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章【 信访秩序 【 《  ?   ?第三十条  信【访工作机构、信【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人!应当共同维》护信访秩序必要时】公安:部门应当依》法协助维《护信访秩序》 ,   【  第三十》一,条  信访人—不得有下列妨—碍信访秩序》和影:响他人信《访权利的行为— 》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占据接待】场所;将老人、病人!、残疾人和婴—幼儿:弃,置于接待场所;经受!。理完毕在公》布的接待时间—之外仍滞留于接待场!所; ? ?。 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二)捏造!或者歪曲事实—煽动信访人》闹事;胁《迫他人参加信访或者!阻止他人退出群体性!信访;?为牟取不正》当利益鼓动》。他人信访;》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(三)《威胁、?诽谤、辱骂、殴打】信访工作人员;【。故,意损坏接待场所的】。公共设施、公共财物!; — 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四《。)扬言放《火、爆炸、投毒、】凶,杀或者携带危险品】、爆炸品和管—制器械进《入,接待:场所危害公共安【全,。、他人?人身安全;投—寄不明物《质制造?恐,怖,气氛; —。   》。   ? ,  (五)》其他:妨碍信访秩序和影】响他人?信访权利《。。的行为?   】  禁止《以信访为名从事下】列妨碍工作秩序、】社会秩序的活动【 ?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一)向》境内外?媒,体或者各类组—织发布有关信—访事项的虚假信【息; 【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 (二)拦截—公务用车;堵塞交】通妨碍交《通管理秩序》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三)以进入住宅!或,者其他方式干—扰国家机关》工作人员正》常生活; 【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四)封堵—、冲击国家机关【或者:重要会场干扰工作】秩序; 】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五)—其他妨碍工作秩【序、社会秩序的活】动 【    《第三:十二条  精神病患!者的信访事项由【其监护人《代为反映 】    》 信访工《作机构对来访的不能!控制自己行为、【妨碍:信访秩序的》精神病患者应当通】知其:监护人或者所—在地区负责将其带回!  【。   第三十三条】  传染病患者【、,疑似传染《病患者需要信—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!为反映 !    信访工作机!构对来访《的传染病患者、疑】似传染病患者—应当通知市和区【、县卫生部门按照中!华,人民共和国传—染病防治法的有【关,规定处理 —。 ?  :   第三十—。四条: , 信访工作人员在接!待场所受到信访人殴!。打、伤害的可以采】取自我保护措施并要!求公:安部门依法予以处】理   !  信访工作—人员对信访人在接】待,场所自杀、》。自残的应当》。及时制止并通知【公安部门或》者卫生部《门、医疗机构—采取紧急措施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