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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【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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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一条 《(目的和《依据)
! : 为了《加强生猪产品—质量安全《的监督管理保障人】民群众?的身体健康和生命】安全根据中》华人:民共:和国农产品质—量安全法、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!防疫法和中华—人民共?和,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!法,律、法规结》合本市实际》制定本办法
】
— 第二条 (适】用范:围)
—
—本办法适《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!生猪的采购、屠宰和!。生猪产?品的采购《、销售?及其相关的》监督管理活》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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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条【 (市监管部【门职责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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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食品药!品监管局、市农【委、:。市商务委、市—工商局、市质量【技监局等部门按照】法律、法规规定【的职:责和市政府》的,有关决定负责本市生!猪产品质量安全的】监,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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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?条 (区县政【府,职责)
】
区县政府!对本行政区域—内的: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!督,管理:负总责?建,立健全监督管理工作!的组织协调机制【协,调、监?督区:县食品药品、农业、!商务、工商、质量】技监等部门履行监督!管理职责并》负责: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突!发事件应急处—理的:相关组织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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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》条 (《监督管理《原则)
! 本市生【。。猪产品质量》安全的监《督管理实行“源【头控制?、全程监督》、预防?为主、跟踪溯源”】的原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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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六条 (临时【限制措施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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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【生生猪产品质量【安全突发事件时经市!政府:批准相关监管—。部,门可以对生猪和【生猪:产品:的采购、运输采【取临时限制措施
】
【 第七条 【(行业协会)—
【 本市相关行业!协,会,应当加强行业自【。律监督会员的生【产经营活动指导【会员:建立和完善》生猪产品《质量:安全管?理制度、健全—生猪产品《质量安全控制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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