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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章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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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六,十三条 本条例下!列用语的含义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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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》 (一)正》常工作时《间是指用人》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!内所:确定的工作时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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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—二)正常《劳动是指员工—按照劳动关系双方的!约定在正常工作时】间内:从事的劳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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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三)克扣—。。工资是指用人单【位违:反本条例规定扣减员!工工资的行为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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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, , ,(四)无故拖欠【工资是指用人单【位非因不可抗力超】过,本条例规定》或者认可的》工资支付最后期【限,未支付或者未全额】支付员工工资的行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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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六十?四条 市政府可以!根据本?条例制定实施—细,则
】 第六十五条 ! 本条例自2004!年12月1日起【施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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