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《家庭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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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条: , 父母?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!。依法履行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】。、教育等监》护职责应当尊重未】成年人的人格—尊严为其提供必【要的学习、生活和】医,疗保健条《件保护未成年人【。的身心健康和人身财!产安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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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一条 【父母或?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!造良好、和睦—的家庭环《境让未成年人在【尊严、宽容、自【由、:平等的环境中—健康:成长
【
? 第?二十二条 父【母或者其他监护【人,应当加强对未成年】人的安全《。教育让未成年人珍】惜生命与健康—培养预防、应—对突发?事件的安全》。防范意识与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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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!条 家庭应—当鼓励未成》年人参加《与,其年龄和身心健【。康相适应《的家务劳动、社区】公益服?务以及?各类积极健康—的有益活动但—。不得让其从事影响】身心健康的劳作和活!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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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四条 《父母或者《其他监护《人不得有下列行【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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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:(一)?歧视:。。、侮辱、《体罚、殴打、—谩骂、虐待》、遗弃、《买卖未成年人或者】溺婴;
》。
【 (—二)放任、迫—使义务?教育:阶段的未成年人失学!、辍学;
【
》 (三】)以牟?利为目的允许、放】任或者强迫未成年】人卖艺或者乞—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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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—)非法侵占》、处分未成年人的财!产;:
! ? (五)教唆、纵!容、包庇未成年人】违法犯罪《;
【 ? (六)】强迫未成年人订婚、!换亲或者允许、【。放任:、强:迫未:成年人与异性同居;!
】 : (七)放】任,、,强迫未成年人参加】迷信活动或者其他】邪教活动;
【
— (八)!让未满十《六周岁?的未成年《人脱离?监护单独居住;【
! (九)放!任或者迫使》未成年人离》家出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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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十)】剥夺、限制未成【年,人的人身自》由;
】 , (】十一)其他不履行】对未成年人的监【护,职责和抚养义—务、侵害未成—年人合法权益或【者影响其健康成长】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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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?十五条 父母【或者其他《监,护人应当预》防和制?止未成年人的下列行!为
! ? (一)吸烟、!酗酒、买《彩,票;
【
, 【 (二)打架—斗殴、辱骂他—人,。;
《
— (—三):旷课、逃学、—沉迷网络、电子游戏!;
! (四)!夜不归宿、离家出】走、流浪乞讨;
】
【 —(五)赌《博、:偷,窃、吸毒、卖—淫、嫖娼;
【
,
》 , 《 (六)携带管制】刀具:;,
! (—七)毁损公共设【。施及其他公私—财物;?
! (八)阅!读、观看、》收听含有淫秽、暴】力、凶杀、恐怖、赌!博,等不利于未成年【人心理健《康的图书、报刊【、,音像制品、电—子出版?物,以,及网络信息等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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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—九)进入互》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!所、营业性》。。歌舞娱乐场》所等不适宜未—成年人进《入的场所;》
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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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:十)其他《违背社会公德或者】违法的行为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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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:十六条 家庭中的!其他成年人应当协】助未成?年人的?父母或?者其他监《。护人教育、保—护,未成年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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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—七条 父母或者】其他监护《人,因外出务《工或者其《他原因不能履行对】未成年人《监护:职责的?应当委托有监护【能力:。的其他成年人代【为监护并及时将委】托监护的情况告【知,未成年人及其户【籍所:在地或者经常居【住,地的未?成年人保护委—员会、就读学—校或者村(居—)民委员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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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父母》或者其他《。监护人?委托监护时应当充分!考虑受委托监护【人的身?体健康、《家庭环?境,。、经济状《况、道德品质、安全!保障等基本情—况并听?取未成年人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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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二十八条 —父母或者其》他监护人有遗弃【、虐待、强迫结婚及!其他严重危害未成年!人合法权益的行为】的未成年人父母【、近亲属《或者:其他:监护人所在的单位】、未成年《人住所地的村(居】)民委?员,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以!申请人民法院撤销】其监护?人资格被《撤销:监护:资格的?父母应当《依法继?。续负担抚养、—教育费用
】
人民】法院另行《指定监护人时应当尊!重未成年人的—意愿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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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二十九条 】父母或者《。其他监护《人应:当接:。受有:关国家机关》和社会组织提—供,的,家庭教育指导学【习正确的教育和【监护方法以》健康思想、良—好言行和正确方【式教育?。、影响?。和保护?未成年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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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鼓励社会团】。体、企?业事业组织》和村(?居)民?委员会组织开—展家庭教育指导与】。服,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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