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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七章 法》。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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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七十三条 — 违反本条》。例规定的行》为法律、法规已有规!定的从其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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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七十四】条 建《设单位?违反本条《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由县《级以上地方》人民: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!部门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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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未按!本,。条例第十二条—规定配置《或者擅自处分物【业服务用《房和业主委》员会议事《活动用?房的责?令限期改正没收【。违法所得《并处10万元以【上50?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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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—未按本?条例第二十一—条规定报告申请设】立业主大会或者【违,反本条?例第二十三条规定】拒不承担筹备组工作!经费和首《次业主大会会议经费!的责令限期改—正;逾期未改正【的处:5万元以上15【万元以下的》罚款;
! (三—)违反本条》例第三十六条规定】未通过招投标—的方式选聘物业服】务企业或《者,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!议方式选聘物业服】务企业的《责令限期改正—逾期:。未,改,正的给予警告—并处2万元以—上10?万元以下《的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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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十五条 】 物业?服务企业违》反本条例规定有下】。列行为之一的—由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房》。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!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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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【。一)违反本条例第四!十四条规定从事与】其资质等级不相符】合的物业《服务活动或者以转让!、出租、出借、挂】靠等形式变相转【让物业服务企—业资质证书的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!改正:的处5万元以下的】。。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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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(二)违反本条例】第,四十九条规定—未报送信用》档,案信息、统计报表等!相关资料《的责令限《期,改正:;逾期?未改正的处1—千元以上5千—元以下的《罚款;
! ? (—三)违反本条例【第五十三条》规定擅自撤离—物业管理《区,域、停止物》业,服务未履行相—应告知和交接义务的!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未改正的处5万【元以下的罚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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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:(四)未按本—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!退出物业管理区【。。域的责令限》期退出;逾期拒【不退出的处5万元】以上1?5万元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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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七十六—条 ?供水、供电、供气等!专业经营单位违反本!条例第十《五条、?第十六条《规定无?正当:理由拒?绝、拖延组织安【装施:工或者拒绝接—收住宅物业》管理区域《内专业经营设施设】备的:。由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房地—产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,。影响房屋交付—使用、业主正—常生活或者造成人身!、财产?。。损害的专业经—营单:位应当承《担相应的《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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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经】营单位未按本—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!履行维修《、养护?、更新等《义务及?承,担相关费用的由县】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房地产行政主管【。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逾》期未改正的处—10万元以》上30万元以下的】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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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七十七条【 ,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!门、:街道办事处(乡【、镇人民《政,府)和?其他:有关部门的工—作人员在《物业管理工作中【滥,用职权、玩忽—职守、徇私舞—弊,的依法?给予行政处》分;构?成,。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:事,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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