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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节 非—机动车和驾驶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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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二十二条《 电动自行车、残!疾,人机动轮《椅车:等非机动车应当依】法登记并领取牌【证后方可《上道路行驶自行【车不实行《登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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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非机动《。车登记?应当提交车》辆所:有人身份证明、车】辆来历?证,明和车?辆合格证明并交验】非机动车申请残疾】人,机动轮椅车》。登记还应当》依法提交《下肢残疾证》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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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十三条 禁止【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国!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!行车生产、销售的电!动自行车《不符:合国家相《。关标准的不予登记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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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【符合国家相》关标准的电动—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!的,生产者、销售者与使!用,者应当依法》承担相应《的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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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四条 ! 下肢残疾的—。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!人机动轮椅车登记残!疾人:机动:轮椅车?仅限下肢残疾的残疾!人使:用使用?人上道路行驶时应】当随车携带行驶证】与残疾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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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任何单位与个!人不得?利用:残疾:人机动?轮椅车?从,事非法营运》活动
】 , 第《二十五条《 任?何单位与个人不得】擅自改变非机动【车质量、制动器、外!形尺:寸和其他结构构造与!特征;?不得伪造、变造或者!使用伪造《、变造?的非:机动车号牌、行驶】证;不得假》。冒,使用他人《非机动车号牌、【行驶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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