生产工】作的民主管理和民】主监督参加生产安】全事:故调查提出保障【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!议维护从《业人:员的合法权益 !     第十!一条  各级—人民政?府及其?。。有关部门《、生产经营》单位应?当采取多种形式【。加强安全《生产法律、法规和】。安全生?产知识?的宣传教育提高生产!经营:单位:及其:从业人员事》故防范能力 !。。     —。新闻、出版、—广播、电《视、报刊《等单位应当开展安】全生产教育宣传增】强全社会的安—全生:产意识 — ?    第十—。二条  《各级:人民政府及》。其有关部门应—当,。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!件、防止生》。产安全事故、参【加抢险救《护等方面做出显著】成绩的单位和个人】给予表彰和奖励【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