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其他情形【和提取额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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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十一【条, 发生下列情形之!一的职工可以按照】规定:申请提?取住房公积金
】。
》 ? (》一):退休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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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—完全丧失劳》动能力?。并,与单位终《止劳动关系;
】
】 (三)男性!年龄满五《十周岁?或者女性年龄满【四十五周岁失—业,。且住房公积金账户】封存满两年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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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, (《。四)在国外》或者港、澳、—台地区定居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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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《户籍迁出本市;【
! (六)户!籍,不在本市并已申请】基本养老保险或者】基本:医疗保险关系—转,。移手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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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。 (七?)享受居民最低生】活保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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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】 (八》)职工本人》或者家庭成员患重】大疾病
】
第十二】条 符合本规定第!十一条第(一)【项至:第(七)《项规定任一情形【的职工可《以申请?。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!全部余?额;:按照本规《定第十一《条第(一)项—至第(六)项规【定提:取住房公积金的【应,当先办理职》工住房?公积金账户封存【手续在提取》住房公积金账户全】部余额后《应当注销职工—住房公积金账—户
! 符合本规—定第十一《条第(?八)项情形的职工可!以提取住房公积金】用,。于,支,付当期医院》相关治疗费用中的】自费部分
】
—第十三条 职【工死亡或者》被宣告死亡的职工】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!可以申请提取职【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】全部余额《。并应当注《销职工住房公—积金账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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