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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》附则
】。
第二】十八:条 本条例下列用!语的含义:》
】 消?毒:指用化》学、物?理、生物《的方法杀《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!致病微生物
!
,
医—疗,卫生服?务机:构:指卫《生部:医疗机构《。。管理条例实施细【则第二条规》定的:医疗机构和》采供血机构》、卫生防疫机构【及社区医疗》卫生服务机》构
》
消毒服!务机:构:指利用消毒灭】。。菌手段为《社会提供预防—性消毒服《。务的机构
》
《
, 消毒—产品:指消毒剂、】消毒器械、一次性】使用卫生用品
!
【消,毒剂:指用》于消:毒的制品
!
: 消《毒器械:指用于消毒!与灭菌的各种器【械和装置《
《
? : 一次性使用卫【生用品:指使用【一次即丢弃的、【与人体接触并为人】体生理卫生或卫生保!。健目的而使用的【各种日?常用品
》。
】疫源地:指》传染源所在地和病原!体自:传染源向周围扩散】所能波及的》范围
】。 第二—十九条? 一次性使—用无菌医疗用品【的生产、经》。营、使?用和回收的监—督管理按国家—有关法律、法规规】定执行
】
: 第三》。十条 ? ,本条:例自公布之日起施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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