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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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一条 为了扩】大对外?开放和经济技术合】作便于中《外投资?者在上海市设—立外商投资企业根】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中外—合资:经营企业《法、中?华人民共和国—中外:合作经营企业法和】中,华人民?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!。法律:、法规?结合本市的实—际情:况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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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《条 : 本条?例所称?的外商投《资企业是《指中外合资经—营企业、中外合作】经营企业《、外:资企业
! ,。。 ?本市外商《投资企业的》设,立以及设立后—合,同,、,章程的修改适用本条!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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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条 鼓励外【国投资者在本市【设立下列外》商投资企《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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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】)采用先《进技术、《。设备:或者科学管理方法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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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 (二)能提高】产品档次开拓国际市!场的;?
】 —(三)能促进本【市现代化建设的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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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申请设立外商—投资企业有下—列情况?之一的?不予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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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危害国【家安全或者损害社会!公共:。。利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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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?),污染环境或者损害人!体健康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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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三)!违反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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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条 上!海市人民政府(以下!简称市人《民政府?)应:当根据国家颁布的】。指导外商投资方【向的规定和外—商投资产业》指导目录结》合本市的实》。际情况制定》。和公布本市》。的指导?外,商投资方向和外商】投资:产,业指导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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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、外!方投资者应当根据本!市公布的指导外商投!资方向和外商投【资产业指导目录【选定投资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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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 上【海市: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!(以下?简称市外《资委)主《管本市外商投资【企业的审批》工作
】 在本市设】立外商投资》企业由?市外资委《、浦东?新区管理《委员:会、外高桥》保税区管理委员会】、区和县《人民政府《以及市人民》政府其他有关主【管部门(《以下统?称审批机关)按【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!权限负责《审核、?审批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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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!法律、?法规的规定应当由国!务院有关部门审【批的:。项目:由市外资委会—。同上:海市计划委员会【或者:。上海市经济委员【会初审后上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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