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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?章, ,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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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条》 为了保证—食品安全规范食品】小作坊、小经营【店及摊?贩,的生产经营》行为促?进行业健《康,发展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《食品安全法》有关规?定结:合四川省实际—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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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,二条 ?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!内食品小作坊—、小:经营店?、摊贩?等小规模食品—生产经?营者从事食品生【产经:营,。活动:以及对其《。监督管?理和服?务适用?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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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条 ?。本条例所《。称食品小作》坊是指有固定—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!。营规模?小的个?体食品生产加—工者
! 本条》例,所称食品小》经营店是指有固定经!营门店销售食—品或者提《。供餐饮服务》包括:兼营食品从业—人,。员少、条件简—单,的,个体食?品经营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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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本条例所—。称食品摊贩是指无】固定:。经营门店销售食品】或者:提供:餐饮服务的个体【食品经营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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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四?条 食品小作坊】、小经营《。店及摊贩应当—依照法?律法规、《食品安?全标准和本条例【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!活动实施《生产经营过程控【制接受监督保证【生产经营的食品【卫生、无毒、无害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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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第五条 》县级以上地方—人,民政府负责领导、组!织、协调本行政【区域内食品》小,作坊、?小,经营店及摊贩的【监督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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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县级以上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】安全委员会对食品小!作坊:、小经?营店及摊贩》管理工作进行—综合协调《、监督指导推进综】合执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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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县级以上地方—人民政府食品—监督行政部门—对,本行政区域》内食:。品小作坊、小经【营店及摊贩的食品生!产经营?。。活,动实施?。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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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上!地方人?民,政府卫生行政部【门负责本行》政区域?内食:品小作坊、小经营店!及摊贩的食品安全】风险监测并将结【果及时报《告本级食品》安全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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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!府城市管理行政【部门负责依照相【关城市管理》的规定?对,食品摊贩进行监督】。管理
】 县级以上】地方人民政府—。其他相关《部门应?当依法?按照各自职责负【责本行政区域内食】品小作坊、小经营店!及摊:贩的相关监督—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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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省卫生行政部门可以!制定:并公布?四川省地方特—色食:品安全地方标准【
】 第六《条 乡(镇)人民!政,府、街道《办事处?负责本?行政区域内》。食品小作坊、小经营!。店及摊贩的信息统计!与报告、食》品安:。全隐患排查》、协助执法、宣传教!育等工作协助食品监!督等部门做好—。食品小作坊、小经营!店及摊贩的》监督:管理:。工作与各行政管【理,部门派出机构—密切协作形成—。分区划片、包干【负责:的食品安全工作【。。责,。任网:
】。 村(《居):民委员会应当协助】乡(镇?)人民政府》、街道办事处开【展食品小作》坊、小?。经营店?及摊贩?的相关?。监,督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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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条 【。 地方各级人—民政:府可以通过资—金扶持等多项措施鼓!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!、小:经营店及摊贩改善】生,产经营条件》和工:艺技术提高食品质】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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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县,级以上地方人—民政府应当对—食品小作坊、—小经营店及摊—贩进行综合治理加强!服务和统一规—划鼓励?集,中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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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鼓:励食品小作坊—、小经?营,店及摊贩通过—行,业协会加强行业【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!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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