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章 ?火灾预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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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二条 地方各级人!民政府应当将消防规!划,纳入:城乡规划保》。证公共消防设施【与,其,他市政设施统一规】划、同步《。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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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城乡消防规!划,应当:将下列内容确定为】。强制性内容
!
: 》 ?(一)易燃易爆危险!品的生产《、储存、装卸场【所的消?防安全布局及其防】灾缓冲隔离地带易燃!易爆危险品运输【车辆的行《驶路线;
》
》 , : ? (二)消防站】、消防?训练基地和灭火救援!装备储备基地、【消防取水码头的【布局;
【
: : (【三)消防供水、【消防通信、》消防装备《;
—
: : : (四》)消防车通道应急疏!散、救援通道—和场地;《
【 ? , ?(五)风《景名胜?区,。。、历史文化》遗产的消防保护【措施:
】 第二十》三条 ? 开发区、工矿区和!旅游度假区公共消】防设:施的:规划、建设》应当符?合,有,关消防技术标—准,
】 :统一规划建设的【农村住宅《聚集:。区编制建设规—划应当有消》防专项规划的内容】建设消火栓》或者消防《水池:修建消防车通—道
?
?
》农,村场:镇设:有集中生产生活供水!管网的?应当设置室外—。消火栓;没有集中生!产生活?供水管?网的:应当设置消防—水,。池;利用河流—、,池塘等天《然,水源作为消》。防水源的《应当设置可靠—的取水设施满足【火灾扑救《需,要农村场镇内主【要道路应当满足消防!车通行需要
!
第二】十四条 消防【站、:消防训练基地和灭】火救援装备储备基】地等公共消防设施用!地,依法实行行政划拨】
!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侵占公共】消防:设,施用地或者擅自改】变,其使用用途
】
【第二十五条 建设!、供水?、供电、通信等【负责公共消防设施】维护:管理的部门和单【位应当加《强消防供水、消防】车通道?、,消防通信等》公共消防设》施的维护管理保【持完好有效
】
》 固定电话—。。和移动电话业—务,经营单位《应当免费向用户提】供,火警报警电话服务无!线电管理部门应当】保障:消防无线通信专【频专用?不受:干扰
】 第》二十六条 》 建设工程的消防】设计、施工、—监,理单位?应,当,具备相应资质—依法对消防设计、施!工质量负责
】。
》 第二十七条 】 依法应当》进行消?防,设计、竣工验收备】案的建?设工程建设》单,位应当报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《备案并如实填报【工程信?息,
:
】。。。依,法不需要取》得施工许《可的建设工》。程建设单位向—公,安机关消防机—构申:请消防设计》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!机构应?当受理
—
? 《第二:十八:条 经《公安机关《。消防机构审核的建设!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!更的建设单位应【当报原审核的公【安机关消防机构【。重,新审核?。。
?。
》 已经备案的建设!工程消防设计—发生变更《的,建设:单位应当《将变更后的消防【。设,计,。文,件报原受《理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重新备《案
! 第二十九条 !建筑物、构筑物应当!符合国?家消防技术标—。。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擅自改变建—筑物、构筑物的防】。火条件不得》设置影响逃生和【灭火救援的障—碍,物,
! 提倡居民住宅户】配备灭火器和家【庭用火灾探测—报警器
!。。 第三十条 ! 施工单位负责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!消防安全应当遵【守下列规定
】
【 (一—)制定?并落:实消防安全制—度、消防《。。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消!防安全管《理人员;
》
】 》(二)规范用—火用电管理》临时用?电设备和《电线:符合安?全要求;《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!应当由经培训并取】得资:格证书的人员—按,标准规范操作;
】
! (三)设】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!的临时消《防水源和消防车通】。道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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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》 (四【)配置消防设施、】器材设?置消防安全》。标,志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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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(五)?施工暂设的》安全网、围网—、施工保《温材料符合》消防技术标》准和:管理规定;
!
】 (六《)不得在建设工【程,内设置宿舍
】
《 : ,高层建筑《建设工程的》施工单位《在开工前应》当将:施工现场消》防安全措施》和保卫方案向公安】机关消防机构—备案
?。
!第三十一条 文物!古建筑单位、宗【教活动场所应—当建立?消防:安全管理制度明【确消防安全责—任人:员配备?。消防设?施、器材落》。实消防?安全保?护措施强化火—源、电源管理定期】开展消防安全—培训、灭火和应急疏!散演练
】
? 在文物古建筑、!宗教活动场所—举办庆典、宗教等活!动时应当采取相应】的消防?安全措施并确定专】人进行现场监护
】。
【 第三十二条【 , 建筑构件》、建筑?。。材料、建筑保温【材料、?室内外装修装饰材】料,应当符合国家标准】、行业标准和国家有!关规定
】
《 ,第三十三条 高层!建筑、地《下工程和公众聚集】场,所的管理使用单位】。。应当履行《下,列消防安全》职责
!。 【(一)成《立消防安全组织或者!配备防火负责人统】一管理消防工作【;
:
》 ? : (二)在出入!口、电梯口、防【火门等?醒目:位置设置提示火灾危!险性、安《全逃生路线、安全】出口、消防设施器】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!志和警?示,标语:;
【 】(三)设置安全疏散!。路线指导图;—
,
【 (【四)不得在高层【建筑周?边和扑救场地上【。。空设置妨碍登高消防!车作业的建筑设施】设备;
! ?。 (五【)向:公,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!。安全措施和消—防安全责任》落实情况
!
第三十四!条 同一》建,筑物由两个》以上:单位:使用的共用各方应】当共同制定管理办】法设立专门机构或者!委托物业服》务企业对共用的疏散!通道、安全出口、】建,。筑消防设施、消【防车通道进》行统一管理》未实行统一》。管理:的,其所在地的村(居)!民委员会应》当督促、指导共用】各方确定消》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!防安全职责
—
】 ,共用建筑消防设施】的检测、维修、更】新和改?造费用在《保修期内的由—建设:单,位承担保修》期,满,后由共用各》方按:照约:。定方式?解决;没有约定或者!约定不明《的由各产权人按照】其所有的产权—建筑面积占》建筑总面积》的比例承《担
《
》 :第三十五条 实】。。行承包?、租赁或者委托经营!、管:理时产权人》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!全要求的建筑—。物当事人应当约【定各方的消防—安全责?任
》
第三】十六条 物—。业服务?企业应?当按照物业》。服务合同在委托管理!的范围内履行消防安!全管:理职责提供消防安全!。。。防范服?务并依法履》行消防安《全义务
《
【 :第三十七条 居】民,住,宅区:的,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!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!围内:履行下列消》防安全职责
!
》 : , (?一)制定消防安【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!安全宣传《。教,。育,;
! , (二)】制定灭火《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!开展:演练;
《
》 , — (三?)保障疏散通道、安!全,出口、消防车通【道畅通;
—
《 】(,四)对管《理区域内的》共用消防设施、【器材进?行维护管理确保完好!有效
—
—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!务企业或者管—理单位?应当开展《。防火检查《消除:火灾隐患;对—。发现妨害公共消防】。安全的?行为应当予以制【止对:不听制止的应—当及时向公》安机关消防机构【或者公安《派出所?报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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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!委托物业服务—。或者无管《理单位的居民—住宅区社区居民委】员会和公安派—出所应当加》强消防安《全指导和协》调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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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八条 公!共交通运输》工,具,。应当:。按照规?。定配置消防安全防】护系统等消防—设,。施、器材并保持完】好有效
【。。
城市轨!道交通运营》单位应?当设:置与城市轨道交通消!。防安:。全相适应《的专业灭火》、救援设备》和,疏散设施并建—立重点?部位的消防安全管】理,制度
! ?。隧道、?高速公路、》大中型?桥,梁应:。当设置必要的防火、!灭火和抢险救援设】施、设备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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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九条 !单位和场所使用的】消防产品应》当符合?国家标准或者—行业标准新》研制的尚未制定【国家标准、》行业标准的可以制定!适用地方标》准或者应当经技术鉴!定,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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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质量技术《监督:、工商行《政管理和公》安机关消防机构【。。应当每年按》产品项目抽取一【定比例的消防—产品送有《资质的检验机—构进行质《量,检验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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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应当对消防产【品的使用和》维修情况进行监【督检查并将》检查:结果及时向社会【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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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公?安机关消防》机构在建《设工程消《防验收、备案—抽查和消《防监督检查时建【设单位或者使用【单位应当《提供:消防产品来源证【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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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第,四十条 自动消】防设施应当由具有相!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!定,期进行维护、—检测:维护情况应当每六个!月书面?。报告公?安机关消防机构特】殊,重大情况及时报【告;全面检测—至少:每十二个月进行【一次检测《报告应当报送—公安机关消防—机,构,
,。
!。消防控?制室应当《保持不得少于—两名值班人员二十四!小,时不间断值》班
:。
》 第四—十一条? 从事消防产【品,技术鉴定、消防【设,施检测、《电,气防火?。技术检测、消防【安全:。监,测,等的消防技》术服务?机构应当经省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审核: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对!接受委托提供的【消防技术服务质量】。。负责:
】 :消防技?术服务机构不得出租!、出借或者以其他】方式非法转让—资,质、:资格证书不得超越资!质范围从事消防技术!。服务:活动
】 第》四十二条 消【。防技术服务机构应】当符合下列条件
!
,
【 : (?一)具有《法人资格《;
】 (】二)具?有相应的消防专【业检测、监》测设施、设备和场地!;
《
— , (》三)具?有,相应数量取得执【业资格?的,专,业,技术人员;
】
,
: 《。 (四)具】有健全?的企业管理》规章制度和消防技术!服务质量保证体系】
】 第四十三条 !申请消?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!应当向省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!下,。列资: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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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!法人资格《证照、?法,定代表?人,身份证明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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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 (二)从事消防技!术服务所需》的设施、《设,备,清单和产权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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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三)!办公:场所和消防》专,业检测、监》测场地的物权证【明;
【
》 (四)专】业技:术人员的身份证明】、,职,称证明和职业资格】证书以及人员名录】、劳:动,合同;
【。
! (五)企》业管:理规章制度和消防技!术服务质量保证【体系文件《。
! 省公安机关消【防机构受理》消防技?术服务机构的资【。质申请后《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!内对申?。。请进行审核、实地】核查、组织评审符合!条件的发给资—质证书?;不符合条件的【应当:书面说?明理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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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四十四条【 :禁止在具有火灾、爆!炸危险的《场所吸烟、使用明】火因施工等特殊【情况需要使》用明火作业的必【须经动?火场所消防安全责】任人或者消防—安全管理《人批准并落实监【。。护人员实施》现场监护动》火作业完成后及【时进行现场清—理并:记录签字、》存档备查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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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公共娱乐场所】室内严禁《燃放烟花爆竹—营业期间禁止动【火施工
! 第四—十五条? , 根据社《会公共利益和消防】。安全:的需要?大型:公众:聚集场所、城区【内的加油《(气)站应》当投保火灾公众【责任:保,险国家有《规定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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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鼓励和引导其他【公众聚集场所和【生产、储存、—运输、销售》易燃易?爆危险品的》企业投保火灾公众】。责任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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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。第四十六条 【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在消防监督—检查中发《现本地区存》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!大火灾隐患应当由公!。安机关书面报告【本,级人: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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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!到报告的人民政府】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!起,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书!面,决定并及《时组织相关部—门、单?位,采,取措施消除隐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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