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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会议【。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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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第三:。十一条 《 市政?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!议、:市政府常务会议、市!长办公?会议:和市政府《专题会?议制度
! 第三十二条! 市政《府全体会议由市政府!组成人员组成由市】。长,或市长委托》负,。责常:务工作的副市长召】集和:主持:会议:的主要任《务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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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(一)贯《彻落实党《中央、国务》院、:省委:、省政府及市—委的重大决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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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(二)讨》论决定和《安,排部署市政府的重】要工作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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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三)讨【。论,。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!。。审,议,。的政府工作报告【草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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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四)通报省内外及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】形势和重要工作情况!;
】 ?(五)讨论其—他,需要市?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!事项
!。 : 市政府全体会【议一般每年》召开1至2次会【议议题、召开—时间由?市长确定根据需要】安排市政府副秘书】。长各:县(区)政府县【(区)?长市政?府直属机《构、常设机构—、派:出机:构和有关《单位的主要领导【列,席会议;《邀请市委、》市人大、市政—协的领导和市—法院、市检察—院,、思茅军分区以及各!。人民团体负责人【参会:
— 第三十三】条, , 市政府常务会【议由:市长、副《市长:、秘书长《、市长助理组成【根,据工作需要邀请市】人大、市政协、【思茅军?分,区领导列《席市政府常务—会议由市《长或市长委托负【责常务工《作的副市长召集和】主持会议的主要任】务是:
【 (一》)讨论决定全市【。重大事项传达学习】。党中央、《国务院、《省委、省政府和市】。委有关文件、重要】会议精神研究—制定贯彻意见和工作!部署:;,分析经济社会—发展形势《研究、决定全市【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!的长远规划、近中期!发展战略和改革措施!;讨论制定》市政府年度工作【计划:和重要体制》改,革、重大《建设项目安》排、重?大资金?使用等事《项;
】 (二—)讨论?通过市政府》。重,要规范性文》件,。和涉及?全市改?革、发展、稳定等】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!;
【 , : (三)《讨论确定向省政【府或:市委的重要请—示、报告或向市人】大及其常委会报告】的重:要事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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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!。讨论决定市政府【各部门?、各县(区)政府】请示的重要事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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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《讨论和决定市—内重大?突发事件的通报【、处理?意见;
! (六—)讨论需要》由市:政,府常务会议决定的】其他重大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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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市政府》常务会议一般每【月召开一次根据【需要安排市》政府副?秘书长、有关部门和!。县(区)领导列【。席会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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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四条 市!长办公?会议由市《长召集和主持—。或由市长《委托:负责:。常务工作《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!与,议题内容有》关的市政府副秘书长!、县(区)政府和】部门负?责人出席会议会议】议,。题、召开时》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!市长办公会议根据】需要不定期召开【市长:办公:会议:的主:要任务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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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研!究决定单项涉及改革!、,发展、稳《。定的事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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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二)研究处置突发!性紧急事《。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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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三)研究决定涉及两!位以上副市》长分管工作中需要统!。筹协调的重要—事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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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)其》他需市长办公—会,议研究的事》。项,
— , 第三十—五条: 市?政府全体会议、常】务,会议:和市长?。办公会?议讨论的《议,题由副市长或市政】府,秘书长提出建议报】市长确定按轻重缓急!安排讨论凡提交市】政府全体会议—、,常务会议讨论—的议题须《经分管领导召集议题!主办单位认真—研究并提出》明确的意见后—方可提交会议研究;!议题内容涉及法【律、法规《或制发?规范性文件的须经】市政府法制机—构审核?;议题内容涉及其】他,部门的应在会—前与相?关,部门协商一致—会议材料于会—前报市政府办—公室分送会议—组,成人员
】
第三【十,六条 《市政府?专题会?议由市政府领—导或由市政府领【导委:托秘书长、市长助】理主持与议题内容】有关的市政》府,副,秘书长、县(区)政!府及部门负责—人出席会议市政【府专题会议根据需】要不定期《召开市政府专题【。会,议的主要任务—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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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《研究决定市》政府领导分管工【作范:围内的事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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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研究处!理重大?。群体性上访事件和】突发性?事件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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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讨论上】级领导、市》委或市政府主—要领导对具体工【作的批示《并提出?贯彻落实意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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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《四)讨论确》定需提交市政府常务!会议研究的有关问】题;:
】 , (五)研究处【。。理,市政府日常工—作中需要决定的专】。项问题
! 第三十七条! 市政府全体会议!、常务会《议、市长办》公会议由市政府办】公,。室负:责会务工作》;市:。政府专题会议的会】务工作由《市政府办公》室或市政府办公室会!同有关县(区—)政府、有关部门负!责
【 第三十八条! , 市:政府全?体,会议:。、,常务会?议和市长办公会【议的纪?。要由秘书长审核报市!长或负责常》务工作的副市长【签发市政府专—题会议的纪要—由主持会议的市政】。府领导或有关副秘】。书长签?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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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市政府各—类,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!宜于公开的应—按,政,务公开?的有:关规定向社会公开】公开的内容与方式】须经秘书长、市长助!理或市政府副秘【书长审定必要—时须报副市长或【市,长审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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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九条】 规?范和减少会议以市】政府名义《召开:的全市性会》议,一般在年初报经市】长审批形成计划严格!执,行;市政府各—部,门在一年内原—则上只能召开—一次全市系统工作】会议会期一天以内并!报分管副市长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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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市《政,府领导决定召—。开的全市性会议按】。市政府领导的—指示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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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】十条 市政府及市!。政府各部门召开会】议要贯?彻精简?、高效、节》。约的原则《尽量压缩会议时间精!简会议?人员在不需要—保密的情况下尽可】能采取电视电话会】议等:。快捷、高效、—节,俭的:会议:形,式
】 第四十—一条: , 以市?政,府名义召开的—会议和经市政—府同意各部门召开】的全市性会议—需请:各县(区)政府主要!领导:参加的须报市长或负!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!。审批;需请县(区】)政府分管领导【参加:。的须报市政府分管】领导审批;》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!系,统工作会《议原:则上不请县(—区)政府领导参加;!市政府及市政—府各部?门召开的会议—原则上不请乡(镇】)领导?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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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二【条 凡属市政【。府领:导或市政府各部门】职责权?限范围内决》定、审?。批的事项或会—前未经协调的—事项不提交市政府会!议讨:论
! 第四十三条 】 市政?府会议决定的事项市!政府:各部门?各县(?区)政府必须坚【。决执行抓紧办—。理并及时准》确地反馈落实—情况市政府会议决定!事项的落《实情况由市政府办公!室负责?督办并及时》向市政府领导—汇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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