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
?
:
第一】节 :中外合资经营企业】
?
,
,
《 第十五条 !合资一?方向合资他方转让】全部:或者部分出资额应当!经企:业董事会《会议一致《通过并?作出决议后报原【审,批机关?批准
【
《 合资?一方向?合资企?业外其他投资—方转:让全部或者部分【出资额?应,当征得合资他方书面!同意经企业董—。事会:会议:一致通过《并作:出决:。议后报原审批—机关批准
【
》 转让出资额的申!请经批准后合资【。各方应当及时修改企!。业合同、章程—并报:原审批?机关批准
!
《 第:十六条? 合资企业—增加其注册资本应】当经企业董》事会会议一致通过】并作出决议》后报原审批机关【批准
! ?。如申请增加的注【册资本?超过:原审:批机关审批权—。限的原审批机关应当!转,报,上级审批机关审【批
《
》 , 合资企《业在经营期》内一般?不得减?少其注册资》本如确有正》当理由需减》。少注:册资本的《应当按?照国家有关规—定报原审批机—关批准?
! 第十七《条 合资企业【变更经?营范围可以在—合资各?方认缴的《注,册资本?按期到位的前提【下报原审批机关【批准
?
— : ,如申请变更的经【营范围超出原审【批机关审批权限【的原审批机关应当】转报上级《审批机?关审批
! 《第,十,八条 ? 合资各方共同【。要求延长合》资期限的应当在合资!期满六个月前报原审!批机关审批》。
—。 合资各【方共同?要求提?前终止合同的应【当,经企业董事会会【议一:致通:过并作出决》议后报原审批—机关:批准
! ?根据国家有关规定】或者合同《约定部分合资—方提出提前终—止合同的应当报原】审批:机关批准
!
合资企业!经批准解散后应当按!照法律、法》规的:规定进?行清算
》
《 第十—九条 ? 合资企业在变更】合,资方:的同时需要变更注册!资,本、经营《范围和经《营期限中《的一项或者一项以上!内容的应当先—申请变更合资—方,经原审批机关—批准后再申请变更】其他内容《
! 第二十《条 除《本条:。例第十?五条:至第十九条规—定的变更内容以外】合资企业合同、【。章程中其他内容【的变更按照法律、】法,规的规定《办理
》
:
第—二十一条 审批机!关应当在收到第【十五条至《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!变更申请书及其附件!之,日起三?。十日:内作出批准或—者不:批准的决定》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