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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三章 申—请与审查 】    【 第十七条  【公民申请法律援【助的事项属于—区级受理机关—。办理或者请求事【项义:务人是区级机关【的申请人应当—向办理机《关或者?义,务,。人所在地的区级法】。律,援助机构提出申【请 ?   —  公?民申请法律援—助,的事项属于市级【受,理,。机关办理或者请求】事,项义务人《是市级机关的申【请人:应当向市级法律【援,助机构?提出申请 !     不服人民!法院一审《判决、裁定上诉的】案件公民申请法【律援助的应》当向市级法律援助】机构提出申请 】 :     其他法!律援助事《。项申请人应当—向其住所地或—者,经,常居住?地的区?级法:律援助机《构,提出申请 》     !法律援助《事项经劳动争议仲裁!机构裁决或者人【民法院?裁判后受援人—要,求继续提供法律【。援助的?应当向有受理权的法!律援助机构另—行申请 】。     第十【八条  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区》。级法律援《助机构可以将法【律援助事项转请市级!法律援助机构受理】 —。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(一)因短时!间内:案件较多《区级法律援助机构不!能及时办《理的; 【 , 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(二)因!案件情况疑难、复杂!。区,级法:律援助机构难—以独立完《成的  !。。   当事人直接向!市级法律援助机【。构提出申《请且符合《前款规定情形的市】级,。法律援?助机构可以》。予以受理 【     第十!九条 ? ,两个以上法律—援助机构都可以受】理的法?。律援助事项申请人可!以向:其中一个法》律援助机《。构提出申请 【     申!请人向两《个以上有受理权的法!律,。援助机构《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!由最先收到申—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!理 《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条  法!律援助机构之间对】。。法律援?助事项的受理—发生争议的由共【同的上一级司法行】政部门指定受理 ! ,。    —。 第二十一条—  在刑事诉讼中】有,关机关应当在下列】规,定的时间内告知犯】罪嫌疑人《、被:。告人或者自诉—人及其法《定代理?人如:果经济困难可以向法!律援助?机,构,申,请法律援助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一)侦—查机关在对犯罪【嫌疑人依法进行第一!次讯问?。后或者自采取—强制措施之日—起在告知其有权【聘请律师的》同,时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人民检察】院自收到移送审查】起诉的案《件材:料之日?。起三日内《;,。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: (三)人》民法院对提起—。公诉的案件自案【件审查完《毕之日起三日内【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。四)人民法院自【受理自诉《案件之日起三日内 !    】 前款规定的告【知可以采取口头或】者书面形式》以,口头形式告知—的有关机关应—当制作笔录;以书】。面形式告知》的有关机关》应当制?作告知书《。告知笔录和告知【书,应当由被告知人【签名确认并归入【犯罪嫌疑人、被告】人或者?自诉人所涉案件【的案卷 【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二条?  公安机》关、人民检察院、】人民:法院在收到被羁押】的犯罪?嫌疑人或者被—告人提出的法律援】。助申请后《应当在二《十四小时《内将申请转》交有:权受理的法律援助机!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!及时通?知申请人、》。近亲:。属,或者其委托的—其他:人员协?助提供本条例第二十!三条规定的证—明材:料 :     !。犯,罪,嫌疑人的近亲属地址!不详无法《通知的公安机关、人!民检察?院、人?民法院应当在转交】申请时一并》告知法?律援助机构 — 》    第二十三】条  公民申请法律!援助应当填写—法,律援助申请表并提】交下列材料 【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(一)身份证或者】其他有效身份证【件代理人《还应当提交有代【理权:的证明; 】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二)经济!状况证明; 】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(三)与》。申请事项《和请求?相关的?案件材料 —    【 法律援助申请应当!以书面形式提—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!的可以以口头形【式提出;以》口头形式提出申请】的由法律《援助机构工》作人员或者有关【机关:工作人员代为—填写法律援助申【请表并由申请人【签字确认《 《   《 , 第二十《四条  本条—例所:称经:。济状况证明包—括 《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一)民政【部门制发的享受最低!。生活保障的》有效证明《; — 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,(二)申请人及其】家,庭成员所《在,工作:单位出具的》收入证?明; — ,    《  : ,  (三)申请人住!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!的,居民委员会》或者:村民委员会、社区】工作站出具的—经济状况《证明; 《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四)法!律、法规规》定的其他证明 【   【  第二十五条 】 本市?。的社区?工作站、用》人单位?收到:申请入要求出—具经济状况证—明的申?。。请后:。对符合条件的应当】在收到申请之—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出!具证:明,;不出具证明的应】当书面告知申请人】。并说明理由没有设立!社区工作站的由居民!委,员会出具证明 【   【 , 社区工作站—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!的,经济状况证明应当如!实载明?截止申请《之日起前六个—月申请人家庭人口、!劳动能力、》就业状况等详细【情况 】    第二十六条!  法律援助机构】受理申?请后:应当按照法律援助】的条件进行》审查:并在受理申请—之日起五个》工作日内作》出是否提供法律援】助的书面决定;不予!援助的应当书面【说明理?由   !  法律援助机构可!以向相关部门核【实申请?人,的,经济状况有关部【门应当配合 —。     !公安机关、人—民,检,察院、人民法—院移交的法律援【助申请?法律援助机构经审】。查,不符合法《律援:助条件的应当在作出!不予援助《决定之日起三个工】作,日内函告《移送机关 】 , ,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七条  申请人】。对法律援《助机构不提》供法律援《助的决定有》异议的可以在收到】决定之日起五—个工作日《内向主管的》。司法行?政部门提出;司法】行政部?门应当在收到—异议之日起五—个工作日《内进行审查;—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!法律:援助条件的应—当以书面形式责【令法律援助机构【依法提?供,。法律援助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