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则?
! 第《一条 (目—的和依据)
!
为【了加强生猪产—品质量?安全的监《督管理?保障:人民群?众的身体《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!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农产品质量】安,全法、中华人民【共和国动物》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!和国:食品安全法》等有:。关法律?、法:规结合本《市实际?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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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:。第二条 (适用】范围)
《
,
》 本办法适【用于本?市行政区域内生猪的!采购:、屠:宰和:生猪产品《的采购?、,。销售及其相关的监】督,管理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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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条 《(市监?管部门职责》)
】 市食品—药品监管《局、市?农委、市商务—委、市?工商:局、市质量技监【局等部门按照法律】、,。法规规?定的职责和市—政府的有关》决定:负责本?市生猪产《品质量安《全的监督管》理
【 第四条 !(区:县政府职责)
】
— , ,区县政府对》本行:。政区域?内的生猪《产品质量安全监【督管理负总责建【立健全?监督管理工作—的组织协《调,机制协调《、监督区县食—品药品、农业—。、商务、工》商、质量《技监:等部门?履行监督管理职责】并负责生《猪产品?质量安全突发事件】应急处?理的相关组织工作】
?
第】五条 (》监督管理原》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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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】生猪产品质量安【全,的监督管《理实行“源头控【制、全程监督、预防!为主、跟踪溯—源”的原《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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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》条 ?(临时限制措施)
!
】 ,。发生生猪产品质【量安全突发事件时经!市政府批准相关【监管部门《可以对生猪和生【猪产品的采》购、运?输采取?临时限制措施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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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条 【 (行业《协,会)
】 , 本市相关【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!业自律监督》会员的?生产:经,营活动指导会员建】。立和完善生猪产品质!量安全管理制度、健!全生猪产品质—。量安:全,控制体?。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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