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监:督和救济
—
《
》。 第二十八条 】(年度报告)
【
,
【 ,市政府信息公开【工作主管部门应当】于每年3月底前【编制、公布全市【政府信息公》开工作?年度报告
】
—本市其他各》行政机关《应当于每年2月【底前编制《、公布本机》关政府信息公—开工作年度报告并】报送市或者》区(县)政府信息公!。开工作主管》部门
?
》 政府—。信,息公开工作年度报】告应当包括下—列内:容
【 】(一)行政机关主动!公开:。政府信息的》。情况;
—
— (二)】公,民、法人或者其【他,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!息的情况统计;【
?
《。 【(,三)行政机关同意】公开、部分公—开和不予公》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!况统计;
—
》 ? (四—),因政府信息公开【申请行政复》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!情况及其处理结果;!
,。
【 —(,五)政府信息—公开的收费以及免】除收费情《况;
! : (六【)政府信息公开工】作存在?的主要?问题以?及改进情况;
【
:
— ,。 《(七)其《。他需要?。报告的重要事—项
》
: 《第二十九条》 (考核)
!
:
: 市和区(【。县)政府应当对同】级政府部门和下一级!政府的政府信息【公开:工作进?行考核具体考核工】作由市和区(—县)政府信息公开】工作主管《部门会同同级监【察,机关、?信,息化部门、人事部门!等组织实施
】
考】核,工作应当《每年进行
】
《 考核结果—。应当作为《对行政机关绩—效考核的依》据,之一并予以公—。布
《
:
》第三十条 》 (社会评》议)
?
》 市和区【(县)政《府信息?公开工作主管部【门应:当会同同级监察机】关、信息化部—门组织对各行—政机关的政》府信息公开工作进】行社会?评议
?
:
》 社会评议—结果应当予以公【布
【 《第三十?一条 《(监督检查)
】
》 , 市和区(—县):政府:信息公开工》作主管?部,门和:监察机关负》责对行政机关政【府信息公开的实施】情况定期《进,行监督?检查
【
公—民、法人或者—其他组织认为—。行政机?关不依法履行政府】信息公开义务的【可以:向上级行政机关、】监察机关《或者政府信》息公开工作主管部】门举报收《到举报的机关应【当,予以:调查处理
】
—第三:十二条? (责任追—究)
》。
:
? 行政《机关未?按规定?建立健全政》府信息发《布保密审查机制【的由监?察机关?。、,上一级行政机关责】令改正;情节—严重的对《行政机关主》要负责人依法—给予处分《
《
? 行政机关【。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由监察机【关、上一级》行政机?关责令改正》;情节严重的对行政!机关直接负责的主】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。。。任人员依法》给予处?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》
? (【一)不依《法履行政府信—息,公开义务《;
《
》 ? (二》)不及时《更,新公开的政》府信息内容、政府】信息:公,开指:南和:目录;
【
【 (三)不【按规定向国家档案馆!。、公共图《书馆送交政府信息公!开指南、《目录:或者属于主动公开范!。围的:政府信?息;
【
》 , , (四)违反【规定收取费用;
!
,
】。 : (五)通过其他组!。织、个人以有偿服务!方式提供政》府信息;
【
? , (】六)公开不应当公】开的政?府,信息;
! : (【七)在?政府信息公开工【作中隐瞒或者捏造事!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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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:三条 《(行政复《议,与行:政诉讼)
【
》 公?民、法人或者其【他组织认为》行政:。机关在?政府信息公开工【作中的具《体行政行为侵犯【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!。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!提,。。起,行政:诉讼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