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信!访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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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条》 信访工作机【构、信访工作人员与!信访人应当共—同维护信访秩序必】要时:公安部门《应当依法协》助维护信《访,秩,。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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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一》条 信访人不【得有下列妨》碍信访秩序和影响】他,。人,信,访权利?的,行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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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 (一《)占据接待场所【;将老人、病人、】。残疾人和婴幼—儿弃置于《接待场所;》经受理完毕在公【布的:接待时间之外仍【。滞留于接待场—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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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, ? ,(二)捏造或者【歪,。曲事实煽动信—。。访人闹事;胁迫【。他人参加《信访或?者阻止他《人退出群体性信访】;为牟?取不正?当利益鼓动他人信访!;
】 , —(三:),威胁、?诽谤、辱骂、殴打信!访工:作人员;故意损坏】接待场所的》公共设施、公共【财物;
】
》 (》四)扬言《。放,火、爆炸、投毒【、,凶杀或者携带危【险,品、爆炸品》和管制器械进入【接待场所危害—公共安全、他人人】身安:全;投寄不明—物质制造恐怖气氛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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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五)其—他妨碍信访秩—序和影响他人—信访权利的》行为
《
禁!止以:信访为名从事下【列妨碍工作秩序、】社会秩序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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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,
: : : 《(一)向境内外媒体!或者:各类组?。织发:布有关信访》事项的虚假信息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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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《 (二)拦】截公务用车;堵【塞交通妨碍交通管理!。秩序;
》。
《 , (三!)以进入住宅或者其!他方式干扰国家机关!工作人员正常—生,活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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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,四)封?堵、冲击国家—机关或者《重要会场干》。扰,。工作秩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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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?),。其他妨碍工作秩【序、:社,会秩序的《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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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三十二条】 精神病患者的】信访事项由其—。监护人代为反映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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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信访工作》机,构对来访的不—能控制自己行为、】妨碍信访秩序—的精神病患者—。应当通知其监护【人或者所在》地区负责将其带回】
【 第三》十三条 传染病患!。者、疑似传》染病患者需要信【访的:。可,以委托他人代—为反映
【
: 信访—。工作机?构,对来访?的传染病患者—、疑似传染病—患者应当通知—市和区、《县卫生部门按照【中华人民共》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!有关规定《处理
】 第三十【四条 ? 信访工《。作人:员在接待《场所受到信访人殴】打、伤害的可—以采取自我保—护措施并要》求公安部门依法予以!处理
】 , ?信访工作人》。员,对信访人在接待场所!自杀:、自残?的应当及《时制止并通知—公安部门或》者卫生部门》、医疗?机构采?。取紧急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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