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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》。章 登?记规: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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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五十:三条 申请—人向登记机构申请办!理房地产登》记应当向登》记机构交纳房地【产登记费《房地产登记费具体】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!管部门会同》市房地产主管—部门:按照规定程》序确定?
】 :查询、复制房地产】登记簿?记载信?息或者其他》登记信息的》具体:管理办法《由市政府《另行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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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—。请房地产登记权【利人应?按,下列规定交纳登【记费:
】 ,。 《 ,(一:)初始登记的按【登记价值的千分【之一交纳但登记价值!超过三千万元的【超过部分按》万分之五交》纳;
】 — (二)转移登】记的按登《记价值的千分之一】交纳:但登记价值超过一千!万元的超过部分按】万分之五交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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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】)抵押?登记的按抵押价【值,的万:分之一交纳但每项最!低不低于一百元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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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四)变更及!其,他登记的每项交纳】二十元
! : :前款第(一)、【(二)项《所称的登《记价值是指经登【记,机关核准登记—的房:地产价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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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十》四条 登记机构收!取,的,房地产登记费、其他!依法:取得的收入纳—入非税收入管—理,。并依法接《受,审计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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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登:记机构应《当建立?登记赔偿资金—或者向保险机—构投保责任险具【体办法由市房地【产主管部门会—同市财政等部门另】行制定
! 登记—。费的收入列》作登记机关的业务】经费和赔偿基金【不得挪作他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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