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九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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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四十九条 本条】例中有关《用语的含义》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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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: (一)“燃气!”是指生活》、,生,产等使用的天—然气、?人工煤气、液化【石油气和其他气体燃!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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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二)“燃—气用:户”是指使用燃气】的工商企《业用户、《公共建筑用》户、居民用户—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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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, (?三)“燃气经营【企业”是指直接向燃!气用:户提供?燃气的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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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四,),“燃气设施”—。是指燃气生》产、储运《。、输配、供应、计量!等各种?设备及其附属—设,施
! 《 (五)“燃气】器具”是指公—共,。。建筑用户、居民用户!。使用的燃气灶具【、公用燃气炊事器具!、燃气烘烤器具、燃!气热水、燃气开【水器具?、燃气?取暖器具、燃气【冷暖机、《调压器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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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六】)“新?型燃料?”,是指利用石油、化工!等副:产品:加工制成的易燃液体!、可燃气《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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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》十条 ? 本条例自》1999年1—月1日起《。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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