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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一章 总则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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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一条 (目的【和依: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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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【了,加强生猪产品质【。量安全的监督—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!身体: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!中,华人:民共和国《农产:。品质量?安全:法、中?华人民共和》国动物防疫法和中】华人民共和国食品】安全法?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本》办,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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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条 (适用范】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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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本办法适用【于本市行政》区域内生猪的采【购、屠?宰和生猪产品的采购!、销售及《其相关的监》。督管理活动》
】 第三条》 (市监管部门】职责)
【
市【食品药品监管局、】市农:委,、市商务委、市【工商:局、市质量技监【局等部门按照—法律、法规规定的职!责和市政府的有关决!定负责本市生猪【产品:质量安全的》监督管理
》
《。。
第四条】 (区县政府职】责)
》
,
—区县政府对本—行政:。区域内?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!。监督管理负总责建】立健全?监督管理《工作的?组织协调机制—协调、监督区县【食品药?品、农业、商务、】工商、?质量技监等部门【履行监督管》理职责并负责生猪】产品质量安全突【发事件应急》处理的相关组织工】作
—。
, ? 第五条 (监】。督管理原则)
!
《。 本市生—猪产:品质量安全的—。监,。督,管理实行《“源头?控制、全程监督【、预防为主、跟【踪溯源”的》原则
《
《 第六—条 (临时限制】措施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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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—生生猪?产品:。质量安全突发事【件时经市政》府批准相关监管部】门可以对生猪和生猪!产品:的采购、运输采取】。。临时限制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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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七条 (行业协】会)
《
— 本?。市相:关行业协会应—当加强?行业自律监》督,会员的生《。产经营活动指导【会员建?立,和完善生猪》产品质量安》全管理制《度、健全生猪—产品质量《安全控?制,体系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