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,第二章? 拆:迁管理
—
:
第】五条 《申请:领取房屋拆迁—许,可证的应《当向市或县(市)】。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提交?房屋拆迁申》。请书和下列资料
】
【。 (一】。)建设?项目批?准,文,件;
【
《 (二)】。建设用?地规划许可证(含】红,线图)?;
》。
》 , ? (三)国有土【地使用权批准—文件或国有土—地使:用,权,出让合同;
—
》 【 (四)拆迁计【划,和拆迁?方案;
【
》 《 (五)《。。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!机构出具的》。拆,迁补偿安置资金足额!到账证明《
》
房屋【拆迁管理部》门应当自收到房【屋拆迁申请之日【起,三日内?告知有关利害关系人!享有听证的权利并自!收到拆迁申》。请之日起《三,十日内作出房屋拆】迁,许,可决定
》
— 准予拆迁许可的!拆迁人与金融—机构应当在房屋【拆迁许可证颁发【之日起五日》内签订?资金托管协议并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】三日内向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!案
—
拆—迁补:偿安置资金》应当专款专用—拆迁:人和金融机构—应当凭?拆迁补偿安》置协议支付拆迁补】偿安置资金
【
》 第《六,条 房《屋拆:迁管理部《门应当自颁发房屋拆!迁许:可证:之日起三日内在拆】迁范围内书面公告】下列事项
!
《 , ? (一)拆迁人【和被拆迁人;
】
:
:。 】(二)拆迁范围【;
?
?
: : 《 (三)拆迁期限】;
! , (四)】拆迁双方当》事人的权利和—义务;
】
《 : (五》)依:法应:当公告的其他事项】
【 拆迁公—告发:布,后拆迁范围内的【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新建、改建】、扩建建《筑工程?或设施不得》改变房屋和土地【。用途不?得设立和变更房【屋租赁关系
】
房】。屋拆迁管理部门应】当,。。在,发布公?。。告时:就前:款所列事项》书面通知有关部【。门暂:停办理相关》。手续
《
?
: 第七》条 : 拆迁人应》当在房屋拆迁—许可证确《。定的范围和》期限内实《施房屋?拆迁
【
: 拆迁人确需】。扩大或者缩小—拆迁:范围的应当重—新,办理:相关手续
【
— 拆:迁,。人需要延《长拆迁期《限的:应当依法向房—屋拆:迁管:理,。部门提出延期拆迁】申请房屋《拆迁管理部门—应当:自收到延期拆迁【申请:之日起十日》内给予准予》。延期或者不准—予延期的书面答复】准予延期的延—长期:。限最长?不超过一年》
,
】 第八条 》 拆迁人《与被拆迁人签订的】补偿安置协议—应当包括下列—内容
! 《 ,。 :(,一)补?偿方:式,和,补偿金额;
【
?
《 ? (?二)安置《用房面积《、地点和价格—;
—
【。 (?三)搬迁《期限、拆迁过渡方】式和过渡《。期限;
【
》 《 (四)违约责【任;
【
: , (【五)争议的解—决方法;
】
》 : ?(六)?当事人认为需—要约定?的其他事项
【
》 第九》条 拆迁下—列房屋的拆迁补偿安!置,协议或者拆迁补偿】安置方?案,应当经公证机关公】证,并由拆迁人对房屋及!其附属物办理—证据保全
》
! ? (一)代管—房,屋;
《
】 (二)【产权有?争议的房《屋;
《
:
— (三)【实施强制《拆迁的房屋
】
,
? ?第,十条 在约—定或者裁决规—定的搬迁期限内拆迁!人不得?拆除未搬迁的被【拆,迁人的房屋不—得实施停水、停【电,、停气、停暖—、阻断交通等影响生!产,、生:活,。的行为强迫被拆迁】人或:者房屋承租》人,搬迁
! 第十一条 】 被拆迁人、—房屋承?。。租人超过《裁决规?定的搬?迁期限?未搬迁的房》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!申请房屋所》在地的市、县(市】)人民政府责成【。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也!。可以依法申请房屋所!在地的人民法院强】。制拆迁
】
, 不是—为了公共利益需【要的拆迁人》民政府?。不得强制《拆迁
【
》第十二条 》 实施强制拆—迁,时被拆迁《人所在?单位和被拆迁房屋所!在地的?基层组织应当予以】协助
?
?
被【拆迁:人应当?到达拆迁现》场拒绝到达拆—迁现场的《不影响?强制拆迁《。。的执行
【
? 强制拆迁【前,。执行人员应当—对被拆迁人的财物逐!件进行登记》并运到指定》处所交由被拆迁【人接收被《拆迁人拒绝接收的】应当由拆迁人—向公证机关申请【办理提存公证被拆迁!人拒绝?接收造?成损失的《执行机关《。不承担责任;—因执:行人员在实施—强制拆迁过》程中:的过错给被》执行人的财物造【。。成,。损失的由执》行机关?按照有关法律—、法规的规定给予】赔偿:
】。 强?制拆迁后执行—人员应当制作拆迁笔!录并连同财物登【记一同?交由被拆迁》人签字被拆迁人拒】绝签字的由执行人员!在笔录中载明—
— 第十—三条 ?。 拆迁人应当在拆】迁补偿安置协议履行!。或者强制《拆迁执行完》毕之日起六个—月,内持房屋拆迁许可】证、拆迁《补偿安置协议书和被!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!、土地使《用证等文《件分别到被拆—迁房屋所在地房产】行政管理《部门、国土资源行政!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!权及土地使用权【注销登记《手续
?。
】。 房产行政管理部门!、国土资源管理部】。门应当向拆迁—人、被?拆迁人出具房屋产权!。和土地使《用权注销证明
【。
,
— 实?行,产权:调换的拆迁》当事人应当自安【置,住房交付之日起三】个月内办理房—。屋所: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!用权证
!。 《实行房屋产权—调换的和利用—补偿费自购房屋的】契税征收办法依照国!家有关规定执—行
】 ,。 第十四》条 拆迁人应【当在拆迁完毕—后一个月《内将拆迁补》偿安置协议》等资料报送拆迁管】理部门备《案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