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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—章 监督《和救:济 —   》  第二十八—条  (年度报【告) 【     市政【。府信息公开》。工作主管部门应【当于每年3》月底前?编制、?公布全市政府—信息公开工作年【度报告 》     】本市其他各行政机关!。应,当,于每年2月底—前,编制、公布本机【关政府信《息公开工作》年度报告并报送市】或者区(县)政【府信息?公开工作主管—部门 】。    政府信【息公开工《作,年度报告应当包括】下列:内容: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一)!行政机关主动公【开政府信息的—情况; 《 《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,二)公民、法人【或者其他组》织申请公《。开政府信息的情况】统计; — :。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三)】行政机?关同:意公开、部分公开和!不予:公开:政府信息《的分类情况统计;】 《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四)因】政府信息公》开申请行政复议、】提起行?政诉讼的情》况,。及其处理《结果; 》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》五)政府信息—公开的?收,费,以及免除收费情况;! 》。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(六)?。政府信息《公开工作《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!改进情况;》。 《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七)!其他需要报》告的重要事项 【 , : ,     第—。二十九条 》 (考核) — 》    市和区【(县)政府》应当对同级政府【部门和下一级政【府的政?府信息公开工—作进行考核具体考核!工作由市和区(县】),政府信?息公开工作主管部】门会同同级监察机】。。关、信息化》部门、人《事部门等《组织实施 】     —考核工作应》。。。当每:年,进行 【    《。 考核结果应当作为!对行政机《关绩效考核的依据】。之一并予《以公布 !    第三十【条  (社会评议】) ?   — , 市:和区(县)政—府,信息公?开,。工作主管部门应【当会同同级监察【。机关、信息化部【门组织对各行政【机关:的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】进,行社会评《议 【    《社会评议结》果应当予以公—布 》 ,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一条  (监督检】查) —   《  市和区(县)】政府信?。息公开?工作主管部门—和,监察机关负责对【行政机关政府信【息公开?的实施情况定期进】行监督检查 】     【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!组,织认为?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!政府信?息公:开,义务:的可以向上级—行,政机:关、监察机》。关或者政《府信息公开工作【。主管部门举》报,收到举报的机关【应当予?以调查处理 —  —  : 第三?十二条  (—责任追究) 【 ,    — 行政机《关未按规《定建立健全》政府:信息发布保》密审查机制的由监察!机关、上《一级行政《机关:责令改正;情—节严重的对行政【机关主要负责—人依法给予处—分 《     行】政机关有下列—情,形之一的由》监察:机,关、上?一级行政机关责【令改:正;:情,节严重的对》。行政机?关直接负责的主管】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!人员:依法给予处分—;,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: 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。。)不依?法履行政府信息【公开义务; 】 ?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:二)不及时更新【公开的政府信—息内:。容、政府《。信息:公开指南和目—录,; ?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)不按规】。定向国家档》案馆:、公共?图,书馆送交《政,府信息公开指—南、目录或者—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!政,府信息; — : ,。。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四】)违反规定收取费用!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五】)通过其他组—织、:个人以有偿服务【方,式,提,供政府?信,。息; ?    】。 ,。    (六)【公开不应《当公开的政》府,信息; —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七)在政府—信,息公开工《作中:隐瞒或者捏造事实】 ,  —   第三十三条】  (行《政,。。复议与行《政诉讼?) 》 ,。   ?  公民、法人或】者其他组《织认为行政》机关在政府信—息公:开工作中的具—。。体行:政行为侵犯》其合法权益的可以】依法申请行政复【议或者?提起行政《诉,讼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