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:基,础测绘
》
—。 第六—条 基《础,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实!行,分级管理
—。
【。。 省人民政府—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组织实《施下列?基础测绘项目:
!
》。 : (一)全!省三等以上平—面控制?网、高程《控制网和C》级以上空间定位网的!建立、改造》。与复测;
【
? ,。 : (二)全!省1:?5000、1—:1000》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!、影像图和数字化测!绘产品的《测制与?更新;
【
,
, 】(三)省级基—础地理信息》数据库?和系统的建立与维】护;
—
!。 ,(四)全省基础测绘!航空影像和卫—星遥感影像的获取;!
— : (五)!全省:基础地?。理底图、政区地图和!基本地图集(册【)的编制;》。
【 【(六)国务》院测绘行政主管部】门和省人民政府确】。定的其他基础—测绘项目
—
市!、州:、县(市《、区:)人民政府》测绘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组?织实:施下:。列基础?测,绘项目:
】
? ? 《。(一:。)本行政区域内【。的平:面控制网、高程【控制网和《空间定位网的—建立、改造与复测】;
! (二】)本行政区域内【的1:500、1:!1000、1:【2000的基本比例!尺地形图《、影像图和》。数字化测《绘产品的测》制与更新《;
【。 】(,三)本行政区域内】的基础地理信息数】据库和?系统的?建,立与维?护;
《
,
】 (四》)省人民政府测绘行!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!民政府确定的—其他基础测绘—项目
《。
》 第七条 【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测绘行》政主管部《门应:根据:本级人?民政府有关部门【提出的?基础测?绘需求编制本行政】区域的基础测绘规】划依法报经》批准、备案》。后组织实施
】
第】八条 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!。府对:基础测绘成果—应当定期更》新省级基《础测绘项目更—新,周期:。为5至10》年市、州、县(市、!区)基?。础测绘项《目更新周期为3至】5年
! , 国?民经济、国防建【设和社会发》展急需的基》。础测绘成果应—当及时更新
】。
》 :第九:。条 基础测绘经费!。实行分级投入
【
:
《 省级基础测绘!项目经?。费应当?纳,入省级财政预算【;,。市、州?、县:(市、区《)基础测绘项目经费!应当纳入本级财政】预算
《
【 省人民政府—应当对少数民族地区!开展基础测》。绘工作给予财政支】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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