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,
第六章 宜居】环境
《
,
— , 第五《十六条 地方各级!人民政府统》。筹规:划适宜?老年人的《。居住、出《。行等设施建设构建老!。年宜居环境》。标准体系采取措施】积极推进老》年宜居环《境,。建,设,
:
:
第五十!七条 新》建、改?建和扩建《。道路、公《共建筑、公共交【通设:施、居住建》筑、:居住区应当符—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!设标准
》
【 县级以《上地方人民》政府应当加快推【进坡道、《电梯、公厕等与老年!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!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并!在公共场所设立无】。障碍标识《推进符合《电梯增?设条件的公共—场所加装《电梯
?
,
》 县级以上地方!人,民政府应当加—强组织领导采—取部门联动》、简化工作流程、】加强全程监管、给】予资金补《贴等方式推》进符合增设条—件的已建成多层【住宅加?装电梯
】
第五十八!。条 : 经济困难的失【能、半失能老年人家!庭进行无障》碍设施?改造的可给予—一定:资金补?助具体?。标准由县级》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!。定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