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则
【
第】一条 为了—加,强,测绘管理《。促进测绘事业—发展保障测绘事业】为国:家经:济建设、《国防建设和社—会发展服《务根据中《。华人民共和国测【绘法等法律、—行政:法规的规定结—。合四川?省实际制《定本条例
!
: 第二条 【 凡在四川》省行政区域内—从事测绘活动的【单位:。和个人应当遵守【本条例
》
—。 前款所称测【绘活动?包括: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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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:
— ?(一)大地测量【;
》。
? (二!)工程?测量;
】
】 ,(三)摄影测量【与遥:感;
【
《 《 (四)地图编【制;
! 《 (五)地理信!息系统工《程;
! — (:六)地籍《测绘;
!。 ? (七【)房产测绘;
【
《
?。 ? (《八)行政区域界线测!绘;
【
? , 《 (九)测绘—航空:摄影;
】
? (十】)测绘成果的提供和!使用
?
】 第三条 》 四川?省测绘局是四—川省人?民政府的测绘行政】主管:部门负责全省测绘】工作的统一监—督管理
【
《 , ,市、:州、县(市》、区)人民政—府,测绘行政《主管部门负责本行】政区域内测绘工【作的统一监督管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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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级以上—地方人?民政府其他有关【。部门:按,照,本级:人民政府《规定的职《责分工负责》本部:门有关的测绘工【作
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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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条 县】级以上地方》人民政府应当将【基,础测绘?纳,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!会,发,展年度计划推—进地理空间信—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!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!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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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。五条 从事—测绘:活动应当使用—国家规定的测绘基】准和测绘系统因建设!、城市规划、科【学研究确需》建立相对独》。立的平面坐标系【统的应依法批—。准在同一城市或【者局:部,地区只?能建立一《个相对独立的城市】或者局?部地区平面》坐标系统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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