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【 ,总则 】     第一条!  (目的》和依据)《  【 ,  为了保》障职工基本医—。疗需求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社会保】险,法和上海市贯彻【。<国务院关于—建,立城镇职工基本【医疗保险制度的决】定>的实施方—案制定本办法 【     !第二条  》(适用范围) ! ,     本办法!适用:于,本市行政区域—内的企业、事业【单位、?。国家机关《、社会?团体、民办非—企业单?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!商户(以下统称【。“用人单位”)及】。其职工的基本—医,疗保险与相关—管理活动 》 , 《 ,。 ,  本办法所称【的职工包《括在职?职工、退休人—员和其他参保人员 ! , ?。   ?  第三条》  (有关》定义) !    本办法所】称的门急诊自负段】标准是指职工一【年内在定点医—疗机构?门急诊就医所发【。生的医疗费用按【照本办法由职工【个人医疗《帐户当年计入资【。金支付后、》地,方附加医疗保险基】金(以下简称“附】加基金”《)支付前职工个人自!负的金额《 , ,  》。   本办法所称的!统筹基金起付标【准是指职工一年内】在定点医《疗机构住《。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!院观察?所发生的《医疗费?。用按照本办法由【统筹:基金支付前职工个人!自负的金额 】     本】办法所称的统筹【基,金和:附加基?金的:支付比例是指—职工一?。年内在定点医疗机】构就医?所发生的《医疗费用按》照本办?法,由统筹?基金或者附加基金】支付的?部分 【     本办【法所称的统筹基金】最高支付《限额是?指职工一年》内在定点医疗机【构就医所发生的【医,疗费用?按照本办法由统【筹基金支付》的最高?金额 》     第】四条  (》管,理部门) 【     市人!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】是,本市基本医疗保险】的行政?主管部门《负责本市基本医疗】保险的统一管—理,区、县医疗》保险办?公室(以下简称“区!、县医?保办”)负责本辖区!内,的基本医《疗保险管《理工:作   !  市?发展改?革、卫生计生—、财政、审》计、食品药》品,监管、?民政等部门》按照各自职》责协同做《好基本医疗保险管】理工作 》。 , ?    《。本,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!负责基本《医疗保险《费的征缴工作—  【   ?市,医疗保险《事,务管理中心(以下简!称“市医保中心”】)是本?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!负,责医疗费用的—结算、拨付》以及基本医疗保险】个人帐?户(以?下简称?“个人医疗》帐户”)的管理【。工作 】   ? ,第五条?  (相关标准、比!例的调?整) 【     基本医疗!保险缴费《比,例、:门急诊自负》段标准、统筹基金】起付标准、》统筹基金和附—加基金的支付—比例:、统筹基《金,最高支付限额应当根!据基本?医疗保险水平与【本,市经济社《会发展水平相—适应、保持基本医疗!保险待遇《合理梯?。。度和提高医疗资【源使用效率》的,原则适时《进行调整具》体调整?方案由市人》。力,资,源社会?。保障局?会同:有关部门研究、【论证并报市》人民政府同意后公】。布执: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