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六章 法律》责任
!
第三【十三条 《 统计调查对象有下!列行为之一的—。由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统》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!警告可以予》以,通报;其直接负责】的主管人员》。和,其他直接责》任人员?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!由,任免机关或者—监察机关依法给【予处分:
—
— 《 (一)拒绝【提供统计资料或【者经催报《后仍未按时》提供:统计资料的;—
,
,
:
! (:。二)提?供不真?实或者不完》。整的统计资料—。的;:
! ? , (三?。)拒绝答复或—者不:如实答?复统计?检查:查询书的;
】
】 :。 (四)拒绝、阻碍!统计:调查、统计检查的;!
— , ? : (五《。)转移、隐匿—、篡改、毁弃—或者拒绝提供原始】记,录和:凭证、统计台账、统!计调查?表,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!料的
—
《 企业事业单【位,或者其他组》织有前?款所列?行为之一的可以并】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!;情节?严重的并处五万【元以上二十万元以】下的罚?款,。。
?
,
》 个体?工商户有本》条第一款所列行【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!地方人民政》府统计?机构责令《改正给予警告可【以并:处一万元以》。下的罚?款
!。 统计代理机构】违,反国家有关法律【法规和?统计制度造成委托】人统计管理混—乱、损害国家—和委:托人:利益的伪《造篡改委托单位提供!的统计资料的—委,托人故?意向统计代》理机构隐瞒真实情】况,或者委托人会同统】计代理机构共同提】供不真实统计资料】的应当承担法律【责任
《
第!三十四条 》 统:计调查对象有下【。列行为之一》的,由县级?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。统计机构责令改【正予以通报批评【;有关负《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!员属:于国家工作人—员的依法《给予行政处》分:
】 , : : (一)不按规!定建立原始记录、】统,计,台账:的;
《
?
, 《 , ?(二)安《排未:取,得,统,计从业资格》。。证书的人员从事统】计工作的;
—
】 (三)迟!报统计?资料的;
】
— (》四)未按《规定领取《统计报?表的
! 企业事—业,组织有前款违—法行为之一》的由县?级以上人民》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!告可以?并处一万元以下【。罚款
—
》 个体工商》户迟报统《。计资料的由县—。级以上地方》人民政?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!可以并处一千元以】。下罚款
《
》 , 第三十五条 ! 地方人民政府、】政府统?计机构或者》有关部门、单位的】负责人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任免机【关,或者:监察机关依法给【予处:分并由县级》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统计机构予【以通报:
》
— — (一?)自行修改统计资】。料、编?造虚假?统计数据的;
】
【 (二)要!求统计机《构、统计人员或者】。其他机?。构、人员伪》造、篡改统计资【料,的;
《
《 【 (三)对依—法履行职责或者【拒绝、抵制统计违】法,行为的统计人员打】击报复?的;
?
【 (【。四)对本《地方、本部门、本】单位发生的严重统】计违法?行,为失察的
【
》 第三十》六条 县级以【上地方各级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!者有关部门》在组织实施统—计调查?。活动中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由本级】人,民,政府、上级》人民政府《统,计机:构或者本级人民【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!正予以通报;对直】接负责的《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,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!。关,。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!。。予处:分:
! (一!)未经批准擅自组】织,实施统计调》查的;
—
】 (二)未【经,批,准擅自变《更,统计:调查制度的》内,容的;
—
:
— : (三)伪》。造、篡?改统:计资:料的;
】
《 (四)】要求统计调》查对象或者其他机】构、人员《提供不真实的统【计资料?的;
! ? (五)未】按照:统计调?查制度?的规定报送有关资】料的
《
?。
统计人】员有前款第三项【。至第五项所列—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!依法给?予处分
】
《 第三十七条 】各级:人民政府有关部【门未按规《定向:同级人民政》府统计机构提—供行政登记资—料的由?本,级人民政府、上级】人民政?府统计机构责令改】正予以通报;—对直接负《责,的,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责任人员由—任免机关或者监察】机关依?法给予处分
】
【第三十八条 国】家机:。关以外的组》织或者个人》违反:统计:法律、行《政法规和《本条例的规定擅【自进行?依法应当由国—家机关实《施的统计调》查的由人民》政,府统:计机构责令》改正宣布其统计【。调查无效没收违【法统计资料并—。可,处以:一千:元以上、五万元以】下罚款;《构,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任
!
,。
》 第三十九条 县!级以:上地:。方,各级人?。民政府统计机—构或者?有关部门有下—列行为之一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!。人员和其他》直接责任人》员由任免机关—或者监察《机关依?法给予处分:—
【 (一!),违,法公布统计资料的】;
:
:
? 【 (二?)泄露统计调查【对象的商业秘密【、,个人信息或者—提供、泄露在统计】调查中获得的—能够识?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!调查:对象身份《的资料?。。的;:
《
— : :(三:)违反国家有关规定!造成统计《资料:毁损、灭失的—
》
: 统计》人员有前款所列【。行为之?一的依法给予处分】
】。 :第四十?条 县级》以上地方各级人民】政府统?计机构?查处:统计违法行为时认为!对有:关国家工作人员【依,法应当给予处分的】应当:提出给予处分的【建议;该国家工作人!员的任免机关或者监!察机关应当依法【及时: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!。。面通报县级以上地】方人民政府统计机】构
》
,
第—四十一?条 : 因弄虚作假、提】供不:真实统计资》料骗取荣《誉称号、物质—奖励:或者职务晋升的【由人民政府统计【机构提请做出—有关决定的》单位:或者其上级单位、监!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!号、追?缴获得的物质利【益或者撤销其晋【升,的职务
【
: 第》四十二条 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】构成:。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
【
第四十!三条 《人民政府《。统计机构的统计【人员玩忽职守—、徇私舞弊、滥用职!权的由所在单位或者!。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!政,处分;构成犯罪【的依:法追究刑事责任
!。
:
: : 第四十四条 !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!。定不服的可以依【法,申,请行政复《议或者?提起行?政诉讼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