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【。 火灾预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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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。二十:二条 ? 地方各《级人民政府应—。当将消防规划纳入】城乡:规划保证公共—消,防设施与其他—。市政设施《统,一规划、同步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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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城乡消防规划应】当将下列内容确定】为强制性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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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。(,一)易燃《易爆危险品的生产】、储存、装卸—场所的?消防安?全布局及其防灾缓】冲隔离地《带易燃易爆危—险品运?输车辆?的行驶路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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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—(二)消防站—、消防训《练基地和灭火救援装!备储备基地、—消防:取,水码头的布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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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? (三?)消:防供水、《消防通信、消防装备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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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?(四)?消防:车通:道,应急疏散、救援通道!和场地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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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【(,五)风?景名胜区、历史【文,化遗产?的消防保护措—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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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三?条, , 开发区、》工矿:。区和旅游度》假区:公共:消防设?。施的规划、建设应】当符:合有关消防技术【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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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统一规划建设的!农村住?宅聚集区编制建设规!划应当有消防专项规!划的内容《建,设消火栓或者消防水!池修建消防车通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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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农村场》镇,设有集中生产生活供!水管网的应当设置】室外消火栓;没【有集:中生产生活供水管网!的应当?设置消防水池;利用!河,。流、池塘等》天然水源作为消【防水:源的应当设置可【靠的取水设施满足火!灾,扑救需要农村场镇】内主要道路应当【满足:消,防车通行需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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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四条 】消防站?、消防?训练基地和灭火救】援,。装备储备基地等公共!消防设施用地依法实!行行:政划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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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任《何单位?和个人?不得侵占《公共消防设》施用地或者擅自改】变其使用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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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五条 建设】、供水?、供电?、通信等负责公【共,。消,防设施维护管理的部!门和:单位应?当,加强消防供水—、消防车通道—、消防通信等—公共消防设》。施的维护《管理保持《完好有?效
【 ? 固定电话和移动电!话,业务经营单位应当】免费向用户提供火警!报警电?话服务无线电管理】部门应?当保障消防无—线通信专频专用【不受:干扰
! ?第二:。十六条? 建设《工程的消防设—计,、施工、监理单【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!。依法对消防设计【、施工质量》。。负责
】 第二十【七条 依法应当】进行:消防设计、竣工验收!备,案的建设《工,程建设单位》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!机,构备案并如》实填报工程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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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依法不需要取得施】工许可?的建设工《程,建设:单位:向公安?机关消防机构—申,请消防设计》备案的公安机关消】防机:构应当受理》
【 ?第二:十八条 》经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审核的建设工】程消防设《。计需要变《更的建?设单位应当报原【。审核的公《安,机关消防机构重【新,审,核
! 已经备案的建】设工:程消防设计发—生,变更的建设单—位应:当将变?更后的消防设计文】件报原受理公安【机关消防《机,构重新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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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二十九条 建!筑物、构筑物应当】符合国家《消,防技术标准任何【单位和个人》不得擅自改变建筑】物、构筑物的防火条!件不得?。设置影?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!障碍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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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倡【居,民住宅户配备—灭火器和《。家庭用火灾探—测报警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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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! 施工单位负责建!设工程施工现—场的消防安全—。应当:遵守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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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制定并】落实消防安全—制度、消防安—全,操作规程明确—消防安全管理人【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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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。 (二)规范用】火用电管理临时用】电设备和电》线符合安全要求;】进行电焊气焊等【作业应当由》经培:。训并取得资格—证书的人员按标准】规范操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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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, (三)设!置与施工进度相适】应的临时消防水源】和消防车通》道;
【
? (四)!配置消防设施、器】材设置?消,防安全标《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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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》五,),施工暂设《的安全网、围网【、施工保温材料符合!消防技术《标准和管理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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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 ,(六:)不:得在建设《工程内设置》宿,舍
【 高层建筑建!。设工程的施工—单,位,。在开工前《应当将?施工现?场消防?安全措施《和保:卫方案向公安机关消!防机构?备案
【
》。第三十一条 —。 文物古建筑单位】、宗教活《。动场所应当建—立消:防安全管《。理制度明《确消:防安全责任人员配】备消:防设施、器材落实】消防安全保》护措施强化火源、】电源管?理定期?。开展消?防安全培《训、灭?。火和应急疏散—。演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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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在文物【古建筑、宗教活动场!所,举办庆?典、宗教等活—动,时应当采取相应的】消防安全《措施并?确定专?人进行现场监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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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二条— , 建筑构件》、建:筑材料、建》。筑保温材料》、室内外装修装饰材!料应当?符合国家标》准、行业标准和国家!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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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:十三条 高层建筑!、,地下工程《和公众聚集场—所,的管:理使用单位应当【。履行:下列消防安全职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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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!一)成立《消防安全组织—或者配备防火负责人!统一管理消防工【作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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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:。。二)在?出入口、《电梯:口、防火门等—醒目位置设》置提示火《灾危险性、》安全逃生路》线,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设!施器:材使:用方: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!。标语:;
《
? (!三)设置安》全疏散路线指导图】;
! —(四)不《。得在:高层建筑周边和扑救!。场地上空《设置妨碍登高消防】车作业的建筑设施】设备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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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: (五)向公—安消防机构报—告消防安《全措施和《消防:。安全:责任落?实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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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,十四:条 同一建筑物由!两个:以上单?位使用的《共,用各方应《当共同制定管理办】法设立专门机构或】者委托物业》服务:企业对共用》的疏散通《道,、安全?。出口、建筑消防设】施,。、消防车通道—进行统一《管理:未,实行统一管理—的其所?。在地的村《(居)民委员—会应当督促、—指,导共用各方确—定消防安全》管理: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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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共用建筑消—。防设施的检测—、维修、更新和改造!费用在保修期内的由!建设单位承担保修】期满:后由共用各方—按照约?。定方式解决;没有约!定或者?约定不明的由各产权!人按照其所有的产权!建筑面?积占:建筑总面积的—比,例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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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五条》 实行承包、租赁!或者委?托经营、管理时【产权人应当提供【符合:消防安全要求—的建筑物当事人应当!约定各方的消防【安全责?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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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!六条 《物业服?务企业应当按照物】业服务合同》。在委托管理的—范围内履行消—防安全管理职责提供!消防安全防》范服:务并:依,。法履行消防安全【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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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七条 《 居民住宅区的物业!。服务:企,业,或,者,管理:单位:应当:在管理范围内—履行下列消》防安全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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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【一)制定《消防安全《管理制度《开展消防安》全宣传教育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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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》。。二):制定灭?火和应急疏散—预案:定期开展演练;【
! 》(三)保障疏散通】道、安全《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】畅通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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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: (四)对管理【区域内?的共用消防设施、】器材进?。行维护?管理确保完好有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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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居民住宅区的物【业服务企业或—者管理?单,位应:当开展防火检查【消除火?灾隐患;对》发现:妨,害公共消防安全的】行为应当予以制【止对不听《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!安机关消《防机构?。或者公安派出所【报告:
】 没有委》托,物业服务或者—。无管:理单位的居民住宅】区社区?居民委员会和—公,。安派出所应当—加强消?防安全指导和协【。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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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?十八条 》公共交通运输—工具应当《按照规定配置—。消防安全防》护系统等《消防设施、》器材:并保持?完好有?。效
! 城市轨道—交通运营单》位应当设置与城【。市轨道交通》消防安全相适应的专!业灭:火、救援设备和疏散!设施并建《立重点部《位的消防安全管【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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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隧《。道、高?速公路?、大中型《桥梁应当设置必【要的防火、灭—火和:抢险救援设施—、设备?
】。。 第三十》九条 单位和【场所使用的消—防产品应当符合国家!标准:。或,。者行业标准新研制】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!。、行业标准的可以制!。定适用?地方标准《。或,者应当经技术鉴【定合:格
】。 质量技术监督!、工商行《政管理和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应当每年按!产品项目抽取一定比!例的消?防产:品送有资《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质!量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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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公安机关消防!机构应当对消防【产,品的使用和维修情】况进行监督》检查并将《检查结?。果及时向《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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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公安机?关消防机《构在:建,设工程消《防验收、备》案抽查和消》防,监督检查时建设单位!或者使用单》位应:当提供消防产品来】源证明
! ? 第四十条 【自动消防设施应当】由具有相应资—质的单位和人员定】期进行维《护、检测维护情况】应当每六《个,月书面报告》公安:机关:消防机构特殊—重大情?况及时报告;全面检!测至少每十二个月】进行一次检测—报告应?当报送?公安机关《消防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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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消防控制室应!。当保持?不得少于《两名值班人员二十】四小时不间断—值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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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四十一条 从事消!。防产品技术鉴—定,、消防设施检—测,、电气防火技术检】测、消防安全监【测等的消防技—术服务机《构应当经省公安机关!消防:机构审核取得相应】的资质并对接受委托!提供的消防技术服】务质量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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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—防技术?服务机?构不:得出租、出借或者以!其他方?式非法?转让资质、资格【证书不得超越资质】范围从事消防技术】服务活?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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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,四,十二条 《 消防?技术:。服务:机构:应当符合下列条【件
【 》 (一)具【。有法人资格;—
?。。
《 — (二)具有—。相应的消防专业检测!、监测设施、—设备和场地;
】。
— : 《(三)具有相应数】量取:得执业资格》的专业?。技术:人员;
【。
? 》 (四)具—有健全的企业管【。理规章?制度和消防》技术服务质》量保证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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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【三条 ? 申请消防技术【服务机构资质应当】向省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提出书面申【请并提交下列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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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—(一)?法人资格证》照、法定代表人身】份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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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:(,二)从事消防技【术服务所需的设【施、设备清单和产】权证明?;
【 《 (三)办】公场所和消防专业】检测、监测场—地的物权证明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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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?四)专业《。。技术人?员的身份证明—、职称证明和—。。职业资格证书—以及人员名》录、劳动合同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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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五)企业管理】。规章:制度和消防》技术服务《质量保证体》系文件
! 省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受理消防技!术服务?。机构的资质申请后】应当在?二十个工作》日内对申请进行【审核、实《地核查、组》织评审符《合,条件的?发给资质证书;【不符合?。条件的应当书—面说明理由》
— 第四—十,四条 禁止在具】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!场所:吸烟、使用明火【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!要使用明《火作业的必须经动】火场所?消防安全责任人或】者消防安全》管理人批《准并落实监护人【员实施现场》监,护,。动火作业完成—后及时进行现场清】理并记录签字、【存档备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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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公:共娱乐场所室内【严禁燃放烟花爆竹】营业期间禁止—动火施工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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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五条 根据—社会公共利益和消防!安全的需要大型【公众聚集场所、城】区内的加油(气【),站应当投保火灾公众!。责任:保险国家有规定的从!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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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【和引导其《他公众聚集场—所和生产、储存、运!。输、销售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】企业投保火》灾公:。。众责任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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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四十六?条 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在消防【监督检查中》发现本地区存在影】响公: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!患应当?由公安?机关:书面报告本》级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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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接到报告的人民【政府应当自接到报告!之,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!出书面?决定并及时组织相】关部门、单位采取】措施消除隐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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