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则
》
【 ?第一条 为—。了加强测绘管理促】进测:绘事业发展》保障:测绘:事业为国家经济建设!、,。国防建?设和社会发展—服务根据中华—人,民共和国测绘—法等法律《。、行政法《规的规定《结合:四川:省实际?制定本条例
】
《 ?。第二:条 凡《。在四川省行政区【域内从事测绘活【动,的单位?和,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!
— ? 前款所称测绘【活动包括:
!
,
: , 《 (一)大地测】量;
】 ? , (二)工】程测量;
—
?
【 (?。三)摄影《。测量与?遥,感;
《
】 (》四)地图编制;
!
】 (五)地】理信息系《统工:程;:
?
》 , (六)地!籍,测绘;?
》
:。 , (七)!房产测绘;
!
》。 (八)行!政区域界《线测绘;
【
【 (九)测绘!航空摄影《。;
】。 — (十)《测绘成果的提供和】使用
】 ? 第:三条 ? 四:川省测绘局是四川省!人民政府的测—绘行政主管部—。门负责全省测—绘工作的统一—监督管理
—
,
《 市、州、县】(市、区)人民【政府测绘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!行政区域《内,测绘工作的统一监】督管理
】
县—级以上地方》。。人民政府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】本,级人民政《府规定的《职责分工负》责本部门《有关:的测绘工《作,。
— 第四条 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应?当将基础测绘纳入】。本级:国民经济和社会【发,展年度计划》推进地理《空间信息基》础设:施建设促《进,国,民经:。济和社会的发展
!
【 第五条 —从事测?绘,活动应当使》用国家规定的测绘】基准和测绘》系统因建设》、,城,市,规划、科学研究确需!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!坐标系统的应—依法批准在同—一城市或者局部【地,区只能建立》一个相对独立的城】市或者局部地区平面!坐标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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