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测!。绘成果?
! 第二十六条】 :凡在四?川省行政《区域内完成的测【绘项目测《绘项:目出资人或者承担】国家投?资的测绘项目的单】位应当依法汇交测绘!成果副本或者目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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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?二十七条 省人民!政,。府测绘行《政主管部门组—织全省?。测绘成果《的接收、收集—、整理、储》存定期编制》测绘成?。果目录向社会公布】
! 全:省测绘成果目录应】当每两年公布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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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二十《八条 《需要使用省人民政府!测绘行政主管部门】公布目录中测绘成】。果,的单位应当按国【家,和,省有关规定办理使用!手续:。省人民?政府: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仅!有测绘成果目录的】应当到测绘成—果提供单位办—理使用手续》
【 测绘成果受】法律保护任何—单位、个人未经测】绘成:。果所:有者许可不得擅自使!用或者?提供给第三方—。使用
】 ? 第二十九条— 使用财政资金】30万元《以,上的:测绘项目和》建设工程测绘—项目:有关:部门在?批准立项《前应当征求》省人:民政:府测绘行政主—管部门的意见—。;使用?财,政资金?不足:30万?元的测绘项目—和建设工程测绘【。项目有关部门—在批准立项前应当】征求本级人民政府】测绘:行政主管《部门的意《。见,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!管部门?应当在收到》有关部门征求意【见函件之日起7【日内就是否已—有,。适宜的?测绘成果可》以充分利用》提出:意见已?有适宜测绘成果可以!利用的有关部门【不得批准该》测绘项?目的:立项:
! 使用非财》政,资金的?测绘:项目和建设工程【测,绘项目其测》绘项目出资人—有权向省人民政【。府测绘行政主管【部门查询是否已有】适宜的?测绘成果《可以:充分利用省人民政府!测,绘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在7?日内提出意见避【免重复测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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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条 !向境外的组织或【。者个人提供》未公开测绘成果【的应当经省人—。民政: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!审,查并:按,照国家规定办—理有关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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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,十一条 《 保:密测:绘成果应当妥善【保管严禁转借或【者转让未经批准不】得销毁、复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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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二条 】四川省行《政区域内《自然、人文地理实体!的位置、高》程、深度、面积、长!度,等重:要地理信息》数,据由:省人民?政府测绘行政主管】部门审核并与—省级有关部》门,和军队测绘主—管部门会商后—报,省人民政府批准由】省人民政《府或省人民政府授】权的部门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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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三条 【 测绘单位》应当建立健》全,质量管理体系—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!质量负?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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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上!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!政,主管部门应当加强】对测绘成《果质:量的监督管理—建立:健全抽查《检验制度处》理测绘成《。果质量争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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