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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八章 ?职务任?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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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五十八条《 公务员职务实】行委任?制部分职《务经市人民政—府,或市人事部门批【准,可以实?行聘任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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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, 第五十九条 【 ,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!职,。确因工作需要—经任免机关批—。准可以在行》政机关内兼任一个与!已任职务工作—性质相近或》者有关联的实职兼】任,职,务,。计算职数《但不计算编制数【
【 公务》员不得在企》业或营利性事业【兼任:职务
】。 第》六十条 公务员有!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应当任命职—务
! : (》。一):新录用人《员试用?合,格,的;
! 《 (二》)新调入行政机关】任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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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转换职】位任职的;
】。
— (四)晋!升或:者降低职《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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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(?五)辞去行政—领导职?务、撤销职务或者解!除,处分重新安排任【职的;?
!。 《。 (六)因其他原】因需要重新明确职】务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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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】十一条 公务员】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应【予免:职
! —(一)被批准辞去】公职或者被》。辞退:的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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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(二)离《职学习期限》超过:一年的;《。。
— 】(三:)因健康原因不【能坚持正常工作【一,年以上的;
!
】 (?四)退休的;
【
! , (五)职务变!动,或者因?其他:原因不再保留原职】。务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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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十《二,条 : 公务员职务任【免的权限与公—务员职务《升降的批准权—限相同其中》因工作需要任—命属于上级机关任】免的公务员兼任同】级或者?下级职务的应当事】先征得上级任—免,。。。机关的同意》
】 第六十三条【。 :公务:员职:务任免?应当在?适当范围内》。公布:任命行政领导—职务:的颁发由任免机关】行政首长《签署的任命》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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