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。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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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一条 (目的和!依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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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为:了保障职工》基本医疗需求根【。据中: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!。险法和上《海市贯彻<》国务院关于》建立城镇职工—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!决定:>的实?施,方,案制定?本办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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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?二条 《(,。适用范?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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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法适!用于本市行政区域】内的企?业、事业单位—、,国家机关、社会团】。体、:民办非企《业单位和有雇—工的:。个体工商户(以下】统称“?用人单位”)及【其职:工的:基本医疗《保险:与相关管理》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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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本办法所称的职工】包括在职职工、退】休人员?和其他参保人—员
! 第三条 【(有关定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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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本办法所称的门!急,。诊自负段标》准,是指职工一年内在】定点医疗机》。构门:。急诊就医所发—生的医疗《费,用按:照本办?法由职?工个:。人医:疗帐户当年计入【资金支付后、地【方附加医疗保险基】金(以下《。简称“附加基金”)!支付前职工》个人自?负的金额《
! 本:办法所?称的统?。筹,。基金起付标准是【指职:工,。一年内?在定点医疗机构住】院,或者:急诊:观察:室留院观《察所发生的医—。疗费用?按照本办法由—统筹基金《支付前职工个人【自负的金额
】
本】办法:所,称的统筹基金—和附加基金的支付比!例是指职工》一年内在定点—医疗机构就》。。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!按照本办法由—统筹基?金或者?附加基金支付的部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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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。 本办法所称的!统筹基金最高支付】限额是指职》工一年内在》定点:医疗机构就医所发】生的医疗费》用按照本办法由统】筹基:金,支付的?最高金额
】
—第四条 《 (:管理部门)
】
市人!力,资源:社会保障局》是本市基《本医疗保险的行【政主管部门负责【本,市基本?医疗保险的》统一管理区、县医】。疗保险办公室—(以下简称“区、】县医保办”)负【责本辖区内》的基本?医疗保险管理工【作
! 市发展改革、卫!生计生、财政—、审计、食品—药品监管《、,。民政等部门按照【各自:职责协同做好基本医!疗保险管理工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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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本,市社:会保险经《办机构负责基本【医疗保险费》的征缴工作》
,。
《
, 市医—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!(以下简称》“,市医保中《心”)?是本市医疗保险【经办机构《负责医疗费用的结】算、拨付《以及:基本:医疗保?险个人帐户(以【下,简称“个人》医疗帐户”)的【管理工作《
】 第五《条 : (相关《。标准、比例的调整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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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基本?医疗保险缴费比【例、门急诊自负段】标准:、统筹基金起付标】准、统筹基金和附】加,基金的支《付比例、统筹基【金最:高支付限额》应当根据基》本医疗保险水平与】本市经济社》会发展水平相适应、!保持基本医疗—保,险待遇?合理梯度和提高医疗!资源使用效率的原】则适时进行调整具体!调整方案由市—人力资源社会—。保障局会同有关【部门研究、论—证并:。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!公,布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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