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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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客 】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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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。第七条 》客运经营者》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!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!。有关规定取得道路】运输经营许可证和】工商营业执照在许可!的经营范《围,内,从事经营活动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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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!事客运线路经营【的应:当依:法取得?道,路客运?线路经营许可证明】并由作出《许可决定的道路【运,输管理机构》发给客运标志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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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同》一客运线路有3【个,以上申请《人的可以通过客【运线路服《务质量招投标—的方:式作出许可决—定通过客运线路服务!质,量招投标取得—客运线路经营权的】客运经营者在—招投标确定的—期限内?应当按照承诺—的服务?。质量提供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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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八条 开》行农村客运班线应】。当具备下列条件【
— :。 (【一)道路状况经【验收合?格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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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—(二)?客运:班线的起讫点—设置有客运站—。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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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其他?客运班线经营按【国,家,有,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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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条 】客运线路的经营期】限为4?年,到8年?道路运输《管理机构在作出客运!线路经营许可时【应当明确《具体:的经营期限经营期限!届,满需要延续经营【的按国家《有关规定办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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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班线客运经!营者应当在许可的经!营期限内向公众连】续提供?。运,输服:务不得擅自暂—停、终?止客运经《营服务
!。 第十条 】 客运经营者—不得坑骗旅客非因】不可抗力不得拒载旅!客发车?后不得站《外揽客、途中甩客】、,擅自加价、恶意压】价不:得擅自变《更车辆或《者,将旅客交《他,人,承运确需《变更:车辆或者交他人承】运的不得《重复收费;导致【服,务,标准降低的应当向旅!客退回相应的—票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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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】运经:营者不得有堵站罢】运等扰乱公共秩【。序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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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?一条 《客运:班车:(含旅游包车)凭】道,路,运输管理《机构:核,发的道路客运线【路经营许可》证明、客《运,标志牌运行临—时性的加班和包车客!运,车辆:。凭加班、包》车客运标《志牌运?行
【 《客运班车应当按照道!路运:输管理机构批准的】线路、站点》运行客运包》车应:当,按,照约定的起始地、目!的地、线路》和停靠点运行除【。执行道路运输管理】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!任务外包车客—运,线路的一端应—当在车籍所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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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客运班车途!经城镇需《要配载的《应到:当地道?路运:输管理?机构指定的客运【站点载客《。在高速公路封闭区内!严禁上?。下旅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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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二?条 客运》车辆:每日运行里》程超过400公里】(高速公路直达客运!。超过600》公里)的应》当配备两名以上驾】驶员并?严格执行国家—。相,关安全管理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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