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:总结
【
【第一条? 为加强城—乡规:划管:理,统筹城乡《建设协调《城乡空间布局改【善人居环境》促进城乡经济—社,会全面协调可持续】发展:根据:中,华人民?共和国城《乡规划法结合四【川省实际制》定本条例
【
《 第《二条 四》川省:。行政区域内》。制定、修《改,和实施城乡规划在】。规划区内进行—建设活动应当—遵守本条例
【
:
? , 本条例所称城乡!规划包括城镇—体系规?划、城市规划、镇】规划、乡规划—和村规划城镇—体系规划分为省【域城镇体系》规划、市(》州)域城镇体系【规划和县域》村镇体?系规划城市规划、镇!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】和详细规划详—。细规: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!划,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乡!规,划分为总体》规划和?。场镇建设规》划
【 本》条例所称规》划,区是指城市》。、镇、乡和村的建】成,区以及因城》乡,建,设和基本建设发展需!要必须实行规划控】制的区域
【
城】市、镇、乡和村【规划区重叠》的重叠区域内的城】乡建设活动》。按照:下一层次规划服【从,上一层次规划的原则!进行管理
—
《 : :第三:条 城市和县【人,。民政府所在地镇【。应当制定城市规划其!他,。镇应当?制定:镇规划
《
》 乡应当【制定乡规划》民族自治地方编【制乡规划的》。区域由县《级,人民政?府,确定
—
县【人民政府在县域村】。镇体系?规划中根据需要确定!村规划编《制的区域
》
》。 城市、镇】总体规划和》乡规划确定的规划】区范围内的村应当】。纳,入,城市、镇、乡规【划区统一规划和管】理
—
第四【条, 制定和实—。施城乡规《划应当遵《守国:家和地方《有关技术《标准和规范遵—。循,城乡统筹、合理布】局,、,节约土?地、:集约发展和先规【划后建设的原则【。改善生态环境促【进资源、《能源节约和综合利】用保:护耕地等自然—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!保持地方特色、民】族特色和传统—风貌防止污染和【其他公?害并符合区域人口】发展、国防建—设、防?灾减灾和公共—卫生、公《共安全的《。需要
【
》第五条 城市总】体规划、镇总—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!村,规划应当依据国民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!按照下一层次规【划服从上一层次【规划、专业或专【项规划服从总—体规划规划之—间协调一致的原则】进行编制《。体现主体功能区规】划的要求并与土地利!用总体?规划相?衔接
?
?
《 第六条 — 县级以上》地方各级人民—。政府应当根据城【乡规划?管理的需要建立【健,全城乡规划管—理机构县级人—民政:府应当明《确,乡镇人民政府办事机!构承担?村镇规划建设管【理职:责配备与工作相适应!的村: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!
:。。。
》 第《七条 地方—各级人民政》府应当将城乡规【划,的,编制和管理经费【纳入本?级,财政:。预算:
,
,
》 民族地区、革!命老区和贫》困,地区镇、乡、村规划!编制和?管理经?费上:级,人民政府《应,。当给予?支,持和补助《
:
》 跨行》政区域的城乡—规划编制和》管理:所需经费由相关【人民:政府统筹《安排
》
》 第八条》。。 省人民政—府城:乡规划主《管,部门负责全省的城】乡规划管理工作【。
— 市(州)、!。县(市)人民政【府,城,乡规划主《。管部门负责》。本行政区域内的【城乡规划管理—工作
! 市辖区、开发!区(园区)设—立的城乡规》划管理机构应—当作为城市》、县人民政府城乡】规划主管部门的【派出机构服从城【市,、县人民政》府城乡?规划主管部门的【统一:管理:
《
,
县级【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有关部门和》镇、乡人《民政府?应当按照各》自职责负责》城乡规划《管理的有关工作
】
?。
? , 第九条 县】以上地方《人民政府城乡规【划委员会承担城乡规!划,。。重大事项的审议【和论证工作负责【审议和协调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!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!规划及?其他涉及《空间布局《的专业、专项—。规划同城乡规划间】的衔接;审议和协调!。城乡规划制定、修】改和实施中的重大】事项:向本:级人:民政府提出审—议意见?
,。
】 ,城乡规划委员会由】人民政府《及其相关职》能部门?代,表、专家和公—众代表组成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