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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一,章 总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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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》一条 (目—的和依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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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为了加《强生猪产品质量【安全的监督管理保】障人民群众的身【体健康和生》命,安,。全根据中《华人民?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!全法、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!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!安全法等有关法【律、法规结合本【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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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二条 (适用范围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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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本办法适—用于本市行政区域】内生猪?的采:购,、屠:。。宰和生猪《产品的采购、—销售及其相关的监】督管理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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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条 (市【监管:部门职?责)
】 市食品药品!监管局、市农委【。、,市商务委、市—工商局、市》质,量技监局等部—门按:照法律、法规规【定的职责和》市政府的《有关决定负责—本市:生猪产品《质,量安全的监》督,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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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】 (区县政府职】责)
! , :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!域内的?生猪:产,品质量安全监督管】理负总责建立健全监!督,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!机制协调、监督区县!食品药品、农—业、商?务,、工商、质》量,技监等部门履行监督!管理职?责并:负责生猪产》品质量安全突发事】件应急处理》的相关组织》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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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条 ? (监?督管理原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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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本市生》猪产品质量》安全的监督管理实行!。“源头控制、—全程监督、预防为】主、:跟踪溯?源”:的原则
! 第六条【 :(临时限制》措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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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发生生猪产!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!时经:市政府批准相—关监管?部门:可以对生《猪和生猪产》品的:。采购、运输》采取临时限制措【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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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 (!行业协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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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市相关行》业协会?应当加强《行业自律监督会【员的生?产经营活《动指导会员建立【和完善生猪产品质量!安全管理制度—。、健:全生猪产品质量安】全控制体系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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