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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章 住房消费情【形和提取额度 】 》     第—五条  职工及【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!住房消?费,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!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!房公积金 —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(一)《购买住?房(含商品》住房:、政策性住房或者】保障性住房下同);! :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二)支付房租; ! 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三:)偿:还购买本市范—。围,内住房的贷款本息;! ?。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:建造、翻建、大【修本市范围内—的住房; —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(五)其他住房消】费 》   《  第六条  在同!一时间段内职工仅】能选择?一项住房消费情【。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!复申请;在》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!套,住房消费情况的每】次申请提取》时,职工仅能选择—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!取,;提取住房公积金用!于购:买住房的每套住房】仅能申请《提取一次 【 :    《。 前款规定中—。。的同一?时间段是指》职,。工上次办理提取【。业务至本次申请办理!提取业务之间—。的时段?;未办理过提取业】务的同一时间段是】指职工本次申请办理!提,取业务?之前的?所有可提取月份 !  》   ?发,生,本规定第五条—第(一)项》、第(四)》项规定?中的住?房消费情《形的,该住房消费】情形:发生时间与》职工申请提取时间】应当相隔在两年【以内住房消费情【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!据、发票和税—。票等凭证(以下【。。简称凭证《),开具时间计算 !     职工!提取住房公积金【。用于本?规定第五条第(二)!项、:第(三?)项、第(五)项】规定中的《住房消费情》形的:该住房消费情形应当!发生在职工按照暂行!办法缴存住房公【积金之后 !     第—七条  提取住【房公积?金用于购买住—。房的职工《本人及其《家庭成员合》计,仅,。有一套住房》时可提?取额不超过账—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!总价款;《职工本人及其家庭】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!上,住房的可提取—额不超过账户余额】的百分之《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!价款;2《01:0年9月3》0日起?。职工:本人及其《家庭成员购买第三】。套及以上住房的(】。包,括异:地)第三套及—以上住房不予提取】 , 》    提》取住:房公积金用于建造、!翻建:、大修本市范围内】住房的可提取—额度按照前款规定执!行, 》。   ?  职工在购房总价!款中实际支出的【费,用,按,照该套住房房地产】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!房地产权《登记部门登》。记备案?的购:房合同列明的权【利人:份额计算;未明确份!额的按照该套住【房房地?产权属证书》或者经本市房—地产权登记部门登】。记备案的购房合同】列明的权利》。人数量平均》计算 》     【第八条  提—取住房公积》金用于支付房—租,的职工本人》及其:。家庭成员应当在本】市范围?内无商品住房、【政策性住房和保障】。性住房每《月可提取额不超【过申请?当月应缴存》额的百分之》五十: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!在,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!     !前款规定中职工通过!住房公积金》网点柜台提取—的每年申请提取不超!过,两次;?职,工,。通过公积金》中心自助服》务,平台:提取的自2014】年11月1日起每月!可以申请提取一次】  【。   第九条 【 提取住《房公积金用于—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!住房的贷款》本息的职工》本人:及,其家庭成员合—计仅:。有一套住房时每月】可提取额不超—过职工?月实际还贷额;【职工本人及其—家庭成员合计—。有两套及以》上住房的每月—。可提取额不超—过申请当月应缴【存,额的百分之六—十且:不超过月《实际还?贷额;2《010年《9月30日起—职工本人及其—家庭成员《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!房的(包《括异地)第》三套: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!。 ,  —。   职工本—人或者其家庭成员】应,当是:前款规定中应偿还贷!款,本息住?房的权利人 — :     本条!第一款?规,定中职工选择按月还!。贷委托提取的—每月提取一》次;:未选:。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!的每年度申请提【取一:次提取申请应—当自每?次还贷?行为发生之日起【两年内提出 】 ,  ?   本条规—定中的每月可提取额!应当根?据职工住房贷款银行!。。或者征信系统提供】的还贷数据经公积金!中心审查《后确定? ?     第十!条  提取住房公】积,金用于其他住房【消费的?每月: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!当月应缴《存额的百分之三十】当年度未提取的【可以在以后年—度累计提取 【 ,     【前款规?定中职工《通过:住房公积金网点柜】台提取的每年申请】提,取一:次,;职:工通过公积金—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提!取的自2014年1!1月:1日起每月可以申请!提取一次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