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社》会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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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!条 《 市人民政》府应当逐步完善职】工养老保险制度保】障与改善《老年人的基本—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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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老年人依法享—。有的养老金》和其:他待遇应《当得到保障有关单位!。必须:。按,时,足额支付《不得拖欠、克扣和挪!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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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】条 ? 市、《县(市、区》。),人民政府应》当设立?老年特困救助资【金资金主要来源【为政府拨款和社会捐!赠,。。。
!。 老年特困》救助资金《主要用于城镇下列人!员的基本生活费和医!疗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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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》)无劳动能力—、无:生活来源、》无赡养?人和扶养人的老年人!;
】。 【(二)虽《。有赡养人《和扶养人但赡养人和!。扶养人确无赡养【能力或者《扶,养能力的老年—人
】 老年》特困救助资》金应当纳入财政专】。户,。储,。存专款专用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》得截留、克扣、【。挪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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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老年特?困救助资金的具体使!。用办法由市人民政府!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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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】条 农村应】当逐步?推行社会养》。老保险制度》。。保障与改善农村老】年人的基本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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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农:村可以根《据实际情况将未【承包的?集体所有的部分【土地、山林、—。水面、滩《涂、:荒山、草场等作为养!。老基地收益》用于老年人养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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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?十条 ?。 ?农村的老年》。人无劳动能力—。、无生活来源—、无赡养人和—扶养人或《者其赡养《人,和扶养人《确,。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!能力的由农》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!保吃、保穿、保住】。、保医?、保:葬的五?保供养乡(镇)【人民政府、街道办】事处负责组》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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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行】五保供养确有困难】的村庄?由村民?委,员会申请经》乡(:镇)人民政府—、街道办事处同意可!以向县级以》上人民政《府申请老年特困【救助资金给》予补助?。
【 ?第,三章 社会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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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第二十一条 】。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!。医疗待遇应》当得到保《障有关机构必须按时!足,额支付不得克—扣、拖欠或者—挪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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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二条 ! 市:、县(市、区)人】民政府?。应当按?照老年人口自—然增:长和经济《。发展状况《。逐步:增加:对老年事业的—投入:将老年福利》。院、敬老院》。、托老所、》老年公寓、老年【医疗康复中心、老年!文化、体育娱乐场】所等设?施的建?设纳入城市建—。设规划?并组织实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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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市、县(市、区)】人,民政府应当采—取,措施:积极扶持《和鼓:励社会各方面投资】或者:捐资兴办各类老【年服务和福》利设施对新建老【年福利设施》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!费酌情减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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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【建、改建老年—公共设施应》当根据老年人—的,特殊需要配备—轮椅、座椅、扶手等!设,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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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三条 — 市人民—政府在制定》城镇居民住宅区规划!时无论新区建设还是!旧区改造都应当【将老年服务设—施纳:。入公共设施之—内统一规划》。统,一设计统一建设【
— 县(市【、区)人民政府应】当,在,辖区内?设立老年《活动中心乡(—镇)应?当设立?敬老院街道办—事处应当设立老年综!合活动场所》有条件的居民委【员,会和:村民委员《会也应当设立老年】人活:动场所开《展健康有益的—活动:
— 第二十四】条 》老年福利设施、老年!服务设施和活动场】所未经市、县—(市、区)人—民政府批准不—得,改作他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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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五条! 《福利院、敬老院、】。。托,老所、老年公—寓等机构对》。集中供?养的:老年:。人,应当精心照顾热情】。护理任何人不得克】扣,、挪用、侵占老【年人的伙食费和物】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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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二十六条 !市、县(市》、,区)人民《政府应当重视发【展老年教育事业根据!实际情况开办—多,种形式的老年学校并!鼓励和指《导社会力量办—好各:类老年?学,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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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七条》 市、县(市!、区)人民》政府应当加强老年】人才资源《的开发支持》和鼓励老年》人利用知识和技术】。参与科技开发—和应用、从事经营】和生产活动》、兴办社《会公益事业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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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八条 】。 聘用老年【。人从事生《产活动的不得安排有!毒、:有害、高空、井【。下、高温、低—。温、:重体力以及》其他不适宜》老年人的工》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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