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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宜—。居环: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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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五十六条 地方各!级人民政府统筹【规划适?宜老年人的居住、】出行等设施建设构建!老年宜居环境标准体!系采取措施积—极推进老《。年宜居环境》。建,设
】 第五》十七条 新建、】改建和扩《建,道路、公共建—筑、公共交通设施、!。居住:建,。筑、:居住区应当》符合无障碍设—施工程?建设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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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县级以上地】方人民政《府应当加快推进坡道!、电梯、公厕等【。与老年人日常生【活密切相《关,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并!在公共场所设—立无障碍标》识推进符合电—梯增设条件的公【共场所加装电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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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级以上地方!。人民政府应》当加强组织》领,导采取部门联动、简!化工作流程、—加强全程监管、给】予资金补《。贴等方式推进符【合增设条件的已【。建成:多层住?宅加装电梯》
— : ,。。 第五?十八条 经济【困难的失能、半失】能老年?人家:庭进: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!可给予?一定资?金补助具体》标准:。由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制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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