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二章 残【疾评定
!
第【七条 残疾评定遵!循自愿申请的原则
!。
!残疾评定申请人应】当,。。向户籍所在地—。的街道或者乡、镇残!疾人联?合会提出残疾评定申!请由区、《县残疾人联合会组织!申请人到卫生计【生部门指定的医【疗机构接受残疾评】定
【 第》八,。。条 :。 医:疗机构应《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残!疾标准作出残—疾评定并为残疾【评定申请《人提供便利
【
:
: : 第九条》 残疾评定—申请人对医疗机构】的,残疾:。评定结论有》异议的可以按—照本市有关》规定申?请残疾复查鉴定
!
— 市卫生计生部】门聘请?有关专家组成残疾】鉴定:机构负责《残疾复查鉴定残疾鉴!定机构?的鉴定结论为—最终结论
】
第十】条 经有关医疗】机构评定或者经残】疾鉴定机构鉴—定为残疾的人员【。可以向户《籍所在地的区、县】残疾人联合》会领:。取残疾人证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