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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章 会—议制度 【 ,。 ,    》 第三十一条  】市政府实《行市政府全体—。会议:、市政府常》务会议、市长办公】。会议和?市政府?专题会议制》。度, 《  ?   第三十二条 ! 市政府全》体会议由市政府组成!人员:组成由市长》或,。市长委托负责—。常务工作的副市【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!主要任务是》    ! (一?)贯彻落实》党中央、国务—院、省委、省政【府及市委的重—大决策; !     》(二:)讨论?决定和安排部—署市政府的》重要:工作; !   ? ,(三)讨论提请市】人民代表大会审议】的,政府工作报告草【。案;  !   (四)—通,报,省内外及全市经济】社会发展形势—和重要工《作情况; 】     (【五)讨论其》他需要?市政府?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!    ! 市政府全体—会议一般每年召开】1至2次会议议【题、召开时间由市】长确定根《据需:要安排市政府副秘】书,长各县(区)—政府县(区)长市政!府直属机《。构、常设机》构、派出机构和有】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列!席会议;邀请市委】、,市人大、市》政,协的领导《。和市法院、市检【察院、?思茅军分《区以及各人民团体】负责人参会 !    》 第三十三条—  市政府》常务会议由市长【、副市?长,、秘:。书长、市长助—理组:成,。根据工作需要邀【请市人大、》市,政协、思茅军分区】。领导:列席市政府常务【会议由市长或市长】委,托负责常务》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!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!是 ?     】(,一)讨论《决定全市重大事项传!达学习党中央、国务!院、省委、》省政:府和市委有关文件、!重要会议《精神研究制定—贯,彻意见和工作—部署;分析经济社会!发展形势研究—、决:定全市国民经济【和社会发《展,的长远规划、—近中期发展战略【和,改革措施;讨论【制定市政府》年度工?作,计划和重要体—。制改革、重大—。建设项目安排、重】大资金使用等事项;!  【   (二》)讨论?通过市政《府重要规范性文件和!涉及全市改革、【发,展、稳定等方—面的重要政策措【施; 】 ,   ?(三)讨论确定向省!政府或市委的重要请!示、:报,告或向市人大—及其常委会》。报告的重要事—项; 《 : ,  :。   (四)—讨,论决定市政府各【部门:、各县(《区)政府请示—的重要事项; 】   —  (五)讨—论和决定《。市内重大突》发,事件:。的通:报、处理意》见; 】    (六)讨论!需要由市政府常务会!议决定的《其他重大事项— ?     市政!府常务会议》一般每月《召,。开,一次根据需》要安排市《政府副秘《。书长、有《关部门?和县(区)》领导列席《会议 ? ? :  :  第三十四条【  :市长办公会》议由:市长召集和》主持或由《市长: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!副市长召《集和主持与议题内容!有关的市《政,府副:秘书长、县(—。区)政府和部门负】责人出席会议会议】议题、召开时—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!市长办公《会议根据需要不定】期召开市《长,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!是 》    》 (一)研究决【定单项涉及改革、】发展、稳《定的事项; 】 ,   《  (二)研究【处置突发性紧急【事件; 【  ?   (三)研【究决定涉及两—。。位以上副市长分管工!。作中需要统筹协【调的重要事项—。; :   【  (四)其他【需市长?办公会议研究的【事项 》     【第三十五《条  市政府全【体会议、《常务:会,议和市长办公—会议讨论的议—题由副市长或市政府!秘书长提出建议【报市长?确定按轻重》缓急安排讨》论凡提交市政府【。全体会议《、常务会议》讨论的议题须经分管!领导召集议题—。主,办单位认真》研究并提出明确的】意见后方可》提交会议研究;【议题内容涉及法【律、法规《或制发规范性文件】的须经?市政府法制机构【审核;议题内容涉及!其他部门的》应在会前与相关【部门协?商一致会《议材料于会前报市政!府办公室分送会议组!成人:员 》 : ,。 ,  第?三十六条 》 市政府专》题会:议由市政府领导或】。由市政府领导委【托秘:书长、市长助理主】持与议题内容—有关的市政府—副秘书?长,、县(区)》政府:及部门负责人—出席会议《市政府专题会—议根据需要不定【期召开?市,政府专题会议的【主要任务是 【    【 ,(一)?。研究决定《市政:府领导?分管工作《范围内的事项; ! ,  《   (二》。)研:究处理重大》群体性上访事—件和突发性事件;】 》     》。(三)讨论上级领导!、,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!导对具?体工作的《批示并提出贯彻【落实意见;》。 》   ?  (四)讨—论确定需提交市政府!常务会议研》究的有关问题;【   】。  (五《)研究处理市政府日!常工作?中需要决定的专项问!题 》 ,     第—三十:七条  市政—府全体会议、常务会!议,、市长办《公会议由市政府办公!。室负责会务工作;市!政府专题会议的会】务工作由市政—府办公室或市政【府办公室会同有关】县(区)政府—、有:。关部门负责 —  —   第三十八【条  ?市政府全体会议、】常务会议和市—长办公会议》的纪要由秘》。书长:审核报?市长或负《责,常务工作的副市长】签,发市政府专题—会议的纪要》由主持会议的市【政府领导《或有关副秘书长【签发 —   《  市政府》。。各类会议讨》论决定?的事项宜于公开【的应:按政务公开的有【关规定向社会公开】公,开的内容与方式须】经秘书长《、市长?助理或市政府—副秘:书,长审:。定必要时须报副【。市长或市长审定 !     第!三,十九条 《 规范和减少会议】。以市政府名义—。召,开,的全:市性会议《一般在?年初:。报经市长审批—形成:计划严?格执:行;市政府各部【门在:一年:内原则?上只:能召开一次全—市系统工作会议【会期一天以》内并报分管》副市长?审批 ? 《   ?。  市政府》领导决定召》开的全市性会—议按市政府领导的指!示办理 》   —  第?四,十条:  市政府》及市政府各部门【召开会议要贯彻精简!、高效?。、,节约的原则》尽量压缩会议—时间精简会议人员】在不需要保密的情况!下尽可能采取电视】电话会议等快捷、高!效、节俭的会议形】式 —     》第四十一条  以】市政府名义召开的】会,议和经市政》府,同意各部门召—开的全市性会议【需请各县(区)【政府主要领导参加】的须报市《长或负责常务工【作的副市长审—批;需请《县(区)政府—分管领导参加—的须报市政府—分管领导审批;市政!府各部门召》。开的系统工作—会议原则上不—请县:(区:)政府领导参加【;市政?。府及市政府各部【门召开的会》议原则上《不请乡(镇》。)领导参加 【     】。。第四十二条  【凡属市政府》领导或市政府各【。部门职责权》限范围内决定、【。审,批的事项或会前未经!协调:的事项不《。提交市政府会议讨论! , :     第四!十三条 《 市政府会议决定】的事项市政府各部门!各县(区)政府必须!坚决执行抓紧—办理并及时》准确地反《馈,。落实情况市政府会议!决定:事项:的落实?情况由?。市政府办公室负责】督办并?及时向市政》府领导汇报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