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社!会保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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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第,十,。七条 市人】民政府应当逐步完善!。职工:养老保险制度保障】。与改善老年人的基本!生活
】 : 老年人》依法享有的》养老金和其他待【遇,应当得到《保,障有关单位》必,。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!拖欠、克《扣和挪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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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八条 市、!县,(市:、区)人民政府应】当设立老年特—。。困救助资金资金主】。要来源为政府拨【款和社会捐》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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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老年—。特困:救助资金主要—用于城镇《下列人员的基—本生活费《和医疗费《
【 (一!)无劳?动能力、《无生活来源》、,无赡养人和扶养人】的老年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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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(二)—虽有:。赡养人和扶养人但赡!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!。。养能力或《者扶养能力的老年】人
【 ? 老年特《困救助资金应当纳】入财:政专户储存》专款:专用任何单》位和个人《不得截留、克扣、】挪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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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老年特困救】助资金?的具体?使,用办: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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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!条, , , 农村应》当逐步推行社会养】老保险?制,度保障与改善—农,村老:年人的基本》生活
! 农村可以根】据实际情况将—未,承包的?集,体,所有的部分土地、】山林:、水面、滩涂—、荒山、《草场等作为养老基】地收益用于》老年人养老》
】 第二十条 ! 农村的老年人【无劳动能力、无生】活来源、无赡养【人,和扶养人或者其【赡养: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!能力或者扶养—能力:的由农?村集:体经济组《织,。负担保吃、保穿、】保住、?保医、保葬的—五保供养乡(镇)人!民政府、街道—。办事处负责组—织实:施
】 , 实行五保供养】确有困难《的村庄由村民委员】会申:请经乡(镇)人【民政府?、街道办事》。处同意可以向县级以!上人民政《府申请老《年特困救助资金给】予补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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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章 社会保【障
】。 第二十一条 ! 老年人依法享!有的医疗待遇应当】得到保障有关—机构必须按时足【额,支付不得克扣、拖】。欠,或者挪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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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二条 】 市:、县(市《。、区)人民》政府应?当按:照老年?人口自然增长—和经济发展状况逐】步增加对老年事业】的投入将老年福【利,院、敬老《院、托老所、老【年公寓、老年—医疗康复中心、老年!文化、体育娱乐场所!等设施的《建,设纳入城市建设规】划,并组织实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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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】、县:(,市、区)人民政【府应当采取措—施积极扶《持和鼓励社会—各,方面投资或者捐资兴!。办,各,类老年服务和福利设!施对新建老年福利】设施的市政基础设】施配套费酌情减免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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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新,。建,、改建老年公—共设:施应当根据老年人的!特殊需要配》备轮椅、座椅、扶】手,等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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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二十三条 【 市人民政【府,在,制定城?镇居:民住宅区《规划时无论新—区建:设还:是旧区改造都—应当将老年服务【设,施纳:入公共设施之—内统一规划统—一,。设计统一建设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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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县(市、区)人民!政府应当《在辖:区内设立老年活【动中心乡(》镇)应当设立敬老】院街道办事处应【当,设立老年综》合活动场所》有条件的《居民委员会》和村民委员会也应当!设立老年《人活动场《所开展健康有益的】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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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四》。条 老年【福利设施、老年服务!设施和活动场所未经!市、县?(市、?区)人民政》。府批准?不得改作他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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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 第二十五条 】 福利院、—敬老院、托老所、】老年:公寓等机构对集中】供养的?老年人应当精心【照顾热?情护理任何人不【得克扣、挪》用、侵占老年人【的伙食费和物—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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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,六条 市、】县(市?、区)人民》。政府应当重》视发展老年教育【事业根据实际情况开!办多种形《式的老年学校并鼓励!和指导?社会力量办好各类老!年学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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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第二十七条 【 市、县》(市、区《)人民政府应—当加强?老年人才资源—的,。开发支?持和鼓励老年人【利用:知识和?技,术,参与科?技,开,发和应用《、从:事,。经营和?生产活动《、兴办社会公益事业!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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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十八条 】 聘用老年人从事】生产活动的不得安】。排有毒、有害、【高空、井下、—高温:、低:。温,、重体力以及其【他不适宜老》年人的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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