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燃气经《营从业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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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九条 燃】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!下列: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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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】一)有符合国—家规:定的燃气气》源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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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二》)可行性研究报告中!燃气设施建设符合】国家和?。。省燃气技术标准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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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】)有:与经营规模相—适应的自有资—金和符合国家规定】的,经营场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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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《。(四)专业》管理人?。员和技术人员—经过培训取》得,相应资?格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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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!。五)法?律,、法规和国家燃气经!营企业资《质标准?规定的其他条件【
! 第:十条 燃》气经营?企业:的管道供气》区域由省人民—。政府燃气《行业主管部》门征求有关部门和企!业所在地城市人民政!府意见后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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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管道供气的燃】气,经营企业应当在经】划定:的供气区域内经【营燃气确需扩大供气!区域的按照前—款规定报批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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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。一条 管道供【气的燃气经营—企业因经《。营管理不善、—严重:。侵害用户权益—或,者屡次?违反本条例规定省】人民政府燃气—行业主?。管部门可以》对其经?营的供气区域予【以调整直至取消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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