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【。 测:绘,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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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 第二十《六条 凡在四【川省行政区域—内完成的测绘项目测!绘项目出《资人或者承担国【。家投资的测》绘,项目的单位应当依法!。。汇交测绘成果副【本或者目《录
】 第二十—七条 省人民政府!测绘行政主管—部门:组织全?省测绘成果的接【收、:收,。集、整理、储—存定期?编制测绘成果目录】向社会?公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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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全省测绘】成果目录《应当每两年》公布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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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》八条 需要使用省!人民政府测绘—行,政主管部门公—布目录中测绘—成果的单《位应当按国》家和省有关规定【办理:使用手续省人民政】府测绘?行政主管部门仅有】测绘成果《目录的应《当,到测绘成果提—供单:位办:理使用手续》
— ?。 测绘成果受法律保!护任何单位、个【人未经?。测绘成果所有者【许可不得擅自—使用:或者提?供给第三方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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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九条 《使用财政资金3【0万元以上的—测绘:。项目和建设工—程测绘项目有—关部门在批》准立项前应当征求省!人,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!。部门的?意见;使用财—政资金不足30【万,元,的,测绘项?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!目,有关:部门在批准立项前】应当征求本级人【民政府?测绘行?政主管部门的—意见人民政府—测绘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在收《到有关部门征求意见!函件之日起7日内就!是否已有适宜的测绘!成果可以充分利用提!出意见已有适宜测绘!成果可以利用的【有关部门不》得批准该《测绘:项目的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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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使,用非财?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!建设工程测绘项目其!测绘项目出资人【有权向省人民政府测!绘行政?主管部门查询是否已!有适宜的《。测,绘成果可以》充分利?用省人民政府—测绘: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在7日内提出意见】避免重复测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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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条 向境!。外的组织或者—个人提供《未,。。公开测绘《成果的应当经—。省人民政府测—绘行政主管部门【审查并按照国家规定!办理有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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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一条 保!密测绘成果应当【妥善保管严禁—转借或者《转让:未经批准不得—销毁、复《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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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二?条 四川省—行政区?域内自然、人文【地理实体的位置、高!程、深度、面—积、长度等重—要地理信《息数据由省人—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!部门审核《并与省级有关部门】和军队测绘主管部】门会商后报省人民政!府批准由省人民【政府或省人》民政府授权的部【门公布
! 第三十三】条 ?测,绘单位应当建立健】全质量?管理体系对》其完成?的测绘成果质量负】责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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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县级以?上地:。方人民?政府测绘行政—主管部门《。应当加强对测绘成】。果质量的监督管理建!。立健全抽《。查,检验制度处》。理,测绘成果质量争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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