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,。 其他情形和提【取额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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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十一条? 发生下列情形】之一的职工可以按】照规定申请提—取住房公《积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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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。 (一)退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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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完全丧失!劳动能力并》与单:。位,终止劳动关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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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三)男!性年龄满五十周岁或!者女性年龄满四【十五周岁失》业且住房公积—金账户封存满两【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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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? (四)《在国:外或者港、澳、台地!区定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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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五)户?籍迁出?本市;
! 】(六)户籍不—在本市并《已申请基本养老保】险或者基本医疗保】险关系转移手续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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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七)享受居民最低!生活保障;》
【 》 (八)职工本】人,或者家庭成》员患重?大,疾病
】。 第十—二条 《符,合本规定第十—一条第(一)—项至第(《七)项规定任一情形!的职工可以申请提】取住房公积》金账:户全部余额;—按照本规定第十一】条第(一《)项至第(六)项】。规定:提取住?房公积金的应—当先办理职工住房】。公积金账户封存手】续在提取住房公积】金,账户全?部余额后应当注销】职工住房公》积金账?户
! 符合本规定第十!一条第(《八)项情形》的职:工可以提《取住房?公积金?用于支付《当期医院相》关治疗费用中的【自费: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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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三条— 职工死》亡或者被宣告—死亡的?职工的继承人、【受遗:赠人可以申请—提取职工住房公【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!应当:注销职工住房公【积金账?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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