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三节 客货》运输的共同规定【 《 : ,     第十【七条 ? 客货运输经营者不!得以欺骗、贿赂【等不正当手段获【取客货运输经营许】可不:得擅自转《让,客货运输《经,营权 ?。  —   客货》运输经营者取得经营!许,可后丧失或者部分丧!失中华?人民共和国道—路运输条《例规定的经营条件的!由道路运输》管理机构《依法撤销运输经营许!可  】  : ,第十:八条  客货—运输车辆驾驶—员应:当,随车:携带:道,路运输管理机—构核发的营》运驾:驶员从业资格—证客运车辆应当【随车携带《客运标志牌承运危】险货物?的,车辆:还应当随车》携带危险货物运单 ! ,  》   ?第十九条  客【。货运输经营》者应当负责从—业人员的教育培训】工作客货运输从【业人员应《当接受有关法律、】法规、安全知识、专!业技术、职》。业,道德教育和》岗位技能的培训【   】 , 实行客货运输车】辆驾驶?员职业?化管理?制度客货运输—车辆的驾驶员—应当经机动车驾【驶培训机构培训合格!。。并,取得:营运驾驶员从—业资:格证 ?     !第二十条  客【货运:输从业人员应当遵】守道:路运输操作》规程按照车》辆的核定《载客人数《和,载重量运输旅—客或货?物,严禁客货运输—车辆客?货混装?和超速、超》载、超?时,运行 —    》 驾驶员连续驾【驶,车辆时间不得—超,过4小?时客运车辆驾—驶员24小时—内累计驾驶时间【不得超过8》小时: ,  — , , 第二?十一:条  客货运输经】营者应当使用—符合国家规》定标准?的车辆按规定定期对!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!建立:。科学维?护、视情修理—制度:和车辆技术档—案保持车辆技—术状况良好》;不得使用未按规定!进行维护或》者检测、经》检测不合格、擅自】改,装、拼装或》者报废的车辆—从事客货运输经【营  】   客货运输经】营者应当结合技术】等级评定对客货【运输车辆每年进行】一次综合性能检测从!事800公》里以上线路运—输的班线客运车辆每!半年检测、》评定一次 !。     第二【十二条  客货【运输车辆的》综合性?能检测由机动—车综合性能检测机】构实施机动车综合性!能检测机构应—当按照国家和行【业标准以及相关【规定进行《客货运输车辆综合性!。。能检:测并对检测结—。果承担?法律责任 !     质监部】门负责机动车—。综合性能检测机【构的计量认证—对综合性能》检,测,设备:进行检定《对符合现行相—关标准要求的—机动车综合性能【检测机构由省道【路运输管理》机构向社会公告 】 ,。 : :   ? 第二十三条—  从事800公里!。以,上班线、《高速公路直达或者】途经高速公路—50公里以上、旅】游运输的客运—车辆和危险货物运】输车辆的技术—等级应当达到—二级以上其他—客,货运输车《辆的技术等级—。应当达到三级以上】从事800公里以】上班线、《高速公路直达或【者途经高速公—路,。。50公里以上、【旅游:运输的客《运,车,辆的车辆类型—等级应当达到中【。级以上 — :     在用【客运车辆过户时应当!核验其类型》等级:按照车辆的实—际状况进行》类型:等级评定 —   —。。。  第二十》四,条, , ,营运性质《的客运车辆、重型】货车和半挂》牵引车以及危险货物!运输车辆应当安装】。和,使用具有信息采【集、存储、》交,换、监控功能—的实时动态》行驶:记录仪客货运输经】营者及驾乘》。人员应当保证实时动!态行驶记录仪的【正常运行 — 《    客货—运,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行!驶记录仪《。使用和管理》。制度保障系统正常运!行提供真实有—效的信息道路—运输管?。理机构可以根据行驶!记录仪采《集的:信,。息对:客货运输经营者及】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!为进行管《理具体实《施,办法由?省人民政府规—定, 《 ,    《。 第二十五条—  客货《运输经营《者应当完成县—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及?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!下,达的抢险、救灾、】交通:。战,备,等应急运输任务因】执行应急运输任务】造成的直接经—济损失由车》辆实际使用单位【或者地方财》政给予适《当补偿 !    第二—十六条  旅客不】得携带易燃、易【。爆,。、剧毒、放》射性、腐蚀性等【危险品及其他影响公!共,安全和卫生的物品】乘车;托《运人不得在》。托运普通货物时夹】带危险品 》 :     客】运经营者应当拒绝携!带前:款物品的旅客乘车普!通货物运《输经营者不得—承运夹带危险品的货!物由:于夹:带危:险品乘车《。或者托运给》他人造成经济—损失及人身》。伤,。亡的责任人应—当承担相应法律【责任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