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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【 法律责任 【 —。    第五十【三条  对》违反本?条例第二十八条【规定未取得医疗机】构执:业许可证擅自执业】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!动没收非《法所得和药品、器械!并处以3000元】以下的罚款》 ? ,。 ,     有下【列情形之《一的责令《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!非法所得和药品、器!械处以300—0元:以上10000元】以下的?罚款 —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一)!因擅:自执业曾受》过卫生行政部门处】罚;  !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二)擅自执业【的人员为非卫—生技术专业》。人员; 】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(三)擅自!执业时?间在3个《月以上; 【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:(四)以《行医为?。名骗取病《人钱:物;:  【 , ,  :   (《五)造成《其,他危害后果的 】     】违反本条例第四【十二条规定按前两】款,处理  !   第《五十四条 》 对违反《本条例?第二十六条规—定逾期不校验—医疗机构执业—许,可证仍从事诊—疗活动者责令其限期!补办:校验手续;在限【。期内仍不《办理校?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!执业许可证 — : ,    》 第五十五条—  对?违反本条例第—二十七条规定—转让、出《。借医疗机构执—业许可证的没—收非法所《得并处以《30:00元以《下的罚?款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没收非《法所得处以30【00元以上5000!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!医疗机?构执业许可证 【 》 ,。 ,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出卖医《疗机构?。执业许可证; 】 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(二《)以营利为目的【转让或者出》借医疗?机,构执业许可证; 】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三)转!让或者出借》。。医疗机构执业—许,可证给非卫生—技术专业人员 】 《  :  伪造医疗机构执!业许可证的由—。公安机关依法—处理 】   ?。 第五十《六条:  对违反》本条例第三十条【第二款规定诊疗活动!超出登记范围情【节轻微的处以—警告;超出登记范】围的诊疗活动—累计:收入在3000元】以下的责令限期【改正没收非法所【得并可处以》30:00元以下罚款;】超,出登记范围的诊疗活!动累计收入在30】00元以上的没【收非法所得》处以30《00元罚款并吊销医!疗机构执《。。业,。许,可证 】    第》五十七条 》 对违?反本条例第》三十一条第一款规】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!员从事?。。医疗卫生技术工作】的责令其《立,。即改正并可处以30!00元以下的罚款】;,任用两名以上非【卫生技术人员—从事医疗卫生—技术工作的处以【3000元以上5】000元以下罚【。款并可吊销其—医疗机构《执业许可证 !  ?。   第五十八【条  对违反本条例!第三十三条规—定出具虚假》证明文件情节—轻微的给予警告【并可处以500【元以:下的罚?款有: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处以5?00元以上》。1000元以下的罚!。款 : ?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一)!出具虚假证明—文件造成延误诊治】的;: 《 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二)出具虚!假证明文件给病【人精神造成》伤害的; 【。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三》)造成?其他:危,害后:果的 】    对》直接:责任:人员由所在》单位或有关机关【进行处理 》     !第五:十九:条  违反本条【例第三十六条第一】款的规定由物价部门!根据有?关,法律、法规》处理 《 ?     第六十】条  违反本—条,例,第,三十六条第二款规】定的行为责令其限期!改正没收非法所【得并可分别》处,以3000元以下】罚款情节严重的吊】销,其医疗机构执业许】可证 【     第六十】一条 ? 对违反本条例【第,三十七条、第—三,十,八条规定的行为【除按中华《人,民共:和,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!定处理外情节—严重的?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!许可怔?并,追究直接责任人员、!有关负?责人的责任》。  【   ?第六十二《条  ?违反本条例第四十】二,条规定?未,经批准或《。者发布不真实、不健!。康,的医疗广告依照中华!人民共?和国广告《法及有关法律、【法规:进行处理情节严【重的卫生行政部门】可以吊销医疗机【。构执业许可证 !    — 第六十三条  医!疗,机构:管,理混乱有严》重事故隐患直—接,影响医疗《安全:的登记机关可以责】令其限期改正—;限期不《改的可吊销医—疗机构?执业:许可证并追究直接责!任人、?有关:责任人的责任— , :     第六!十四条 《 违反本《条例第四十三—条第二款、第三款】、第四款《的有关规定除赔【偿经济损失外—尚不够刑事处—罚的:由公安机关依—照中华人《民共和国治安管理】处罚条?例予以处罚 【     第!六,十五条  医—疗机构工作人员【阻碍监督执法人员】依法执行公》务尚不够刑事处【罚的由?公安机?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!国治安管理处罚【条例予?以处罚 !    第六十六】条  医《疗机构监《督执法?人员违反本条例第】五十一?。条规定有关主—管机关应当根据情】节给予行政》处分 — :    《第六十七条  违】反本条例规定—情节严重构》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!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!的刑事责任 】。   》  第六十八条  !当,事人对行政处—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!照国:务院行政复议条【例,申,。请行政复议 【 ,。     【当事人对行政复【议,决定不服的可以在】接到:行政复议决定—通知书之《日起1?5,日,内向人民法院—。提起行政《诉讼 《   — , 逾期不申请复议】、不起?诉、又不履行行政处!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!罚决定?的机关?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!强制:执行 【    《 第六十九》条  没收的—财物和罚款全部上】交同级财《政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