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。 第二—章 公开范围 ! ?     —第十一条  (主动!公开)? 》     行—政机关对符合下【列基本要《。求之:。一的政府信息应当】。主动公开 》 ? :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一》。)涉及公《民、法人或者—其他组织切身—。利益的; 】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: (二)需要社会公!众广泛?。知晓或者参与的;】   】 ,。 ,    (三)反映!本行政?机关:机构设置、职—能、办事程序等情】。况的; 【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—。。。四):其他依照法律、法规!、,规章和国《家有关规《定应当主动》公开的 《   【  行政机关应当依!照政府信息公开条】例第十条、》。第十:一条、第十》二条的规《定确定本机关—主,动,。公开政府信息的重点! 《 :   ? 第十二条 — (不?予公开) 】 :    《下列政府信息不予】公,开 《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《一)属?于国家秘密的; !。 , 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: (二)属于—商业秘?密,。的; 】 ,   ?   ? (三)属》。于个人?隐私的 《。 ,  》   前款第(二)!项、第(三)—项所列的政》。府信息经征得—权利人?。同意公开或者行政】机关认为不公开可】能对公共《利益造成重大影【响的可以予以—公开权利人对是否同!意公开的意》见征询未《向行政机《关作答复的视—为不同意公开 】    【 第:十,三,条 : (依申请公开)】 :  》   公民、法人或!者其他组织有权依】照政府信息公开条】例和本规定向行【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!的政府信息 【 :     第十】四条  (公开的职!责权限?范围) —  《   行政机关【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!作该政府信》息的行政机》关负责?公开 》 ,    》 行政机《关依职权从公民【、,法人或者其》他组织获取的政【府信息由获取—该政府?信息的行政机关负】责公开?   】  负?有政府信息公开【义务的行政机关被】。撤销或者《发生:变更的由承受其职责!的,行政机关负》责原行政机关政府信!息的公开《 , 》。    法律、法】规,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】职责权限范围另【有规定的从其—规定 【     第—十五条  (—公开指南和目—。录,) —  :   行政机关应当!依照政?府信息公《开条例?第十九条《规,定编制、公布本机关!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!、主动公开》目录和依申请—公开目录 》 ?    》 政:。府,信,息公开?指南:和,目录应当及时更【新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